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低压电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招聘3人公告

 

浙江省高低压电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于2003年10月成立,为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国家低压电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依托浙江省高低压电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于2008年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中心占地10亩,建筑面积9720平方米,总投资1.45亿元,由市财政投入。中心获得国家CMA资质认定、省级CMA资质认定、CNAS实验室认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CB认证等资质。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低压电器检测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工科类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通讯、电子信息工程、电磁兼容、计算机,测控技术与仪器等相关专业,具备检测相关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
 
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工作待遇
 
1.工资:6-8K/月。
 
2.五险一金、双休及节日福利、生日礼物、年度体检、免费工餐、育儿假、工会旅游、年度疗养假、年休假、培训学习等福利。
 
三、工作地点及联系人
 
乐清市北白象镇大桥工业区楠溪江路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7-62752910
 
四、招聘流程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5日24时止。
 
2.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方式报名。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相关的任职能力证明材料等电子件发送至邮箱NEQC0577@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标明“应聘岗位-姓名-籍贯-毕业院校-专业”)
 
3.简历筛选。在报名结束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通过电话通知入选人员参加面试。未入选者不另行通知,履历资料将存入单位后备人才库。
 
4.应聘要求。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面试要求。资格初审合格者,需携带材料原件,于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6.决定聘用。经面试通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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