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建瓯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福建医科大学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推进我市人才强市战略,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我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8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招聘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9日至2006年3月8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⑤现役军人;⑥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近5年内为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3月9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中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享受建瓯市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才聚武夷”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委人才[2021]2号)文件执行。
 
  政策待遇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四、招聘流程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于2024年3月9日在福建医科大学内接受考生现场报名及政策咨询解答,报考考生也可以先进行网络(电子邮箱)预报名,再到现场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一)报名方式
 
  1.网络填报。
 
  考生下载填写《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表》和《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花名册》;并于现场报名前将报名表和报名花名册发送至电子邮箱670934194@qq.com。
 
  2.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本次招聘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报名费用。
 
  (1)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
 
  福建医科大学报名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9日(星期六)9:00-11:00,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北路1号。
 
  报名人员必须到指定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和参加面试,否则网络预报名无效。
 
  (2)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集中统一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工作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由建瓯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总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3)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
 
  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②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
 
  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份;
 
  ④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4份。
 
  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2份;
 
  ③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④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份。
 
  (二)体检、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2.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3.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起最低服务期限满5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后的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履行违约责任。
 
  (四)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要求。
 
  2.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
 
  3.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5.在面试、体检及政审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99-8200115、0599—3827707,联系人:陈女士、张女士。
 
 
 
 
  建瓯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6日


2024年福建建瓯市选调45名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公告

 

  各中学、中心小学:

 
  为缓解城区学校师资不足,化解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师超编问题,经研究,决定从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中,通过考试公开选调4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充实到城区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学科及人数
 
  城区中学共选调12名: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3名、政治1名、生物1名、物理1名、美术1名。
 
  城区小学(幼儿园)共选调33名:语文9名、数学10名、英语3名、思品2名、音乐1名、体育3名、美术2名、科学1名、幼儿园2名。
 
  二、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中小教师所教学科(以参加选调学科为准,下同)2021至2023学年两年综合平均分(2021-2022学年下学期成绩加2022-2023学年下学期成绩除以2)不低于全市乡镇学校平均分(由市教师进修学校向相关学校提供该学科全市乡镇学校平均分),或两年综合平均分不低于本校年段平均分(由学校提供分数,村小教师本人以任教的村校作为本校计算平均分),如因分娩假或学校工作安排等特殊情况其中一年未担任该学科教学,则以其中一个学年成绩与全市乡镇平均分或年段平均分比较;如近两年都未担任选调学科教学的,由学校写出未任课理由并进行公示;低年级学段(一、二年级)考试学科和非考试科目教师工作认真负责,较好的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由学校领导班子评议认定)。
 
  2、在中学任教的初中教师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小学任教的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市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不含七中)在编在岗教师,农村任教满5年(2019年9月1日前至今工资、人事关系在农村,三支一扶入编人员2019年9月1日前开始在农村支教),身体健康。
 
  3、中学岗位具备本科、小学岗位具备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专业对口、取得中小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正在被立案审查或处分的、违反师德师风属于“一票否决”的、近五年在教师年度业务考核中有不称职的,均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办法
 
  符合条件的教师,统一参加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不再进行面试。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2024年建瓯市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采取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报名教师先由学校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学校需对报名教师学科成绩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教师于2024年3月8日8:00—3月14日17:30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www.eeafj.cn,特别提醒:从委托考试模块进入)报名。报考者必须在“应聘考生备注”栏目中注明“小学选调”或“中学选调”,并同时上交经学校审核签字盖章的《2024年建瓯市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简明表》(附件)和学校公示情况材料到建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并及时打印准考证。如因报名者本人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二)考试
 
  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参加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笔试。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报名人员根据本人所报考的岗位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
 
  笔试时间:2024年4月6日。
 
  笔试地点: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公布
 
  2024年4月25日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由考试院另行通知,请关注相关网站)。报名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总分计算:笔试总分=“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四)拟选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总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与笔试成绩人数比为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笔试总分相同,则根据2019年9月1日以来获奖类别和级别,按以下顺序择优选调:
 
  1.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2.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或南平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3.南平市委教育工委、南平市教育局或建瓯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含建瓯市公务员局和建瓯市教育局联合表彰)或建瓯市以上的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4.建瓯市教育局或乡镇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若参照以上条件后仍然并列,则以参加工作年限为依据,工龄长者优先。若还相同,则以身份证为依据,年龄大者优先。
 
  (五)复审
 
  拟选调人员须提交选调条件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学历有变更的应提供学历变更审批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并在同学科中从笔试成绩总分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时间另行在建瓯政府网公告。
 
  (六)公示
 
  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建瓯市政府网公开栏中公示5个工作日。
 
  (七)择岗
 
  公示无异议后,符合岗位招聘的拟选调人员按笔试成绩在同类型学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若笔试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择岗)。
 
  (八)调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分学科以自主择岗的方式确定选调人员岗位。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调入新单位的人员岗位聘用原则上按不高于原聘用岗位等级进行岗位聘用,若调入单位没有其原任职务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时,则聘用到下一岗位等级。试用期满经年度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选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为确保乡镇高中教育教学需要,建瓯七中暂不参加本次教师选调,其他学校选调后教师实际不足的,将从2024年调动及交流教师中予以补充。
 
  2、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组成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纪检组有关人员组成的监察工作小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3855966、 3862309。在选调过程中,如有发现报名对象弄虚作假影响公开选调工作公正进行的,将取消参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建瓯市教育局   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2日

2024年福建建瓯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福建医科大学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推进我市人才强市战略,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我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8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招聘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9日至2006年3月8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⑤现役军人;⑥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近5年内为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3月9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中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享受建瓯市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才聚武夷”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委人才[2021]2号)文件执行。
 
  政策待遇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四、招聘流程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于2024年3月9日在福建医科大学内接受考生现场报名及政策咨询解答,报考考生也可以先进行网络(电子邮箱)预报名,再到现场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一)报名方式
 
  1.网络填报。
 
  考生下载填写《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表》和《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花名册》;并于现场报名前将报名表和报名花名册发送至电子邮箱670934194@qq.com。
 
  2.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本次招聘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报名费用。
 
  (1)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
 
  福建医科大学报名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9日(星期六)9:00-11:00,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北路1号。
 
  报名人员必须到指定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和参加面试,否则网络预报名无效。
 
  (2)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集中统一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工作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由建瓯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总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3)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
 
  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②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
 
  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份;
 
  ④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4份。
 
  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2份;
 
  ③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④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份。
 
  (二)体检、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2.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3.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起最低服务期限满5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后的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履行违约责任。
 
  (四)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要求。
 
  2.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
 
  3.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5.在面试、体检及政审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99-8200115、0599—3827707,联系人:陈女士、张女士。
 
 
 
 
  建瓯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6日


2024年福建建瓯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福建医科大学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推进我市人才强市战略,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我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8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招聘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9日至2006年3月8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⑤现役军人;⑥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近5年内为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3月9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中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享受建瓯市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才聚武夷”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委人才[2021]2号)文件执行。
 
  政策待遇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四、招聘流程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于2024年3月9日在福建医科大学内接受考生现场报名及政策咨询解答,报考考生也可以先进行网络(电子邮箱)预报名,再到现场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一)报名方式
 
  1.网络填报。
 
  考生下载填写《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表》和《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花名册》;并于现场报名前将报名表和报名花名册发送至电子邮箱670934194@qq.com。
 
  2.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本次招聘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报名费用。
 
  (1)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
 
  福建医科大学报名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9日(星期六)9:00-11:00,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北路1号。
 
  报名人员必须到指定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和参加面试,否则网络预报名无效。
 
  (2)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集中统一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工作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由建瓯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总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3)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
 
  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②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
 
  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份;
 
  ④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4份。
 
  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2份;
 
  ③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④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份。
 
  (二)体检、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2.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3.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起最低服务期限满5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后的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履行违约责任。
 
  (四)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要求。
 
  2.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
 
  3.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5.在面试、体检及政审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99-8200115、0599—3827707,联系人:陈女士、张女士。
 
 
 
 
  建瓯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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