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鄂州市中医医院第一批招聘49人公告

  
 
  为满足临床业务快速发展需求,保证医院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49名,现将招聘有关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2024年鄂州市中医医院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学历、专业、年龄、职称、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24年鄂州市中医医院招聘岗位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因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关于报考年龄等截止时间
 
  年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毕业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四、医学人才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待遇
 
  对于医疗岗位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20万-30万元,医疗岗位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5万元;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招聘入编,同时享受市级人才引进待遇;优先安排赴省级或全国知名医院进修学习;积极推荐参加各专业国家级、省级学术高峰论坛;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缴纳五险一金(含大病医疗),享受医院职工餐补;每年医院提供职工免费体检,并为职工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互助。
 
  (二)本科人才待遇
 
  医疗岗位全日制本科生并取得规培合格证给予安家费3万元;按照医院合同制人员待遇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绩效、五险一金等(含大病医疗);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市直公开招聘入编,同时享受市级人才引进待遇;享受医院职工餐补;每年医院提供职工免费体检,并为职工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互助。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报名基本信息。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20日。
 
  3.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用人主管科室、监察室,联合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审需提供个人简历、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标准彩照1张,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请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或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笔试(面试)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其中医学影像技师、信息工程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操作方式进行。
 
  1.开考比例确认。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开考,不足1:3比例的,相应核减录用人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招考比例可放宽至1:1。对紧缺岗位,如报名和资格审查对象不足相应比例的,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开考比例由医院另行研究决定。
 
  2.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实践技能操作。笔试原始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主动性、应变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综合素质等。对招聘岗位笔试人员超过开考比例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原始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另行通知。
 
  4.实践技能操作。入围医学影像技师、信息工程师岗位面试的人员,全部进行实践技能操作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本专业常规的实践技能能力。实践技能考核原始分值为100分。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成绩确定。考试总成绩为笔试、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成绩之和,笔试、面试、实践操作技能原始分值均为100分。其中医学影像技师、信息工程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实践操作技能成绩×30%(保留两位小数);其他专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卫生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只参加面试者,其面试成绩直接计为考试总成绩;若参加面试和实践操作技能者,按面试成绩60%、实践操作技能40%计算考试总成绩。对只有一人参加考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考核体检对象。
 
  (三)体检。根据笔试、面试和实践操作技能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经院党委研究同意后,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在本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鄂州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有关规程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四)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综合考评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公示及聘用。根据考生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院党委审定后,在医院网站、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到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六、工作纪律和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虚假证件和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以手机号码作为首要联系方式。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五)公开招聘工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院监察室全程监督,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接受监督,确保面试结果的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27-60661241(医院监察室)。
 
  (六)凡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按规定实行回避。
 
  (七)咨询电话:027-60661230、027-60661231。
 
  招聘交流QQ群:527161099。
 

 
  本公告的内容由鄂州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2024年鄂州市中医医院第一批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申报岗
位名称

招聘计划数

用工

形式

招聘条件

其他

学历

学位

年龄

所需专业

任职资格
要求

其他岗位
条件要求

1

肿瘤科医师

1

聘用

研究生

硕士

博士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博士:40周岁及以下

肿瘤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

需持有执业类别与该岗位相符的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

初级职称需取得规培合格证书

 

2

皮肤科医师

1

聘用

研究生

硕士

博士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博士:40周岁及以下

皮肤病与性病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外科

需持有执业类别与该岗位相符的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

初级职称需取得规培合格证书

 

3

中医师

4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硕士

博士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博士:40周岁及以下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需持有执业类别与该岗位相符的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

初级职称需取得规培合格证书

该岗位较适合男性

4

西医师

3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硕士

博士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博士:40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

需持有执业类别与该岗位相符的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

初级职称需取得规培合格证书

该岗位较适合男性

5

急诊医师

4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硕士

博士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博士:40周岁及以下

急诊医学/重症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需持有执业类别与该岗位相符的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

初级职称须取得规培合格证书

该岗位较适合男性

6

肛肠医师

1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硕士

博士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博士:40周岁及以下

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外科学/临床医学

需持有执业类别与该岗位相符的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

初级职称须取得规培合格证书

 

7

麻醉医师

1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硕士

博士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博士:40周岁及以下

麻醉学/临床医学

需持有执业类别与该岗位相符的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

初级职称须取得规培合格证书

 

8

妇产科医师

1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硕士

博士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博士:40周岁及以下

妇产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需持有执业类别与该岗位相符的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

初级职称需取得规培合格证书

 

9

骨科医师

2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硕士

博士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博士:40周岁及以下

骨伤学/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

需持有执业类别与该岗位相符的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

初级职称需取得规培合格证书

 

10

心电图医师

1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硕士

博士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博士:40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

需持有执业类别与该岗位相符的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

初级职称需取得规培合格证书

 

11

超声医师

1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硕士

博士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博士:40周岁及以下

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

     

12

影像诊断医师

2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硕士

博士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博士:40周岁及以下

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

   

该岗位较适合男性

13

外科医师

3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硕士

博士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博士:40周岁及以下

外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

需持有执业类别与该岗位相符的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

初级职称需取得规培合格证书

 

14

老年病科医师

2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硕士

博士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博士:40周岁及以下

老年病医学/中医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临床医学

需持有执业类别与该岗位相符的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

初级职称需取得规培合格证书

 

15

眼、耳鼻咽喉科医师

2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硕士

博士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博士:40周岁及以下

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眼科学

需持有执业类别与该岗位相符的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

初级职称需取得规培合格证书

 

16

康复医师

3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硕士

博士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博士:40周岁及以下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医学

     

17

病理医师

1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硕士

博士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博士:40周岁及以下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需持有执业类别与该岗位相符的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

初级职称须取得规培合格证书

 

18

中药师

4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硕士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中药学

     

19

西药师

2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硕士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药学/药物制剂

     

20

检验技师

2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硕士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医学检验技术

     

21

影像技师

2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硕士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该岗位较适合男性

22

康复技师

4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35周岁及以下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

   

具有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三年康复技师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学历

23

信息工程师

2

聘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硕士

本科:30周岁及以下

硕士:35周岁及以下

信息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等信息化相关专业

   

具有三年以上医疗相关信息化工作从业经验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学历

 

2024年湖北鄂州市事业单位招聘295人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14号)、《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州人社发〔2016〕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单位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初审、查询、缴费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7日15: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月27日15:00,注册窗口准时关闭。在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已成功注册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用户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可以更新相关信息。

2.报名: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1日至2月26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https://rsj.ezhou.gov.cn/tzgg/),供报考人员参考。2月27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4年2月21日9:00--2月28日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4年2月28日9:00--3月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2月28日9:00--2月29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在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报市人社局批准后,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布岗位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通知后,可于3月6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4年3月26日9:00--3月30日9:00,已确认报名缴费成功的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参见湖北省人社厅官网的“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的《考试大纲》。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四)笔试成绩

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分布情况,由市人社局统一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并予以公布。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布,具体查询见该网站有关公告。

五、面试

面试人员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人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提主管部门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报市人社局批准后,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市人社局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总成绩。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应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 [(《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得分)÷3+5]×40%。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5日9:00至3月7日17:00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相关要求及加分申请表详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4)。

(四)排名办法。考试排名按岗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指南》。

七、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按招聘岗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二)签订诚信承诺书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5)。签订承诺书后,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考察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报考鄂州市事业单位。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书面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书面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对违纪违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7-60358455。

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报名注意事项详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

招聘公告、公示及相关信息请关注市人社局官网。

  附件1 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单位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 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 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docx

  附件5 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2024年湖北鄂州市事业单位招聘295人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14号)、《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州人社发〔2016〕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单位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初审、查询、缴费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7日15: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月27日15:00,注册窗口准时关闭。在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已成功注册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用户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可以更新相关信息。
 
  2.报名: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1日至2月26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https://rsj.ezhou.gov.cn/tzgg/),供报考人员参考。2月27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4年2月21日9:00--2月28日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4年2月28日9:00--3月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2月28日9:00--2月29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在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报市人社局批准后,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布岗位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通知后,可于3月6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4年3月26日9:00--3月30日9:00,已确认报名缴费成功的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参见湖北省人社厅官网的“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的《考试大纲》。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四)笔试成绩
 
  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分布情况,由市人社局统一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并予以公布。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布,具体查询见该网站有关公告。
 
  五、面试
 
  面试人员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人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提主管部门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报市人社局批准后,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市人社局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总成绩。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应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 [(《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得分)÷3+5]×40%。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5日9:00至3月7日17:00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相关要求及加分申请表详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4)。
 
  (四)排名办法。考试排名按岗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指南》。
 
  七、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按招聘岗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二)签订诚信承诺书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5)。签订承诺书后,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考察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报考鄂州市事业单位。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书面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书面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对违纪违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7-60358455。
 
  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报名注意事项详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
 
  招聘公告、公示及相关信息请关注市人社局官网。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2024年湖北鄂州市事业单位招聘295人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14号)、《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州人社发〔2016〕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单位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初审、查询、缴费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7日15: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月27日15:00,注册窗口准时关闭。在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已成功注册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用户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可以更新相关信息。
 
  2.报名: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1日至2月26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https://rsj.ezhou.gov.cn/tzgg/),供报考人员参考。2月27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4年2月21日9:00--2月28日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4年2月28日9:00--3月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2月28日9:00--2月29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在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报市人社局批准后,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布岗位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通知后,可于3月6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4年3月26日9:00--3月30日9:00,已确认报名缴费成功的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参见湖北省人社厅官网的“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的《考试大纲》。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四)笔试成绩
 
  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分布情况,由市人社局统一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并予以公布。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布,具体查询见该网站有关公告。
 
  五、面试
 
  面试人员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人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提主管部门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报市人社局批准后,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市人社局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总成绩。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应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 [(《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得分)÷3+5]×40%。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5日9:00至3月7日17:00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相关要求及加分申请表详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4)。
 
  (四)排名办法。考试排名按岗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指南》。
 
  七、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按招聘岗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二)签订诚信承诺书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5)。签订承诺书后,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考察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报考鄂州市事业单位。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书面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书面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对违纪违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7-60358455。
 
  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报名注意事项详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
 
  招聘公告、公示及相关信息请关注市人社局官网。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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