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济宁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0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邹城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9:00—7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0日11:00—7月13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市人民政府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7月1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1查询。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0日11:00—7月13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0日11:00—7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7月15日9:00—7月20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增加专业能力测试(具体考试方式见附件1)。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9:00—11:30
 
  笔试地点见《2024年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布。
 
  (三)专业能力测试
 
  按照招聘单位实际工作要求,需侧重考察专业技能的岗位,面试前,增加专业能力测试。同一岗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0的比例确定专业能力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专业能力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分别在指定场地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考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用、岗位专业(业务)能力水平。专业能力测试后,从达到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当场进行加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中共邹城市委组织部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


2024年山东济宁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0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邹城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9:00—7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0日11:00—7月13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市人民政府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7月1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1查询。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0日11:00—7月13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0日11:00—7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7月15日9:00—7月20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增加专业能力测试(具体考试方式见附件1)。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9:00—11:30
 
  笔试地点见《2024年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布。
 
  (三)专业能力测试
 
  按照招聘单位实际工作要求,需侧重考察专业技能的岗位,面试前,增加专业能力测试。同一岗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0的比例确定专业能力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专业能力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分别在指定场地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考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用、岗位专业(业务)能力水平。专业能力测试后,从达到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当场进行加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中共邹城市委组织部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

2024年山东济宁邹城市教体系统校园招聘1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教体系统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切实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素质和水平,更好服务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邹城市教体系统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12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校园招聘面向全国2024届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公示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1988年5月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28周岁(1995年5月以后出生)以下;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须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资格,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具备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岗位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现场报名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3号楼3255教室。
 
2.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4年邹城市教体系统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4年邹城市教体系统校园招聘承诺书》(附件3)《2024年邹城市教体系统校园招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4);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4)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截图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届师范生所在高校暂未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暂不提供),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取得进入考试的资格。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试方式确定人选。
 
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程序。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初试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进行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面试时间一般在报名后1-2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事宜现场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考资格、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 4 部门关于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35 号)进行准入查询。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主决定是否从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一)此次校园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1558977150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8:00
 
附: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山东济宁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面试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具体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详见《邹城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附件1)。
 
  (二)资格审查地点
 
  邹城市护驾山小学报告厅(资格审查人员须从学校东门进入资格审查地点,导航地址:邹城市护驾山小学东门)。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会议方式进行,不是随到随审,请务必在规定时间(上午8:30;下午14:00)前准时到达。
 
  (四)资格审查要求
 
  1、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审查。
 
  2、请考生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3、如放弃资格审查,请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12点前将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确认的《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3)扫描件或拍摄的清晰照片发送至邮箱zcrsjtpk@163.com,并拨打电话0537-5212876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放弃声明+姓名+报考岗位”。
 
  (五)需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前将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需留存的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装入档案袋(考生自备)内,并打印填写《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联审单》(附件2)粘贴在档案袋正面。
 
  (1)《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留存);
 
  (2)《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留存,本人签字);
 
  (3)《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留存复印件);
 
  ※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笔试准考证,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上述材料应留有备份并妥善保管,以备后期使用。
 
  (4)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纸面上);
 
  (5)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证书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1月19日之前);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6)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留存原件);在职人员应聘的,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留存原件);
 
  ※国有大型企业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需加盖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公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加盖所在县市区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公章;劳务派遣人员,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和派遣公司公章。
 
  (7)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8)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须同时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和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9)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须同时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留存原件);
 
  (10)要求“以研究生报考,本科须为所列专业”的岗位,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1)近期1寸免冠标准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综合×);
 
  (12)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请携带必要文具。
 
  二、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需缴纳考务费70元(请自备零钱)。
 
  三、递补
 
  经审查不具备岗位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因取消资格或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同一岗位中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取消面试资格或放弃岗位面试人员仍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不再递补。
 
  递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需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递补审查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五、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务必保持畅通。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更换的,请及时联系变更。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执行。
 
  咨询电话:0537-5212876
 
 
 
 
 
  中共邹城市委组织部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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