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12人简章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从教,根据省、市引进人才有关政策精神,现将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0年10月,由原莱芜师范学校、莱芜市第二职业中专和莱芜广播电视大学组建而成。2012年,莱芜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整建制并入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2年建校的莱芜师范学校。
学校是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院、山东省高校校园文明建设与德育工作双优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混合式教学改革示范校、全国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山东省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等荣誉。
学校占地1209亩,固定资产9.4亿元,现有教职员工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600余人,博士、硕士400余人,先后涌现出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6个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7个省级教学团队、2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8名省级荣誉获得者。设有11个系部,有48个招生专业,其中有5个国家骨干专业、3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3个省级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建有教育部“AI+智慧学习”人工智能学院、教育部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1个省级机械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面向13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报名当月。
三、招聘岗位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程序,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学校将根据应聘情况定期在学校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二)个人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将个人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学校电子邮箱,邮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邮件附件大小不得超过5M。
报名邮箱:lwzyrsc@lw.shandong.cn
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近期1寸照片电子版;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附件2);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④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⑤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经学校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初审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学校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四)现场资格审查
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学校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个人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提供的,学校将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通过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另行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面试主要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设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对于同一批次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公布。
(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通过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另行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有工作单位,且经学校同意,资格复审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76267448,0531-76267581
(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监督电话: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531-76427586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1-51708052
附件: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12人简章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从教,根据省、市引进人才有关政策精神,现将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0年10月,由原莱芜师范学校、莱芜市第二职业中专和莱芜广播电视大学组建而成。2012年,莱芜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整建制并入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2年建校的莱芜师范学校。
学校是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院、山东省高校校园文明建设与德育工作双优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混合式教学改革示范校、全国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山东省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等荣誉。
学校占地1209亩,固定资产9.4亿元,现有教职员工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600余人,博士、硕士400余人,先后涌现出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6个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7个省级教学团队、2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8名省级荣誉获得者。设有11个系部,有48个招生专业,其中有5个国家骨干专业、3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3个省级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建有教育部“AI+智慧学习”人工智能学院、教育部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1个省级机械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面向13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报名当月。
三、招聘岗位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程序,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学校将根据应聘情况定期在学校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二)个人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将个人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学校电子邮箱,邮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邮件附件大小不得超过5M。
报名邮箱:lwzyrsc@lw.shandong.cn
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近期1寸照片电子版;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附件2);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④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⑤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经学校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初审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学校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四)现场资格审查
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学校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个人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提供的,学校将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通过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另行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面试主要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设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对于同一批次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公布。
(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通过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另行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有工作单位,且经学校同意,资格复审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76267448,0531-76267581
(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监督电话: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531-76427586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1-51708052
附件: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5人简章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根据学校控制总量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0年10月,由原莱芜师范学校、莱芜市第二职业中专和莱芜广播电视大学组建而成。2012年,莱芜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整建制并入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2年建校的莱芜师范学校。
学校是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院、山东省高校校园文明建设与德育工作双优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混合式教学改革示范校、全国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山东省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等荣誉。
学校占地1209亩,固定资产9.4亿元,现有教职员工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600余人,博士、硕士400余人,先后涌现出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6个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7个省级教学团队、2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8名省级荣誉获得者。设有11个系部,有48个招生专业,其中有5个国家骨干专业、3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3个省级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建有教育部“AI+智慧学习”人工智能学院、教育部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1个省级机械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面向13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6月。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教师初级岗位,B类为辅导员岗位,C类为管理岗位。
此次学校计划招聘25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和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12日11:00-6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2日11:00-6月15日18:00。
报名、缴费网址: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的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网上初审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学校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要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6月19日9:00-6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在2024年6月15日16: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为lwzyrsc@lw.shandong.cn),邮件以“考务费用减免+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及时致电0531-76267448进行确认。减免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取消招聘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五、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A类和B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C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常识等内容)。
2.笔试时间:初定6月22日(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人员名单确定后,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均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笔试准考证;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原件、复印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⑦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校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学校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A类和B类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C类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
面试时间: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另行公布(具体事宜详见通知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告)。
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A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B类和C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应聘人员可登录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有工作单位,且经学校同意,资格复审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受客观因素影响,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1-76267448,0531-76267581
(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监督电话: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531-76427586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1-5170805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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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12人简章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从教,根据省、市引进人才有关政策精神,现将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0年10月,由原莱芜师范学校、莱芜市第二职业中专和莱芜广播电视大学组建而成。2012年,莱芜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整建制并入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2年建校的莱芜师范学校。
学校是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院、山东省高校校园文明建设与德育工作双优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混合式教学改革示范校、全国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山东省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等荣誉。
学校占地1209亩,固定资产9.4亿元,现有教职员工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600余人,博士、硕士400余人,先后涌现出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6个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7个省级教学团队、2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8名省级荣誉获得者。设有11个系部,有48个招生专业,其中有5个国家骨干专业、3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3个省级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建有教育部“AI+智慧学习”人工智能学院、教育部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1个省级机械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面向13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报名当月。
三、招聘岗位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程序,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学校将根据应聘情况定期在学校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二)个人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将个人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学校电子邮箱,邮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邮件附件大小不得超过5M。
报名邮箱:lwzyrsc@lw.shandong.cn
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近期1寸照片电子版;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附件2);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④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⑤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经学校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初审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学校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四)现场资格审查
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学校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个人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提供的,学校将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通过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另行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面试主要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设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对于同一批次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公布。
(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通过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另行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有工作单位,且经学校同意,资格复审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76267448,0531-76267581
(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监督电话: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531-76427586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1-5170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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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