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根据《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浙人社发〔2015〕133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定海区白泉镇人民政府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岗位信息
 
招聘人数:1名
 
招聘岗位:就业援助员(零工驿站工作人员)
 
薪资待遇: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工作地点:定海区白泉镇综合服务中心
 
二、招聘条件
 
1、舟山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办理失业登记的“4050”人员、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成员、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随军家属和持证残疾人等类型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人社部门认定为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7月5日17:00止。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以邮件形式投递至bqz_8177337@163.com,邮件标题请标注“报考岗位+姓名”。
 
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
 
(2)残疾证(持证残疾人需提供)或其他用于证明就业困难人员的材料;
 
(3)《报名表》(见附件一)。
 
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即可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在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应聘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定海区白泉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杨先生,0580-8070097
 
王女士,0580-8177337
 
 
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浙江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舟山引航站是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定机构规格。主要负责对进出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域和舟山市辖区内的外国籍船舶实施强制引航,为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服务;参与涉及引航的港口、航道等工程项目研究。
 
舟山口岸通关服务中心为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负责为舟山口岸通关提供相关事务性、辅助性综合保障服务,负责智慧化一站式口岸监管服务平台运维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数

学历学位

要求

专业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要求

舟山引航站

海港引航员

4

本科学士及以上

航海技术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持有有效海港三级引航员及以上适任证书。

舟山口岸通关服务中心

专职船员(船长)

1

大专及以上

航海技术、海洋船舶驾驶

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1.持有有效沿海航区500-3000GT及以上船长适任证书;

2.具有12个月及以上船长海上服务资历。

专职船员(轮机长)

1

大专及以上

轮机工程、轮机工程技术

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1.持有有效沿海航区750-3000KW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

2.具有12个月及以上轮机长海上服务资历。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网站:
 
http://port.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网站作为全程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年龄、学历学位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四)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包括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九)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4年4月15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
 
(1)《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填全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包括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
 
3.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zsgh7766@126.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复审
 
考生在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资格审查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负责,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方式
 
考试工作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暂定安排在5月10-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采用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的形式,满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技能测试、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分数高的排名在前,技能测试还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分数高的排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反映。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67553、监督电话:0580-2067187。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2024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根据《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浙人社发〔2015〕133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定海区白泉镇人民政府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岗位信息
 
招聘人数:1名
 
招聘岗位:就业援助员(零工驿站工作人员)
 
薪资待遇: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工作地点:定海区白泉镇综合服务中心
 
二、招聘条件
 
1、舟山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办理失业登记的“4050”人员、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成员、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随军家属和持证残疾人等类型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人社部门认定为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7月5日17:00止。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以邮件形式投递至bqz_8177337@163.com,邮件标题请标注“报考岗位+姓名”。
 
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
 
(2)残疾证(持证残疾人需提供)或其他用于证明就业困难人员的材料;
 
(3)《报名表》(见附件一)。
 
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即可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在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应聘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定海区白泉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杨先生,0580-8070097
 
王女士,0580-8177337
 
 
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浙江舟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类年薪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公安局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名年薪制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舟山市公安局2024年交通管理类年薪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
 
从事交通数据研判分析的警务辅助工作。
 
三、信息发布平台
 
千岛警察网:www.police.zhoushan.gov.cn。千岛警察网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联系电话:0580-2087711。
 
四、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五、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爱心,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良好的责任感和职业素养,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及安排。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3、下列情形不得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②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③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⑥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⑦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正在服刑或接受调查的;⑧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4、中国国籍,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2006年7月22日以前出生,1994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裸高1.68米以上。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需于2024年7月22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7月1日12时始至7月22日17时止。
 
2、地点:舟山临城海天大道399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405室)
 
3、报名方式: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报名当天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学历及相关资格材料。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1张,并携带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未参加邪教组织证明、征信报告(银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参加统一考试。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需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方可报名。
 
(二)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范围为数据库(MYSQL8.0版本)、计算机网络相关知识。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以招考计划数1:3确定面试对象,上述如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和面试成绩累加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录用条件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详见附件)。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不合格人员,由舟山市公安局告知本人。公示合格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七)待遇及工作地点
 
1、工资待遇:年薪约11万(年薪均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2、工作地点:详见《舟山市公安局2024年交通管理类年薪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测试、考核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录环节由舟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舟山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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