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22人公告(第一批)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丽水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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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愿意履行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02月29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02月29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02月29日以后出生)。
 
  4.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10月1日前。
 
  6.专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制定,对未列入教育部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3月20日16时整。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信息和以往行为负责,如提供虚假不实等材料且影响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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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二维码)
 
  (2)资格初审。医院在报名期间对线上报考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医院将组织考试,并以发送短信的方式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未通过资格初审,仍在各批次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报考岗位数3倍的,医院将视具体情况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核减相应岗位。取消或核减岗位情况将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携带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具体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请保持个人通讯设备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接受短信概不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不另行发送准考证。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②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③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单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招录条件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其中,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二)考试
 
  1.岗位1-2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操作相结合。内容为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10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专业操作。专业操作: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岗位3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注重应试者政治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成绩计算。
 
  (1)岗位1-2总成绩=理论×50%+专业操作×50%。
 
  (2)岗位3总成绩=专业化面试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照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丽水市卫健委、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医院在官网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医院按规定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五)其他
 
  录用人员(应届毕业生)需与医院签订就业协议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10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不能在2024年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2113515.com.cn/,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本公告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8:30-12:00,13:30-16:30拨打咨询电话。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处:0578-2299951、2299915。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02月29日


2024年浙江丽水市人民医院赴湖北武汉引进高层次人才3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丽水市人民医院赴湖北武汉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人民医院是丽水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卫技人才38名。具体引进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丽水市人民医院赴湖北武汉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岗位1引进对象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岗位2-4引进对象为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下列情形者视同2024年应届毕业生对待: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2024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愿意履行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5日以后出生);

4.丽水市服务期内的定向培养生不能报考;

5.引进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详见计划表;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自主认定,对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6.符合事业单位招聘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引进办法及步骤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rsj.lishui.gov.cn;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sjsw.lishui.gov.cn;丽水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s-hospital.com。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地点:

(1)2024年3月5日上午9:00--11:00。

报名地址: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2)2024年3月6日上午9:00--11:00。

报名地址:武汉富力万达瑞华酒店。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资格审核:

现场对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视同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单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核,若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由丽水市人民医院商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三)考试

考试由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丽水市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按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考试。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1.岗位1采取面谈考核方式。注重对应试者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2.岗位2-4采取面谈和面试方式。(注:招聘岗位计划数小于5人且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1:3(含)的岗位,或招聘岗位计划数大于5人(含)且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1:2(含)的岗位,不再组织面谈,直接开展面试。)

(1)面谈: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谈采用答辩考核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其中招聘岗位计划数5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2)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2024年12月31日前无特殊原因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视作放弃。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身份为报备员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引进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服务年限

本次引进设置最低服务期限,博士研究生为10周年,其他人员为8周年。

(七)其他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引进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具体引进工作由丽水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578-2780031、0578-2780283。

监督电话:0578-2780139(丽水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1:丽水市人民医院赴湖北武汉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

丽水市人民医院

2024年2月26日

2024年浙江丽水市人民医院赴湖北武汉引进高层次人才3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丽水市人民医院赴湖北武汉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人民医院是丽水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卫技人才38名。具体引进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丽水市人民医院赴湖北武汉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岗位1引进对象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岗位2-4引进对象为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下列情形者视同2024年应届毕业生对待: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2024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愿意履行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5日以后出生);

4.丽水市服务期内的定向培养生不能报考;

5.引进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详见计划表;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自主认定,对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6.符合事业单位招聘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引进办法及步骤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rsj.lishui.gov.cn;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sjsw.lishui.gov.cn;丽水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ls-hospital.com。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地点:

(1)2024年3月5日上午9:00--11:00。

报名地址: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2)2024年3月6日上午9:00--11:00。

报名地址:武汉富力万达瑞华酒店。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资格审核:

现场对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视同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单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核,若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由丽水市人民医院商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三)考试

考试由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丽水市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按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考试。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1.岗位1采取面谈考核方式。注重对应试者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2.岗位2-4采取面谈和面试方式。(注:招聘岗位计划数小于5人且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1:3(含)的岗位,或招聘岗位计划数大于5人(含)且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1:2(含)的岗位,不再组织面谈,直接开展面试。)

(1)面谈: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谈采用答辩考核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其中招聘岗位计划数5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2)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2024年12月31日前无特殊原因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视作放弃。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身份为报备员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引进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服务年限

本次引进设置最低服务期限,博士研究生为10周年,其他人员为8周年。

(七)其他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引进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具体引进工作由丽水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578-2780031、0578-2780283。

监督电话:0578-2780139(丽水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1:丽水市人民医院赴湖北武汉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

丽水市人民医院

2024年2月26日

2024年浙江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22人公告(第一批)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丽水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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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愿意履行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02月29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02月29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02月29日以后出生)。
 
  4.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10月1日前。
 
  6.专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制定,对未列入教育部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3月20日16时整。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信息和以往行为负责,如提供虚假不实等材料且影响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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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二维码)
 
  (2)资格初审。医院在报名期间对线上报考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医院将组织考试,并以发送短信的方式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未通过资格初审,仍在各批次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报考岗位数3倍的,医院将视具体情况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核减相应岗位。取消或核减岗位情况将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携带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具体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请保持个人通讯设备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接受短信概不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不另行发送准考证。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②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③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单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招录条件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其中,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二)考试
 
  1.岗位1-2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操作相结合。内容为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10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专业操作。专业操作: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岗位3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注重应试者政治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成绩计算。
 
  (1)岗位1-2总成绩=理论×50%+专业操作×50%。
 
  (2)岗位3总成绩=专业化面试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照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丽水市卫健委、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医院在官网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医院按规定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五)其他
 
  录用人员(应届毕业生)需与医院签订就业协议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10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不能在2024年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2113515.com.cn/,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本公告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8:30-12:00,13:30-16:30拨打咨询电话。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处:0578-2299951、2299915。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0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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