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107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普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普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行统一笔试、面试。

三、招聘计划

普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数1075名,其中:市属事业单位122名,思茅区149名、宁洱县84名、墨江县132名、景东县57名、景谷县137名、镇沅县88名、江城县44名、澜沧县105名、孟连县91名、西盟县66名。

定向招聘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类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简称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40名、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7名、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13名、优秀村(社区)干部5名、残疾人1名。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资格条件等具体详见《普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简称《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本公告招聘要求和岗位具体条件的人员。

(二)普洱市2024年定向招聘计划统筹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实施。

1.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岗位招聘对象:

(1)“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2021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招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截止报名前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员;2022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招募,年度考核合格,截止报名前在岗服务的人员。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2019年、2020年由省教育厅招聘,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截止报名前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员;2021年省教育厅招聘,年度考核合格,截止报名前在岗服务的人员。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9年(服务期3年)、2020年(服务期2年)、2021年(服务期2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截止报名前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员;2022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年度考核合格,截止报名前在岗服务的人员。

2.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招聘对象:

经驻普部队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未就业配偶(含2020年以前由现役干部转改为文职人员的未就业配偶)。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指截止报名前未被录(聘)用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退役士兵岗位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

4.优秀村(社区)干部岗位招聘对象:仅面向招聘岗位所属县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招聘。

(1)2021年2月及以前担任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连续任职至报名前在岗的村“两委”正职。

(2)2019年2月以来连续担任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满3年,报名前在岗的村副职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时间可合并计算。

5.残疾人岗位招聘对象:持有各级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备独立完成岗位所需履职能力和身体条件,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1日,年龄条件以《岗位信息表》(附件1)为准。18岁以上指2006年2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岁及以下指1993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指1988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指1983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岁及以下指1978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生源或户籍要求

1.招聘岗位有生源或户籍要求的 ,报考人员须满足其中一个条件。生源地是指学生来源所在地,户籍地是指报考人员目前户口所在地。

2.非本地户籍人员,2024年2月26日前户籍迁入普洱市的,可报考符合相应户籍条件岗位,集体户籍人员不享受相应户籍政策。

3.本地户籍人员,若户籍地发生变化,以2024年2月26日前最后一次迁入地确认户籍。原普洱籍人员,因就学将户籍迁到学校集体户或学校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的,视为普洱户籍;因其他原因户籍迁出的,不再视为普洱户籍。

4.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可视为服务县(区)户籍,报名时“户籍或生源地”填写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服务县(区)或原户籍地。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报名前已批准录(聘)用为普洱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或专技人员;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除外。

3.报名前通过各类人才招聘与普洱市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因浪费考录资源纳入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禁考范围人员,因严重违规行为禁考期限未解除人员。

5.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统一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报名流程如下:

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须记住用户名、密码等信息,以便后续使用。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8:00;

2.审核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2日18:00;

3.缴费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3日24:00;

4.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3月7日9:00至16:00。

(三)资格初审

1.市属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区)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

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招聘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岗位设置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对于资格审核方面把握不准的问题,请报考人员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报名有关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个人身份信息必须一致。

(3)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无误。

(4)专业设置参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3、4)。报考人员填写所学专业必须按照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不以学位证及学位名称为准,也不以学校颁发的单独辅修专业证书为准。

①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对照专业目录,查看所学专业分类是否与岗位要求相同,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范围内的,可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本人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在“主要所学课程或与职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名称”栏填写主要所学课程。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岗位需求判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②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说明,不以专业方向说明确定所学专业,以括号前的专业名称为准。

③若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可视为同一专业;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如“及”换成“与”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末尾“学”字的增减,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会计学”视为同一专业。

④多个学历学位证书间的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只允许以其中一份作为报名及资格复审、考察的依据。

(5)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学籍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查询,有学位证要求的岗位,学位证须与毕业证匹配。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特别提醒:

1.请报考人员根据公告时间安排合理错峰报名,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2.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允许作任何修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四)报名缴费

1.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于2024年3月3日24:00前完成缴费。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确定的事业单位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收费50元。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减免考试费。点击报考导航页面“网上缴费”进入缴费页面→点击“政策减免费用申请”→进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上传材料页面→上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证明材料(材料要求:低保证或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扫描件,需在材料空白位置注明报考者姓名、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证明材料上传成功后,点击“材料确认(务必)”→等待审核人员审核。

减免考试费申请时间截止2024年3月3日12:00,逾期不再办理。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审核通过视为报名完成;审核不通过,须于2024年3月3日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否则视为放弃报名。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从报名缴费次日开始,报考人员可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查询报名情况。

(五)招聘计划裁减

1.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裁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

2.特殊急需岗位、定向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程序研究批准,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3.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4年3月6日前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布。

4.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缴费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于2024年3月7日9:00至16:00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改报,审核通过视为改报成功,规定时限内未及时改报视为自动放弃。

(六)加分事项

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等政策规定的革命烈士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申请加分人员须提交《革命烈士证明书》和户籍证明复印件各一份,于2024年3月13日前到市、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

七、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按不同类别命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试题,单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2.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30日10:30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打印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笔试地点普洱市,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相关考试事宜可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科,电话:0879—2134964。

5.笔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5月中上旬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市属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负责,县(区)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资格复审单位另行通知。

1.按市、县(区)、乡(镇)3个层级研究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定向招聘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

2.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2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3.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所有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2024年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期间暂无法提供岗位所需证明材料原件的,采取个人承诺制与提供相关材料辅助证明结合方式予以审核,原则上报考人员必须于2024年8月30日前提供原件核验,未及时提供原件核验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一并提供《定向招聘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6)。

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一并提供普洱军分区出具的相关审核证明材料;军人业绩计分、综合成绩计算由普洱军分区负责。

退役士兵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一并提供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通过的《定向招聘退役士兵情况审核表》(附件7)。

优秀村(社区)干部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一并提供招聘岗位所属县组织部门认定推荐材料。

残疾人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一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面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专业技能、适岗能力等方面,拟采取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模拟课堂教学、说课、专业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正式确定分值为准。2024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具体以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正式发布的面试通知、公告为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加分成绩)×100÷笔试总分}×50%+面试总成绩×50%

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报考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笔试成绩高者排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实认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烈士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三级、四级消防士(兵),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残疾人,工作表现突出或执行急难险重任务受到省(部)级以上奖励表彰的人员;“省管县用”对口帮扶支援医院在公开招聘时对具有2年以上对口帮扶工作经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聘用。

(五)体检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县(区)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当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告知。市属事业单位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县(区)体检医院为各县(区)人民医院,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定向招聘残疾人岗位的体检标准由招聘单位确定。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市属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考察由主管部门负责,县(区)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考察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共享联动机制。招聘中小学或幼儿园教职人员,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1.依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市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示,县(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短期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报考人员权益,反映问题必须实名反映。

3.按照有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因报考人员放弃聘用,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1次。

八、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不同用人单位合并招聘多人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由报考人员进行选岗,并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二)在普洱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编外工作人员,填报个人报名表时,不用填写工作单位。

(三)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2022年1月以来第一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2022至2024年毕业生”身份的岗位(不含转聘为事业人员的“三支一扶”人员及特岗教师)。

(四)根据《云南省高校大学生征兵措施》规定,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五)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资格复审合格未参加面试,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考察合格放弃聘用等行为,纳入浪费普洱市事业单位考录资源名单,5年内不允许报考普洱市范围内事业单位。

十、重要提示

(一)普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所有事项凡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本公告所有附件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后果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切勿受骗上当。

十一、联系电话

(一)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2129579

(二)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普洱市委宣传部 0879—2123239

普洱市融媒体中心 0879—2311992

普洱市工商业联合会 0879—2136051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0879—3990119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879—2189288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0879—2138573

普洱市民政局 0879—2828329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0879—2144638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0879—2124023

普洱市水务局 0879—2123075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879—2149862

普洱市地震局 0879—2120956

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0879—2122030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 0879—2125793

云南思茅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0879—8888505

(三)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3012521

中共宁洱县委组织部 0879—3209039

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3209172

中共墨江县委组织部 0879—4239438

墨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4239268

中共景东县委组织部 0879—6223237

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6220756

中共景谷县委组织部 0879—5228485

景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3017221

中共镇沅县委组织部 0879—5816294

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5816029

中共江城县委组织部 0879—3725778

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3723112

中共孟连县委组织部 0879—8720958

孟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8728638

中共澜沧县委组织部 0879—7220071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7221369

中共西盟县委组织部 0879—8342485

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8342063

十二、本公告由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普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

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6.定向招聘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情况审核表

7.定向招聘退役士兵情况审核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7日

2024年云南普洱市博物馆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普洱市博物馆是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宣扬普洱历史文化,社会文明和对外展示普洱多彩民风民俗的一个重要窗口,是普洱市中、小学生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科普教育及红色文化教育的重要课堂。现因工作需要,诚招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岗位和要求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服从安排,事业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较强的责任心与较好的人际交往、团队合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单位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在原单位未解除工作关系或用工合同未到期的。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招聘岗位:财务1名
 
  2.招聘要求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男女不限,40周岁以下;
 
  (3)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及相同相近专业;
 
  (4)从事财务工作2年以上;
 
  (5)具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三、线上报名
 
  (一)时间
 
  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材料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报名表、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扫描件各一份于规定时间内发送对应岗位报名邮箱,有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有关证件的扫描件。(报名表在此下载:附件:报名表.xls)
 
  报名:张老师18908797958,邮箱:546998922@qq.com。
 
  四、程序
 
  (一)资格初审
 
  普洱市博物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二)面试
 
  由普洱市博物馆组织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试用和聘用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合同,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普洱市博物馆负责。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非在编工作人员,单位负责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为3600元/月(含五险个人应缴部分),按月足额发放,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加50元工龄工资。
 
  六、其它事项
 
  (一)所聘人员具体岗位和工作由普洱市博物馆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和调整。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所聘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障及节假日休假制度。
 
  (四)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迅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普洱市博物馆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滨河路文化中心内。
 
  (六)本公告由普洱市博物馆负责解释。
 
 
  普洱市博物馆
 
  2024年2月27日


2024年云南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向全市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岗位
 
(一)招聘数量:1名
 
(二)招聘岗位:公共服务管理岗
 
(三)岗位职责:协助单位完成日常工作,服从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公开招聘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公开招聘。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在普洱市辖区内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零就业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7. 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沟通能力,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中共党员、有政府机关、办公室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五、薪酬待遇及保障
 
(一)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薪资待遇每月3800元(含单位、个人缴纳五险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工资由单位按月足额发放。
 
(二)所聘用人员病假、事假、公休假等请(销)假手续参照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有关规定执行。
 
(三)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人员同等的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
 
(四)用人单位不安排食宿。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02室(思茅区民航路18号)。
 
3.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材料: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填报《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登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相关工作履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艳,0879-2185086。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最终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选取进入面试。
 
(三)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了解报考人员个人及家庭情况、报名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工作经历。
 
(四)操作应用测试。主要测试操作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熟悉情况。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为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
 
(六)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相关名单在“普洱工信”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操作应用测试情况,1:1确定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七、其他事项
 
(一)所聘人员具体岗位和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和调整。
 
(二)所聘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障及节假日休假制度。
 
(三)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期间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直属机关纪委将全程参与,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举报,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招聘中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监督电话:0879-2139199。
 
本公告由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云南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向全市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岗位
 
(一)招聘数量:1名
 
(二)招聘岗位:公共服务管理岗
 
(三)岗位职责:协助单位完成日常工作,服从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公开招聘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公开招聘。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在普洱市辖区内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零就业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7. 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沟通能力,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中共党员、有政府机关、办公室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五、薪酬待遇及保障
 
(一)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薪资待遇每月3800元(含单位、个人缴纳五险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工资由单位按月足额发放。
 
(二)所聘用人员病假、事假、公休假等请(销)假手续参照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有关规定执行。
 
(三)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人员同等的工会福利以及出差补贴等。
 
(四)用人单位不安排食宿。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02室(思茅区民航路18号)。
 
3.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材料: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填报《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登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相关工作履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艳,0879-2185086。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最终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选取进入面试。
 
(三)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了解报考人员个人及家庭情况、报名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工作经历。
 
(四)操作应用测试。主要测试操作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熟悉情况。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为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
 
(六)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相关名单在“普洱工信”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操作应用测试情况,1:1确定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七、其他事项
 
(一)所聘人员具体岗位和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和调整。
 
(二)所聘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障及节假日休假制度。
 
(三)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期间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直属机关纪委将全程参与,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举报,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招聘中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监督电话:0879-2139199。
 
本公告由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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