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临汾市襄汾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缓解人才紧缺现状,进一步充实和加强襄汾县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推动襄汾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经研究决定,现将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12名,具体单位及岗位要求详见《襄汾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引进、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引进条件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8日(含)以后出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报名人员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对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襄汾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办公室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七)对报名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8日(含)以后出生),通过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一事一议”的办法,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
 
  6.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期的人员;
 
  7.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9.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其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人员。
 
  以上时限要求,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24年2月8日为截止日期。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襄汾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领导下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襄汾县人民政府网(www.xiangfen.gov.cn)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2.报名邮箱:xfxwzzbzhk@163.com
 
  3.报名时间:2024年2月21日8:00至2024年2月29日18:00。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襄汾县人民政府网(www.xiangfen.gov.cn),自行下载填写相关材料。并将下列材料压缩后报回工作邮箱:
 
  ①《襄汾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扫描件;
 
  ②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
 
  ③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④毕业证、学位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材料;
 
  ⑥本人签字的《襄汾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报名承诺书》(附件3)。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上传以下资料:
 
  ①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②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报名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本次引进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名条件。如对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引进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引进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引进单位中的一个引进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襄汾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报名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领导组办公室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结束后,通过电话方式回复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报名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引进人数的岗位,上报襄汾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研究后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数。经核准后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www.xiangfen.gov.cn)发布公告。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考试对象。此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5及以上时,襄汾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视情况研究决定增加笔试环节,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以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方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一个环节人选。
 
  2.其余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需求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排名的,采取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
 
  面试组织与实施:面试工作由襄汾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等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现场讲解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考官的组成: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面试考官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于当天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襄汾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体检
 
  体检有关事宜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www.xiangfen.gov.cn)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已就业人员可由单位出具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人员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其中2023年毕业生主要考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考察人选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考察人选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经襄汾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襄汾县委编委会议予以研究,通过后由襄汾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聘用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关待遇,享受临汾市人才有关政策。
 
  4.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区)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5.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有关要求
 
  报名登记后,工作人员会与报名人员联系审核相关资格证明,请报名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382081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襄汾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负责解释。
 
 
 
 
  襄汾县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领导组
 
  2024年2月8日


2024年山西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9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临汾市医疗卫生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7家事业单位拟开展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人员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95名。各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以《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2月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在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linfen.gov.cn/)、省人社厅官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采取网上报名与院校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他人代报。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8日。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3.报名邮箱
 
  (1)临汾市人民医院:lfrenshike2006@163.com。
 
  (2)临汾市中心医院:lfszxyy2024zhaopin@163.com。
 
  (3)临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lfcdcrsk2013@163.com。
 
  (4)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lfsfybjyrsk@163.com。
 
  (5)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lfsyrsk2023@163.com。
 
  (6)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lfsdwrmyyrsk@163.com。
 
  (7)临汾市中医医院:lfszhongyirsk@163.com。
 
  4.报名所需材料
 
  (1)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需本人手写签名、贴2寸照片)、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码”)。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还须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专业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与专业方向相关的证明材料(无支撑材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考生,需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码”。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告知审核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校园招聘过程。
 
  6.改报岗位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三)考试和考核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达1:5,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1:5,增加笔试环节,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
 
  (2)命题和阅卷: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内容:卫生政策法规、医疗卫生常识、卫生专业知识。
 
  考生须按笔试公告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5)笔试结束5天后,考生可登录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本人成绩。
 
  参加笔试的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放弃面试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数。
 
  2.面试
 
  面试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告。各招聘单位负责告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命题和现场打分由考官小组组织进行,每个考官小组一般为5至9人,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面试专家仅限1人)。每个考官小组设主考官1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须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后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直接面试的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后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所有参加考试人员成绩按岗位排序,确定拟聘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有残疾人应聘的,岗位体检条件由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和残疾人身体状况确定。
 
  3.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由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对拟聘人员的全面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完整个人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招聘单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得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咨询、监督电话
 
  1.临汾市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357-2695029手机:15383578707庞老师
 
  2.临汾市中心医院
 
  咨询电话:0357-2399385手机:15235784752胡老师
 
  3.临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咨询电话:0357-2029505手机:15135705555刘老师
 
  4.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咨询电话:0357-2217808手机:18335703217邓老师
 
  5.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357-5557160 手机:18935399339卢老师
 
  6.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357-2591597手机:18735732524杨老师
 
  7.临汾市中医医院
 
  咨询电话:0357-2286006手机:18734775737杨老师
 
  8.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监督电话:0357-3303993
 
 

2024年山西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9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临汾市医疗卫生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7家事业单位拟开展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人员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95名。各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以《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2月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在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linfen.gov.cn/)、省人社厅官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采取网上报名与院校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他人代报。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8日。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3.报名邮箱

(1)临汾市人民医院:lfrenshike2006@163.com。

(2)临汾市中心医院:lfszxyy2024zhaopin@163.com。

(3)临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lfcdcrsk2013@163.com。

(4)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lfsfybjyrsk@163.com。

(5)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lfsyrsk2023@163.com。

(6)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lfsdwrmyyrsk@163.com。

(7)临汾市中医医院:lfszhongyirsk@163.com。

4.报名所需材料

(1)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需本人手写签名、贴2寸照片)、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码”)。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还须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专业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与专业方向相关的证明材料(无支撑材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考生,需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码”。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告知审核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校园招聘过程。

6.改报岗位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三)考试和考核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达1:5,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1:5,增加笔试环节,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

(2)命题和阅卷: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内容:卫生政策法规、医疗卫生常识、卫生专业知识。

考生须按笔试公告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5)笔试结束5天后,考生可登录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本人成绩。

参加笔试的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放弃面试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数。

2.面试

面试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告。各招聘单位负责告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命题和现场打分由考官小组组织进行,每个考官小组一般为5至9人,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面试专家仅限1人)。每个考官小组设主考官1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须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后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直接面试的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后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所有参加考试人员成绩按岗位排序,确定拟聘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有残疾人应聘的,岗位体检条件由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和残疾人身体状况确定。

3.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由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对拟聘人员的全面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完整个人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招聘单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得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咨询、监督电话

1.临汾市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357-2695029手机:15383578707庞老师

2.临汾市中心医院

咨询电话:0357-2399385手机:15235784752胡老师

3.临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咨询电话:0357-2029505手机:15135705555刘老师

4.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咨询电话:0357-2217808手机:18335703217邓老师

5.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357-5557160 手机:18935399339卢老师

6.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357-2591597手机:18735732524杨老师

7.临汾市中医医院

咨询电话:0357-2286006手机:18734775737杨老师

8.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监督电话:0357-3303993

  附件1: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岗位表

  附件2: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报名表

2024年山西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9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临汾市医疗卫生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7家事业单位拟开展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人员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95名。各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以《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2月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在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linfen.gov.cn/)、省人社厅官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采取网上报名与院校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他人代报。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8日。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3.报名邮箱
 
  (1)临汾市人民医院:lfrenshike2006@163.com。
 
  (2)临汾市中心医院:lfszxyy2024zhaopin@163.com。
 
  (3)临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lfcdcrsk2013@163.com。
 
  (4)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lfsfybjyrsk@163.com。
 
  (5)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lfsyrsk2023@163.com。
 
  (6)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lfsdwrmyyrsk@163.com。
 
  (7)临汾市中医医院:lfszhongyirsk@163.com。
 
  4.报名所需材料
 
  (1)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需本人手写签名、贴2寸照片)、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码”)。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还须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专业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与专业方向相关的证明材料(无支撑材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考生,需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码”。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告知审核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校园招聘过程。
 
  6.改报岗位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三)考试和考核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达1:5,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1:5,增加笔试环节,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
 
  (2)命题和阅卷: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内容:卫生政策法规、医疗卫生常识、卫生专业知识。
 
  考生须按笔试公告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5)笔试结束5天后,考生可登录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本人成绩。
 
  参加笔试的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放弃面试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数。
 
  2.面试
 
  面试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告。各招聘单位负责告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命题和现场打分由考官小组组织进行,每个考官小组一般为5至9人,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面试专家仅限1人)。每个考官小组设主考官1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须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后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直接面试的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后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所有参加考试人员成绩按岗位排序,确定拟聘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有残疾人应聘的,岗位体检条件由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和残疾人身体状况确定。
 
  3.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由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对拟聘人员的全面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完整个人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招聘单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得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咨询、监督电话
 
  1.临汾市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357-2695029手机:15383578707庞老师
 
  2.临汾市中心医院
 
  咨询电话:0357-2399385手机:15235784752胡老师
 
  3.临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咨询电话:0357-2029505手机:15135705555刘老师
 
  4.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咨询电话:0357-2217808手机:18335703217邓老师
 
  5.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357-5557160 手机:18935399339卢老师
 
  6.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357-2591597手机:18735732524杨老师
 
  7.临汾市中医医院
 
  咨询电话:0357-2286006手机:18734775737杨老师
 
  8.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监督电话:0357-3303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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