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扬州仪征市事业单位招聘64人公告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4年2月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7日至2006年3月2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024年9月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yizheng.gov.cn)和仪征党建(dj.yizheng.gov.cn),查询《2024年2月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仪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的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2月27日09∶00-3月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2月27日09∶00-3月3日16∶00;

缴费时间:

2024年2月27日09∶00-3月5日16∶00。

报名网址:仪征市人民政府(yizheng.gov.cn)、仪征党建(dj.yizheng.gov.cn)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及《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情况,及时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仪征党建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3月6日0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联系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方式:0514-83441288)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3月20日-22日自行登录仪征市人民政府、仪征党建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仪征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统一负责。报名期间,仪征市人社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仪征市组织和人社部门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仪征市组织和人社部门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3月4日16:00;仪征市组织和人社部门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3月5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1、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分别为:管理类岗位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专业技术各类(法律类,经济类--会计、审计,其他类)岗位分别对应考核各通用类别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其中,“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笔试试卷相同。笔试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日期:2024年3月23日上午。笔试考点设在仪征市。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仪征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仪征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统筹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在面试名单公布后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仪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

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仪征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统筹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主管部门统筹负责,仪征市组织和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仪征市组织和人社部门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仪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仪征市纪委监委0514-83441100,仪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4-83422903。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仪征市委组织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34412880514-83443941

附件1:2024年2月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附件2:2024年2月仪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3: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2024年江苏扬州仪征市选聘优秀青年人才14人公告

  
 
  为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人才,加强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改善干部人才队伍来源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批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数量
 
  面向全国部分高校,选聘14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青年人才到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其中:综合岗10名,医学岗4名。选聘岗位分布、选聘高校名单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2)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聘岗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截至报名截止日);
 
  (3)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聘岗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及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学期(截至2023年秋季学期)。
 
  3.应届大学本科生为199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为199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为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大学本科生为199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硕士研究生为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博士研究生为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2024年应届大学本科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应届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报考医学岗位的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选聘对象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7.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未有学术不端行为及道德品行问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izheng.gov.cn)“公示公告”栏、仪征党建网站(dj.yizheng.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岗位,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按顺序将报名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整理成1个PDF文件,并将《报名登记表》(word版)与报名佐证材料打包压缩上传至对应岗位的报名邮箱(邮件名:岗位代码+姓名+院校+专业)。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3日9:00—5月20日16:00。
 
  报名佐证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②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④中共党员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⑤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成绩单、必修课成绩班级排名,须按照学分加权计算,加盖院系公章;
 
  ⑥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
 
  ⑦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的各类奖学金证明材料;
 
  ⑧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的综合性表彰证书或证明材料;
 
  ⑨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发明专利及实习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比例小于2∶1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聘名额。
 
  3.适岗能力评价。根据报名时提供的佐证材料信息,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选进行适岗能力评价。
 
  4.综合考察。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按照选聘计划1∶6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综合考察采取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确定拟选聘人选。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和综合考察成绩进行综合计分,各选聘岗位按照综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选聘人选。综合计分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6.体检与复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选聘人选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选的任职、奖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函调、复核。
 
  7.公示聘用。对通过体检和复核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因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各选聘岗位综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列事业编制,与相关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仪征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2.综合岗选聘人员由市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个人特长特点,分配到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医学岗选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分配到仪征市人民医院、仪征市中医院。
 
  3.选聘人员参加工作3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贴。
 
  4.选聘人员集中入住设施齐全的人才公寓,参加工作3年内,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
 
  5.选聘人员在仪征市购房的,最高可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
 
  6.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其中,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可分别执行七级、八级、九级岗位工资标准;对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7.优秀青年人才工作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优先将优秀青年人才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加强培养管理。根据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定期择优调任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到机关工作。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514—83439731(仪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各选聘岗位咨询电话(区号0514)及报名邮箱:
 
  综合岗:80850020,yzswzzb202104@163.com;
 
  医学岗:83450136,yzsrmyyrsk@163.com(人民医院);
 
  80856200,15252590960@163.com(中医院)。
 
  六、本公告由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2024年江苏扬州仪征市选聘优秀青年人才14人公告

  
 
  为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人才,加强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改善干部人才队伍来源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批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数量
 
  面向全国部分高校,选聘14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青年人才到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其中:综合岗10名,医学岗4名。选聘岗位分布、选聘高校名单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2)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聘岗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截至报名截止日);
 
  (3)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聘岗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及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学期(截至2023年秋季学期)。
 
  3.应届大学本科生为199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为199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为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大学本科生为199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硕士研究生为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博士研究生为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2024年应届大学本科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应届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报考医学岗位的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选聘对象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7.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未有学术不端行为及道德品行问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izheng.gov.cn)“公示公告”栏、仪征党建网站(dj.yizheng.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岗位,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按顺序将报名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整理成1个PDF文件,并将《报名登记表》(word版)与报名佐证材料打包压缩上传至对应岗位的报名邮箱(邮件名:岗位代码+姓名+院校+专业)。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3日9:00—5月20日16:00。
 
  报名佐证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②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④中共党员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⑤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成绩单、必修课成绩班级排名,须按照学分加权计算,加盖院系公章;
 
  ⑥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
 
  ⑦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的各类奖学金证明材料;
 
  ⑧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的综合性表彰证书或证明材料;
 
  ⑨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发明专利及实习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比例小于2∶1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聘名额。
 
  3.适岗能力评价。根据报名时提供的佐证材料信息,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选进行适岗能力评价。
 
  4.综合考察。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按照选聘计划1∶6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综合考察采取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确定拟选聘人选。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和综合考察成绩进行综合计分,各选聘岗位按照综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选聘人选。综合计分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6.体检与复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选聘人选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选的任职、奖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函调、复核。
 
  7.公示聘用。对通过体检和复核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因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各选聘岗位综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列事业编制,与相关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仪征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2.综合岗选聘人员由市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个人特长特点,分配到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医学岗选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分配到仪征市人民医院、仪征市中医院。
 
  3.选聘人员参加工作3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贴。
 
  4.选聘人员集中入住设施齐全的人才公寓,参加工作3年内,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
 
  5.选聘人员在仪征市购房的,最高可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
 
  6.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其中,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可分别执行七级、八级、九级岗位工资标准;对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7.优秀青年人才工作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优先将优秀青年人才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加强培养管理。根据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定期择优调任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到机关工作。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514—83439731(仪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各选聘岗位咨询电话(区号0514)及报名邮箱:
 
  综合岗:80850020,yzswzzb202104@163.com;
 
  医学岗:83450136,yzsrmyyrsk@163.com(人民医院);
 
  80856200,15252590960@163.com(中医院)。
 
  六、本公告由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2024年江苏扬州仪征市选聘优秀青年人才14人公告

  
 
  为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人才,加强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改善干部人才队伍来源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批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数量
 
  面向全国部分高校,选聘14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青年人才到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其中:综合岗10名,医学岗4名。选聘岗位分布、选聘高校名单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2)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聘岗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截至报名截止日);
 
  (3)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聘岗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及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学期(截至2023年秋季学期)。
 
  3.应届大学本科生为199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为199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为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大学本科生为199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硕士研究生为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博士研究生为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2024年应届大学本科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应届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报考医学岗位的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选聘对象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7.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未有学术不端行为及道德品行问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izheng.gov.cn)“公示公告”栏、仪征党建网站(dj.yizheng.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岗位,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按顺序将报名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整理成1个PDF文件,并将《报名登记表》(word版)与报名佐证材料打包压缩上传至对应岗位的报名邮箱(邮件名:岗位代码+姓名+院校+专业)。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3日9:00—5月20日16:00。
 
  报名佐证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②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④中共党员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⑤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成绩单、必修课成绩班级排名,须按照学分加权计算,加盖院系公章;
 
  ⑥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
 
  ⑦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的各类奖学金证明材料;
 
  ⑧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的综合性表彰证书或证明材料;
 
  ⑨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发明专利及实习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比例小于2∶1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聘名额。
 
  3.适岗能力评价。根据报名时提供的佐证材料信息,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选进行适岗能力评价。
 
  4.综合考察。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按照选聘计划1∶6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综合考察采取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确定拟选聘人选。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和综合考察成绩进行综合计分,各选聘岗位按照综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选聘人选。综合计分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6.体检与复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选聘人选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选的任职、奖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函调、复核。
 
  7.公示聘用。对通过体检和复核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因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各选聘岗位综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列事业编制,与相关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仪征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2.综合岗选聘人员由市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个人特长特点,分配到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医学岗选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分配到仪征市人民医院、仪征市中医院。
 
  3.选聘人员参加工作3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贴。
 
  4.选聘人员集中入住设施齐全的人才公寓,参加工作3年内,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
 
  5.选聘人员在仪征市购房的,最高可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
 
  6.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其中,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可分别执行七级、八级、九级岗位工资标准;对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7.优秀青年人才工作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优先将优秀青年人才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加强培养管理。根据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定期择优调任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到机关工作。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514—83439731(仪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各选聘岗位咨询电话(区号0514)及报名邮箱:
 
  综合岗:80850020,yzswzzb202104@163.com;
 
  医学岗:83450136,yzsrmyyrsk@163.com(人民医院);
 
  80856200,15252590960@163.com(中医院)。
 
  六、本公告由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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