2024年广东东莞市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博士公告

  
 
  东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是东莞市林业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有关规定,公开招聘博士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见附件1)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并且可以享受我市博士相关补助津贴,最高100万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
 
  采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应聘人员下载和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和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发至报名电子邮箱。
 
  2.报名提交的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件;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5)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PDF扫描件及相关业绩材料(包括参与的课题、发表论文、学位论文等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PDF扫描件。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在参加考试时一并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以供查核。凡材料不齐全、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现场查核未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电子邮箱:应聘人员按照上述要求将报名资料发送至东莞市林业局人事科邮箱(dglyjrsk@163.com)(所有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并以姓名命名)。
 
  (二)资格初审
 
  由东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及东莞市林业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资格初审情况由东莞市林业局通知考生。
 
  (三)面试
 
  面试由东莞市林业局组织实施,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内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设定75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有关考察事项说明如下:
 
  1.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等材料。
 
  2.考察阶段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对于个人档案丢失或个人档案材料严重缺失等情形,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备案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人员备案。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拟聘人员被审查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69-22222841,联系人:钟伟、李凯
 
  0769-22259081,联系人:任央
 
  附件:
 
 
 
  东莞市林业局
 
  2024年1月29日


2024年广东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下简称“合同制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合同制辅助人员9名,岗位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本科)

专业要求(研究生)

其他要求

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9

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经济学(B02)

法学(B03)

教育学(B04)

文学(B05)

理学(B07)

工学(B08)

管理学(B12)

经济学(A02)

法学(A03)

教育学(A04)

文学(A05)

理学(A07)

工学(A08)

管理学(A12)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

 

(二)岗位职责:合同制辅助人员是从事检察办案及其它检察业务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等工作;

 
2.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等工作;
 
3.法律文书的校对、印制、送达等工作;
 
4.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5.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且具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专业背景的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学位,法学或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6年4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94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9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因违纪违规、工作失误等造成重大损害及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4月29日
 
(二)网络报名
 
1.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2.考生把报名材料(每项材料均以“姓名+材料名称”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dgsdysqrmjcyzzb@163.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
 
(1)《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手写签字,需同时提供pdf版和word版;
 
(2)近期彩色电子证件照;
 
(3)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pdf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pdf扫描件);
 
(5)学历认证、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6)个人简历一份;
 
(7)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获“双学位”人员,可以以第二专业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可以以研究生专业或本科专业报考;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名条件,未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信息不实的,取消相应报考、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同时以短信方式通知考试地点、时间等具体信息。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一)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须按通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开考30分钟内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将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以短信方式通知。
 
(二)资格审查。面试前,根据面试对象提交的报名信息、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报名提交材料对其资格条件进行集中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的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安排事项另行通知。
 
(四)速录测试。面试考场同步开展电脑速录水平测试,使用测录软件对面试人员打字速录水平进行评分。
 
(五)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45%+速录成绩×1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综合成绩将以短信方式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的招聘人数1:1.2(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前整数)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具体安排事项另行通知。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岗位的招聘人数1:1.2(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前整数)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通过我院官网公布考察预告,由我院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合同制辅助人员,由我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下一次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启动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提出递补。
 
八、薪酬待遇和其他注意事项
 
(一)合同制辅助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
 
(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考试、体检或上班的,或在职人员在我院规定时间前无法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招聘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招聘咨询电话:0769-28638111:0769-28638100。
 
本公告由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广东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下简称“合同制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合同制辅助人员9名,岗位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本科)

专业要求(研究生)

其他要求

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9

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经济学(B02)

法学(B03)

教育学(B04)

文学(B05)

理学(B07)

工学(B08)

管理学(B12)

经济学(A02)

法学(A03)

教育学(A04)

文学(A05)

理学(A07)

工学(A08)

管理学(A12)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

 

(二)岗位职责:合同制辅助人员是从事检察办案及其它检察业务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等工作;

 
2.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等工作;
 
3.法律文书的校对、印制、送达等工作;
 
4.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5.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且具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专业背景的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学位,法学或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6年4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94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9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因违纪违规、工作失误等造成重大损害及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4月29日
 
(二)网络报名
 
1.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2.考生把报名材料(每项材料均以“姓名+材料名称”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dgsdysqrmjcyzzb@163.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
 
(1)《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手写签字,需同时提供pdf版和word版;
 
(2)近期彩色电子证件照;
 
(3)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pdf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pdf扫描件);
 
(5)学历认证、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6)个人简历一份;
 
(7)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获“双学位”人员,可以以第二专业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可以以研究生专业或本科专业报考;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名条件,未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信息不实的,取消相应报考、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同时以短信方式通知考试地点、时间等具体信息。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一)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须按通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开考30分钟内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将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以短信方式通知。
 
(二)资格审查。面试前,根据面试对象提交的报名信息、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报名提交材料对其资格条件进行集中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的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安排事项另行通知。
 
(四)速录测试。面试考场同步开展电脑速录水平测试,使用测录软件对面试人员打字速录水平进行评分。
 
(五)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45%+速录成绩×1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综合成绩将以短信方式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的招聘人数1:1.2(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前整数)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具体安排事项另行通知。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岗位的招聘人数1:1.2(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前整数)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通过我院官网公布考察预告,由我院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合同制辅助人员,由我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下一次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启动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提出递补。
 
八、薪酬待遇和其他注意事项
 
(一)合同制辅助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
 
(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考试、体检或上班的,或在职人员在我院规定时间前无法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招聘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招聘咨询电话:0769-28638111:0769-28638100。
 
本公告由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广东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88人公告

 

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是市卫生健康局下属综合性三级甲等公立医院。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88名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39个岗位共88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绩效方案》的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医疗卫生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要求见岗位表。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并按以下清单打包发至dgbhwrsk@163.com(附件文件名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2)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
 
(3)工作经历证明(同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5)所有学历的学历认证,所有学位的学位认证,在读学历提供学籍认证(以上认证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
 
(6)个人电子简历;
 
(7)《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电子版;
 
(8)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3.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5月8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5月10日。
 
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邮箱发放电子准考证并下达考试通知,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
 
(三)考试
 
本招聘采取“面试+实操”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面试成绩和进入实操环节人员名单于全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布。面试和实操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
 
1.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面试形式分批举行,同一个岗位的所有应聘者将安排同一时间段进行面试。应聘者准备身份证原件与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指定的会议室参加面试。未准备身份证与准考证或超过指定时间30分钟到达现场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
 
在面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实操环节。如达不到1:3比例,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实操环节。面试成绩和进入实操环节人员名单于全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实操
 
实操当天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与准考证参加考试,未能如期参加者,自动取消应聘资格,同时由医院工作人员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方能正式进入实操环节。
 
实践技能操作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合作能力、工作执行力与操作技能水平等方面,考核时长为七天,合格者方能列为拟体检人选。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30%+实操成绩×70%。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实操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提出复检要求,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将拟招用为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单位可同时在其门户网站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放弃聘用人员需要提交自愿放弃声明。
 
(七)结果备案
 
单位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东莞市滨海湾中心网站查询。
 
(三)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四)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请务必按报名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如因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全造成无法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条件的情况,一律视作报名不成功。
 
(六)新招用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原则上为一个月)内到岗工作,逾期将取消招用资格。新招用人员正式入职后,由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相关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试用期岗位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具体职称聘任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769-85010109;联系人:欧老师
 
 
 
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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