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浙江丽水云和县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其中机关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面向丽水市或云和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已登记)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转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选调范围可放宽至浙江省。选调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除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满足夫妻两地分居或照顾父母相关条件的(具体条件详询各选调单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本县域范围内乡镇(街道)机关事业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
 
3.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县外报考人员还需征得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4.乡镇(街道)新录用人员报考须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周年;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岗位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专业要求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工作经历、年限等统一截止到2024年4月16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的岗位;
 
6.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http://www.yunhe.gov.cn/col/col1229382574/index.html(云和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云和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具体的选调单位、职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等可在上述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下载《云和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查询。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通过附件1中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时间:2024年4月17日9时—4月19日17时
 
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云和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需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党委(党组)与组织人事部门(县外报考人员)同意并加盖印章。报考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证明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证明、相关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拍摄成图片或扫描成文件后,通过浙政钉发给拟报考单位联系人。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头报名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由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每个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不足比例或选调岗位情况特殊的,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报名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领取准考证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必备的业务知识。满分100分,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在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各选调岗位按照3: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前,由选调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应提供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证明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证明、相关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选调单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按2:1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笔试、面试成绩不计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由选调单位成立考察组,根据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选调岗位的适应性和匹配程度等因素,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或存在其他不适宜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经考察认定考察对象均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可放弃选调职位。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匹配程度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报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可在同类岗位入围人员中调剂确定考察对象。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根据机关(参公)单位职级设置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政策,选调后,公务员职级和事业人员职称聘用,应在选调单位核定职数(岗位)内执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公告由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和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中共云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5120760
 
中共云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8-5127791
 
咨询电话: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578-5520698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8-5526691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上半年浙江丽水云和县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其中机关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面向丽水市或云和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已登记)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转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选调范围可放宽至浙江省。选调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除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满足夫妻两地分居或照顾父母相关条件的(具体条件详询各选调单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本县域范围内乡镇(街道)机关事业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
 
3.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县外报考人员还需征得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4.乡镇(街道)新录用人员报考须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周年;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岗位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专业要求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工作经历、年限等统一截止到2024年4月16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的岗位;
 
6.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http://www.yunhe.gov.cn/col/col1229382574/index.html(云和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云和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具体的选调单位、职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等可在上述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下载《云和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查询。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通过附件1中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时间:2024年4月17日9时—4月19日17时
 
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云和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需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党委(党组)与组织人事部门(县外报考人员)同意并加盖印章。报考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证明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证明、相关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拍摄成图片或扫描成文件后,通过浙政钉发给拟报考单位联系人。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头报名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由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每个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不足比例或选调岗位情况特殊的,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报名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领取准考证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必备的业务知识。满分100分,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在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各选调岗位按照3: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前,由选调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应提供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证明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证明、相关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选调单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按2:1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笔试、面试成绩不计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由选调单位成立考察组,根据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选调岗位的适应性和匹配程度等因素,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或存在其他不适宜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经考察认定考察对象均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可放弃选调职位。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匹配程度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报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可在同类岗位入围人员中调剂确定考察对象。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根据机关(参公)单位职级设置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政策,选调后,公务员职级和事业人员职称聘用,应在选调单位核定职数(岗位)内执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公告由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和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中共云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5120760
 
中共云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8-5127791
 
咨询电话: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578-5520698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8-5526691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上半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第二批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户籍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要求

驾驶员

1

大专及以上

专业不限

舟山户籍

1993年5月6日后出生

男性,持C1及以上驾驶证并具有3年及以上驾龄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无违法犯罪记录;
 
3、舟山户籍的以2024年5月6日的户口地为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5、驾驶员岗位要求3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吸毒、无曾被开除(辞退)工作等不良记录。同等条件下,复原退伍军人优先。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24年5月6日。
 
在报名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定海区昌国路61号区政府楼109室);
 
3、联系电话:0580-2041664,联系人:刘女士
 
4、报名时携带材料:
 
(1)《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2)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驾驶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3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证明材料原件。其中,复原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报名后三天内。
 
2、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理由。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由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
 
(三)考试
 
驾驶员岗位采取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行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经面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进入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环节,面试人数不足6人时按实际人数进入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环节。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环节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录用总成绩为面试分数(百分制)×50%+实践操作技能测试分数(百分制)×5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30倍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经笔试后按1:6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录用后不再递补。公示合格人员,由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由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六)待遇
 
根据定海区编外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聘环节由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5日


2024年上半年浙江衢州开化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40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上半年开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0名,其中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17名,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选调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选调对象为开化县各级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选调对象为开化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具有财政全额补助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在聘教师系列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卫健系统在聘卫技系列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
 
(4)乡镇(办事处)工作人员报考乡镇选调岗位的,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报考县级选调岗位的,须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
 
(5)县级部门派驻乡镇(办事处)人员报考乡镇选调岗位的,须在现派驻乡镇工作满2年以上;
 
(6)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5月;涉及服务年限的计算,均由取得现有身份之日起算(含试用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乡镇机关、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报考相应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或转聘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考试、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选调。
 
(一)发布信息
 
通过开化新闻网(khnews.zjol.com.cn)、开化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aihua.
 
gov.cn/col/col1229553694/index.html)等向社会发布选调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1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开化县政务服务中心801会议室。
 
4.报名者需提供材料:《报名表》(附件自行下载填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一寸免冠近照2张。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调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含)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相应核减(核销)选调岗位计划数。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经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与岗位相符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试。
 
笔试时间初定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选调单位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交流)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出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在面试、考察、公示等阶段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解释。
 
 
 
中共开化县委组织部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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