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公物仓仓储管理及安全员1名(实物仓以及电子仓)。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取得仓储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初级或以上)或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证或低压电工作业证),熟悉低压线路的维修与高压设备的操作与管理,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及应用软件操作技能。上述证书若为今年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先以合格成绩单报名,在正式录用前须取得并提供证书,否则不予录取。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上午8:30—6月5日16:00时。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及岗位所需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czjbgs@ss.gov.cn,邮件主题为“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时间以邮件显示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包括如下:
 
1.报名表(签名扫描件),并上传本人近期的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3.毕业证(扫描件);
 
4.资格证明、工作证明(扫描件)。如仓储管理员资格证(或成绩证明)、电工操作证(或成绩证明)、参保证明等;
 
5.其他材料(扫描件)。如获奖证书、工作成绩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考岗位要求,对报考者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电话或者短信等通知资格审核结果,初审合格的才可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必须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初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若报考人员违背上述承诺或累计2次缺考笔试,列入诚信黑名单。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包括面试和实践操作考核两部分。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实践操作考核。
 
1.入围实践操作考核人员。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践操作考核人员。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面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实践操作考核人员。
 
2.资格复审。实践操作考核前,招聘单位对入围实践操作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实践操作考核资格。入围实践操作考核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实践操作考核资格的,应当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实践操作考核组织。实践操作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实践操作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实践操作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实践操作考核成绩×5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实践操作考核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如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按照实践操作考核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实践操作考核成绩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谈。
 
六、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统一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现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并且,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递补人选应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研究决定。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佛山市三水财政局网站(http://www.ss.gov.cn/gzjg/ssqczj/)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0人公告

 

为加强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本次招聘由我院会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5年4月24日后出生);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非在职)、法学学士学位;(2)取得普通高等院校非法学本科学历(非在职)、学士学位,并获得第二学位为法学学士学位。(3)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统计学本科学历(非在职)、学士学位。
 
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校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4月30日;
 
详情请留意佛山市政府人才网(网址:www.fsrlzy.cn)、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者请登录网址http://wethapp.citygf.com/courtenroll/public/index.php/api/entry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注册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大于30kb小于2M)完成报名,待入围体检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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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考试内容
 
1.笔试,占总成绩30%;
 
2.电脑录入考试,按参考人员每分钟录入字数和准确率进行综合评价,占总成绩20%;
 
3.面试,占总成绩50%。
 
(二)考试安排
 
1.笔试、电脑录入考试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不列入考试总成绩,但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的参考依据之一。
 
3. 面试
 
根据笔试和电脑录入考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各项考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并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如合适人选不足,可适当减少招聘名额。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在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公布,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进行组织考察。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根据报考者的考试、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录用人选,招聘结果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后,按有关程序聘用。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招聘,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递补。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出现职位空缺,可在替补人员中补充录用。
 
六、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双方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住房自行解决。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630747。
 
本公告对外发布在佛山市政府人才网(网址:www.fsrlzy.cn)及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0人公告

 

为加强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本次招聘由我院会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5年4月24日后出生);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非在职)、法学学士学位;(2)取得普通高等院校非法学本科学历(非在职)、学士学位,并获得第二学位为法学学士学位。(3)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统计学本科学历(非在职)、学士学位。
 
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校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4月30日;
 
详情请留意佛山市政府人才网(网址:www.fsrlzy.cn)、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者请登录网址http://wethapp.citygf.com/courtenroll/public/index.php/api/entry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注册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大于30kb小于2M)完成报名,待入围体检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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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考试内容
 
1.笔试,占总成绩30%;
 
2.电脑录入考试,按参考人员每分钟录入字数和准确率进行综合评价,占总成绩20%;
 
3.面试,占总成绩50%。
 
(二)考试安排
 
1.笔试、电脑录入考试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不列入考试总成绩,但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的参考依据之一。
 
3. 面试
 
根据笔试和电脑录入考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各项考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并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如合适人选不足,可适当减少招聘名额。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在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公布,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进行组织考察。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根据报考者的考试、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录用人选,招聘结果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后,按有关程序聘用。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招聘,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递补。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出现职位空缺,可在替补人员中补充录用。
 
六、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双方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住房自行解决。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630747。
 
本公告对外发布在佛山市政府人才网(网址:www.fsrlzy.cn)及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若有人员空缺,则相应增加招聘人数)劳动合同制书记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不限制专业);

 

6.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5年4月24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93年4月24日后出生);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安排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本院视报考人数的实际情况可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报名表、承诺书(请在附件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登记表中若有填写“个人特长及奖惩情况”,请提供相应材料);

 

聘用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如无法按期提供相关学历学位佐证材料,则视为未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3)职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3.报名步骤

 

请扫下图二维码进入“佛山法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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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查和考试

 

1.对报名人选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考试人选(“佛山法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填报信息不完整的视为不符合条件)。考生可以通过“佛山法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及顺德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查看初步审查结果。

 

2.组织符合条件的考试人选进行考试,考试总分100分,项目分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三项分值占比分别为30%、40%、30%。各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后,按对应占比折算成绩。

 

(1)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满分100分,占比30%):根据播放的录音录入内容,要求每分钟80字以上。

 

(2)笔试(满分100分,占比40%):考试范围为法律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的选择题,以及考察常识常理常情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的主观题。

 

(3)心理测试、资格复审:面试前考生进行心理测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不列入考试成绩,但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聘用参考依据之一。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满分100分,占比30%):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仪表形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

 

3.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各项折算成绩合计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划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可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本次招聘递补人员考试成绩有效期,从拟聘名单公示期满次日起算,至本院下次招聘相同职位人员前有效,如出现职位空缺,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

 

四、公示与监督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顺德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现问题并查证属实的,由本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处理。

 

五、聘用与管理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本院按照有关规定备案,并安排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书记员工作内容主要是从事司法辅助性工作,薪酬待遇按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二)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编外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进行管理。

 

六、其他事项

 

1.公布渠道:官方网站(http://sdfy.shunde.gov.cn/new2021/),微信公众号(顺德区人民法院,微信号shundefayuan)。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考生应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完整、正确,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报名考生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或填报的信息有误导致资格审核出错或无法联系的,将取消考生报考或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757-22663861、22623417。

 

附件:1.报名表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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