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长沙市长沙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8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其中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差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5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编内聘用,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其他条件;
 
  (六)近5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差错、较大技术责任事故;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长沙县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8.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9.长沙县卫健系统差额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考同一性质编制岗位;
 
  10.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本土化培养的乡村医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76个,招聘计划83名,具体要求详见《长沙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1.最高年龄30周岁是指199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最高年龄35周岁是指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最高年龄40周岁是指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最高年龄45周岁是指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最高年龄50周岁是指197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要求且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由长沙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长沙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4.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5.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等时间截止计算至2024年3月31日(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暂凭学校加盖公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考,但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执业类别或规培方向与招聘岗位相符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获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不作此要求。
 
  7.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其执业证暂未注册执业范围的,执业类别或规培方向应与招聘岗位相符。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已通过考试获得资格(职称)证,因未就业等原因未注册办理执业证,但还在国家规定注册有效期限内的考生,可不提供执业证。
 
  8.住培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2、2023及2024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初审、缴费)—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和资格终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考资格。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上午9:00-4月3日下午16:30。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完成实名认证,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因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而不能正常报考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符合全部要求的岗位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即自动流转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其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1日-4月3日。
 
  由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结果,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导致不能正常参考的,由报考人员承担一切后果。
 
  4.缴费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8日12:00。
 
  为保证参考率,本次考试参照公务员招录收费标准,A类、B类岗位考务费每人50元,C类、D类岗位考务费每人100元。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有效报名,报考人员等待笔试。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缴费及申请减免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缴费咨询电话:0731-84062928。
 
  5.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
 
  A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B类、C类、D类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2:1(含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并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三)笔试
 
  1.A类、B类岗位免笔试。
 
  2.C类、D类岗位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00-4月20日9:30,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详见《长沙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笔试成绩查询通知的要求按规定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统一向考生反馈。
 
  5.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该岗位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A类、B类岗位缴费成功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C类、D类岗位中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公告将在报名网站(http://www.csxsrcw.com/)公布,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不再电话、短信通知。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形式。考生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确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须在有效期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规培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校(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盖章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3.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考核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均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4.入围资格复审(含递补)线上遇并列名次,则均进入资格复审。
 
  5.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后续所有环节的资格。
 
  (五)考核
 
  1.A类、B类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进入考核,考核采取专业面试和专业能力考核方式。各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专业面试和专业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专业能力考核环节。
 
  (2)专业能力考核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专业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若最低入围人员专业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均进入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未按时参加专业能力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专业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专业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均进入专业能力考核,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3)专业能力考核方案由各招聘单位制定,考核时间为5天,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危急重症处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职业素养、敬业精神等。
 
  2.C类、D类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总成绩合成
 
  1.A类、B类岗位考生按专业面试成绩占6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2.C类、D类岗位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3.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各阶段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报考同一岗位最低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A类、B类岗位专业面试成绩高者入围,C类、D类岗位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公告将在报名网站(http://www.csxsrcw.com/)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A类、B类岗位专业面试成绩高者入围,C类、D类岗位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5.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若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考察与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A类、B类岗位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C类、D类岗位采取业务能力考察和综合考察的方式。
 
  2.业务能力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时间为5天,主要考察基础理论水平、实际操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等。
 
  3.综合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A类、B类岗位专业面试成绩高者入围,C类、D类岗位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九)公示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编内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协议。
 
  3.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拟聘用公示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在非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任何信息。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长沙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3.考生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报考咨询:长沙县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12368(仅限上班时间)。
 
  5.报名网站技术支持:长沙星沙人才网,0731-84062928(仅限上班时间)。
 
  6.监督电话: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84024416(仅限上班时间);长沙县卫生健康局,0731-84015702(仅限上班时间)。
 
  本公告由长沙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长沙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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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长沙市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5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中级政府雇员18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编内聘用,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二)中级政府雇员招聘岗位:编外聘用,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管理按照县内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长沙县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54个,招聘计划58名,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中级政府雇员18名,详见《长沙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长沙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级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2)。
 
  1.最高年龄28周岁是指1995年3月31日后出生,最高年龄30周岁是指1993年3月31日后出生,最高年龄35周岁是指1988年3月31日后出生,最高年龄40周岁是指1983年3月31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要求且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且与专业要求相近的,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4.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5.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等时间截止计算至2024年3月31日(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暂凭学校加盖公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考,但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2、2023及2024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初审、缴费)—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与资格终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长沙星沙人才网。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考资格。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上午9:00-4月3日下午16:30。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完成实名认证,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因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而不能正常报考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符合全部要求的岗位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即自动流转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其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1日-4月3日。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结果,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导致不能正常参考的,由报考人员承担一切后果。
 
  4.缴费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8日12:00。
 
  为保证参考率,本次考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100元。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有效报名,报考人员等待笔试。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缴费及申请减免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缴费咨询电话:0731-84062928。
 
  5.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
 
  中级政府雇员招聘岗位: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
 
  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并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00-4月20日9:30,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岗位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岗位专业知识成绩×60%,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笔试成绩查询通知的要求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统一向考生反馈。
 
  4.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该岗位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形式。考生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招聘岗位的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考核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4.入围资格复审(含递补)线上遇并列名次,则均进入资格复审。
 
  5.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后续所有环节的资格。
 
  (五)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A13、A16岗位需增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公告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4.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总成绩合成
 
  1.A13、A16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合成。
 
  2.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
 
  3.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分阶段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报考A13、A16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A13、A16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5.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若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考察与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A13、A16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九)公示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编内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协议。
 
  3.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拟聘用公示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在非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任何信息。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单位配合,长沙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3.考生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84011089(仅限上班时间)。
 
  5.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长沙星沙人才网:0731-84062928(仅限上班时间)。
 
  6.监督电话。0731-84091326(仅限上班时间)。
 
  本公告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长沙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长沙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级政府雇员岗位表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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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长沙市一中九华中学(湖南科技大学附属九华中学)招聘代课教师公告

 

  长沙市一中九华中学(湖南科技大学附属九华中学)坐落于湖南湘潭经开区滨江新城,是由百年名校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和国家级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打造的一所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的实验性、示范性、寄宿制公办完全中学,2023年下学期起列入湘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学校校园优美、校风优良、成绩优异“三优”形象融入到湘潭教育大家庭之中,走出了一条以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新路。学校被评为全国名著阅读示范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湘潭市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湘潭市绿色校园示范学校。2020-2022年连续三次荣获湘潭市基础教育高中教育教学建设一等奖。
 
  2024年春季学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代课教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初中部:语文1人、道法1人、英语1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生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专业学科要求,计算机应用能力达中级及以上水平。
 
  3、有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及面试时间:即日起报名,2月23日下午面试。
 
  2、报名方式:扫码二维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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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招聘程序
 
  1、学校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入围考核人员将电话通知参加考核,试教时间为8分钟,现场提问2分钟。试教的准备时长为30分钟。
 
  3、根据综合考察,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报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月薪3000-4000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老师(13975248875) 谭老师(13975381641)
 
  学校地址:湘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赤江路,湘潭市公安局附近。
 
  长沙市一中九华中学
 
  2024年2月19日

2024年湖南长沙市卫生健康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6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健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长沙市卫健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长人才办发〔2022〕24号)精神,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单位及计划(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
 
  4.遵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品行端正,医德医风良好;
 
  5.近5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差错、较大技术责任事故;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现就职于省部级医疗机构或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指标等级为“A”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或知名科研院所、医学院校、民营医疗机构。申报医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专家所从事的学科为市州级及以上医学重点专(学)科或建设项目(市口腔医院引进人才不受此项限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报市卫生健康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引进标准:
 
  第一类:学科领军人才。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成果丰硕,临床能力或学术水平在全省领先,正高级职称,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2.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享受省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者;
 
  3.国家级人才项目和省级人才项目第一层次人选。
 
  第二类:专业骨干人才。年富力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一定学术造诣,临床能力或学术水平得到同行认可,能支撑本学(专)科内涵发展,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
 
  2.在专业领域成果突出,担任省级及以上医学学(专)科重点平台负责人,或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排名首位)及以上奖励获得者;
 
  3.省级人才项目第二层次人选。
 
  第三类:紧缺急需人才。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市卫健系统迫切需要且相对紧缺,能弥补医疗技术空白的专业技术人才,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的医学博士;
 
  2.医疗技术精湛,在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方面具有突出专长或明显优势,得到社会和同行认可的实用型人才;
 
  3.省级人才项目第三层次人选。
 
  相当于上述三类人才层次的参照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以及解除处分期未满1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鉴定为医疗事故责任人的;
 
  5.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或有违反医德医风有关规定的;
 
  6.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形。
 
  四、引进方式
 
  根据市委编办审核批复的人才引进编制使用计划,在批复的编制计划数内组织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原则上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考核工作。因工作需要也可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长沙市卫生健康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4)单位聘文(或任职文);
 
  (5)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6)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等);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portal/)或下载“长沙人才”APP,选择“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申报入口”-“民生事业人才”-“长沙市市属公立医院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点击“办事指南”,下载并填写《长沙市卫生健康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表》;点击“业务办理”进行申报。
 
  4.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引进单位的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引进资格。
 
  (3)引进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4)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通知报名人员携《长沙市卫生健康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引进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布审查通过名单。
 
  (三)考核。引进单位制定考核方案,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卫健委审议。
 
  (四)面试。面试由市卫健委集中组织。然后根据考核和面试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五)体检。引进单位对考核合格人员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引进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七)部门联审。引进单位党委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报市卫健委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联审。
 
  (八)公示。在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官网对拟引进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无异议后,引进单位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与引进人才签订引进协议。
 
  六、相关待遇
 
  (一)奖励补贴、安家补助和科研经费
 
  对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专业骨干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补贴,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岗位职务、相关待遇和科研经费等可与引进单位面议。
 
  (二)职称聘用
 
  在核定的职称职数范围内,引进单位根据引进人才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若引进时没有可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经人社部门批准,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兑现相应待遇。
 
  (三)薪酬分配
 
  依据长人社发〔2021〕5号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引进人才的薪酬水平,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单位原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按我市绩效工资管理有关规定相应核增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
 
  七、聘期管理
 
  (一)管理模式。引进人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最低聘期5年。
 
  (二)经费发放。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奖励补贴,当年补贴在次年发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的奖励补贴。
 
  1.学科领军人才。聘期内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补贴,根据考核情况逐年发放,年度考核合格最高给予奖励补贴20万元/年。
 
  2.专业骨干人才。聘期内最高给予80万元奖励补贴,根据考核情况逐年发放,年度考核合格最高给予奖励补贴16万元/年。
 
  3.紧缺急需人才。聘期内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补贴,根据考核情况逐年发放,年度考核合格最高给予奖励补贴10万元/年。
 
  (三)考评与运用
 
  采取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的方式进行。引进单位组织对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报市卫健委审核同意后,年度考核结果与引进人才的奖励补贴发放挂钩,考核不合格的中止相关待遇。任务期满(5年)后,由所在单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引进人才进行终期评估考核,报市卫健委审核同意后,根据期满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中止相关待遇。
 
  八、其他
 
  (一)咨询电话:
 
  1.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731-88666316
 
  2.长沙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5668051
 
  3.长沙市第一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4667683
 
  4.长沙市第三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5171617
 
  5.长沙市第四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8835131、81854639
 
  6.长沙市口腔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3878470
 
  7.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5259023
 
  8.长沙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4196605
 
  9.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教育部:0731-84785461
 
  10.长沙血液中心人事部:0731-84744114
 
  (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9875000
 
  (三)监督电话:
 
  1.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731-88666173
 
  2.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37
 
 
  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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