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朝阳市建平县公立医院招聘研究生2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为保障建平县公立医院正常运转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建平县公立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24名,其中建平县医院14名、建平县中医院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具有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5.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或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建平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建平县卫健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处理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非2024年当年毕业)或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本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执行,具体出生日期的计算方法同上。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均为报名起始之日(2024年5月27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学位证书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等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面试)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aoyang.gov.cn)、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jp.gov.cn)、建平县医院网站(www.jpxyy120.cn)、建平县医院微信公众号、建平县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建平县康宁医院微信公众号上统一发布。后续相关公告(公示)均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jp.gov.cn)和相关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岗位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近期同版免冠二寸彩色正面照片2张、《2024年建平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填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要提供预毕业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毕业时间、是否能够按期毕业等,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5月3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建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具体地址为:辽宁省建平县叶柏寿街道泰安路5号)。
 
  报名咨询电话:0421-7578607
 
  3.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5.本次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建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各招聘医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查实,随时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面试)环节。
 
  面试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按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岗位职责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相关事宜、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将在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2024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应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参加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卫健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2.考察。由县卫健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通过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人员,由县卫健局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全部纳入建平县公立医院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建平县公立医院事业编制人员待遇。同时县政府将按照建平县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给予一定奖励。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的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24年辽宁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朝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县(市)区和域外调入人员管理办法》(朝委办[2017]5号)等规定,经朝阳市委市政府批准,朝阳市教育局拟面向局直属学校以外的公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单位为朝阳市教师进修学院、朝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朝阳市第一中学燕都分校,计划选调教师54名(见附件1:2024年度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以外的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含职员和工勤人员)。
 
  (二)报名人员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业绩条件之一:
 
  1.基本条件(须全部具备)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9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9日后出生)。
 
  (2)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取得相应层次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一级教师以上职称。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6)在公办学校工作6年以上(截至2024年7月)工作经历。
 
  (7)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8)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无师德不良记录。
 
  (9)从事现学段学科岗位工作满5学年以上(截至2024年7月)。所报岗位要求与原学校学段及任教学科相同。
 
  (10)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很好地处理工作生活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11)满足《2024年度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业绩条件(取得以下条件之一)
 
  (1)市委市政府(地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师德标兵等。
 
  (2)市级(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优秀班主任等。
 
  (3)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赛课获一等奖以上,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主持人。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四)其他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市级以上,含市级,以此类推。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选调实行现场报名,考生应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名表,并于2024年6月29日-7月1日9:00——17:00持报名表(见附件2:2024年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学科岗位工作满5学年证明、6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部分岗位需要提供的班主任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至朝阳市教育局(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现场报名,朝阳市教育局对考生报考条件等材料进行审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五、考试
 
  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朝阳市教育局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及相关事宜见后续发布的笔试公告。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招聘岗位本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
 
  2.笔试考试
 
  笔试考试相关事宜详见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将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二)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阅卷结束后,朝阳市教育局对笔试成绩进行汇总分析后,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无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达到1:2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考生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生名单,面试考生在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前,因考生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进行递补。若面试人选已公布,递补面试人选来不及公布的,将不再公布,朝阳市教育局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相关事宜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专业素养和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无聘用资格。
 
  面试的试讲教材:
 
  朝阳市教师进修学院、朝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招聘岗位试讲教材采用朝阳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本学科现行教材。朝阳市第一中学燕都分校招聘岗位试讲教材采用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初中本学科现行教材。
 
  (四)成绩汇总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排列方法为: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并列者,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六、体检、考察和调入
 
  体检考察相关事宜在朝阳市教育局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朝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调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朝阳市教育局同意后按体检规定和程序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朝阳市教育局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朝阳市教育局,作为确定拟调转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果应及时通报考察对象。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同一学校和岗位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事业单位选调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选调环节或继续调入资格。
 
  (三)岗位选择
 
  报考高中数学、高中生物学科岗位的拟调入人员在选择招聘单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招聘单位(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四)公示
 
  拟调入人员信息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入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调入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入,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入。
 
  选调单位需根据本单位岗位的余额情况重新确定受聘人员的岗位等级,原高级教师调入后一律聘用为一级教师职务,原一级教师调入后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聘任到有空余职数的相应职务或低一级职务。
 
  调入期间发现因调入人员或选调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不予调入。
 
  七、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选调流程。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完成办理人事关系调入手续的,人事关系按规定退回原单位。
 
  八、其他?
 
  (一)本公告由朝阳市教育局、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421—2856600。
 
  (三)在报名通过后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电话通讯不畅,影响后续环节的,责任一律由考生自行承担。
 
 
 

2024年辽宁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职工6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规定,经朝阳市委市政府批准,朝阳市教育局、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面向社会为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68名,其中,朝阳开放大学3人,朝阳市教师进修学院1人,朝阳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11人,朝阳市教育局直属高中3人,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初中42人,朝阳市教育幼儿园6人,朝阳市素质教育实践学校2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户籍要求:不限。
 
  (三)年龄要求:本科生1993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含)期间出生;研究生1988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含)期间出生。
 
  (四)学历、学位要求
 
  1.朝阳开放大学招聘岗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须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初中、朝阳市教育幼儿园、朝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教师招聘岗位: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须具备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体育、美术招聘岗位不限师范类)。
 
  3.朝阳市教育局直属中职学校(文化课)招聘岗位: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须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4.朝阳市教育局直属中职学校(专业课)招聘岗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须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5.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朝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岗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须具备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6.会计财务工作人员、校医(保健医)招聘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专业要求
 
  1.朝阳开放大学招聘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详见附件1)
 
  2.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初中、朝阳市教育幼儿园、朝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本科考生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体育、美术招聘岗位不限师范类);研究生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体育、美术招聘岗位不限师范类)。(详见附件1)
 
  3.朝阳市教育局直属中职学校(文化课)招聘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本科考生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详见附件1)
 
  4.朝阳市教育局直属中职学校(专业课)招聘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详见附件1)
 
  5.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朝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详见附件1)
 
  6.会计财务工作人员、校医(保健医)招聘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详见附件1)
 
  (六)职业资格要求
 
  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不含朝阳开放大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岗位);校医(保健医)岗位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护士资格。(详见附件1)
 
  已参加2024年度教师资格认定,认定状态为“认定通过”、“网报待确认”或“待认定审批”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考生可报名。
 
  (七)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和其他条件认定时间为报名截止之日。
 
  (八)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chaoyang.gov.cn/)、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chaoyang.gov.cn/)统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网址:https://zpbm.dzbfsj.com,选择 “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考生网上报名指南》(附件2),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2.报名时间
 
  拟于2024年7月1日8时起至2024年7月5日17时开放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为方便考生谨慎选择报名岗位,朝阳市教育局将在7月4日公布一次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考生可参照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本人报名岗位,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
 
  3.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3)考生须详细研读报名要求,确保网上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理解错误、填写错误或辨认不清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网报操作后,应及时查看网报是否成功,因个人操作失误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生填报的通讯方式应准确有效,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6)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7)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2:1时,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
 
  ①朝阳开放大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岗位: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学。
 
  ②其他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
 
  (2)笔试考试
 
  笔试考试相关事宜详见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将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2.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阅卷结束后,朝阳市教育局对笔试成绩进行汇总分析后,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者,无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达到1:2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生名单。
 
  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进行递补。若面试人选已公布,递补面试人选来不及公布的,将不再公布,由朝阳市教育局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相关事宜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形式进行考察,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专业素养和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无聘用资格。
 
  会计财务工作人员、校医(保健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面试内容为岗位(专业)应知应会知识。
 
  教师岗位面试的试讲教材:
 
  (1)朝阳开放大学教师招聘岗位试讲教材采用朝阳开放大学本学科现行教材。
 
  (2)朝阳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招聘岗位和朝阳市教育局直属中职学校(文化课)教师招聘岗位试讲教材采用朝阳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本学科现行教材。
 
  (3)朝阳市教育局直属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岗位试讲教材采用朝阳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本学科现行教材。
 
  (4)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初中教师招聘岗位、朝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招聘岗位试讲教材采用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初中本学科现行教材。
 
  (5)朝阳市教育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试讲教材采用朝阳市教育幼儿园现行教材。
 
  (四)成绩汇总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排列方法为: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朝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朝阳市教育局对拟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涉罪信息进行查询。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
 
  (一)本公告由朝阳市教育局、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421—2856600
 
  咨询邮箱:cysjyj28566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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