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绵阳北川羌族自治县选调县教育发展研究所教研员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教育发展研究所面向县内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中学公开选调教研员3名。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面向县内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中学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并完全符合《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教育发展研究所教研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3.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不确定档次和不合格的。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永昌镇云盘北路24号)。
 
  4.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选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选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在本次选调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教育发展研究所教研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
 
  (4)编制所在学校出具的县内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中学工作年限证明(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1份。
 
  (5)加分材料:
 
  ①《北川羌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选调县教育发展研究所教研员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3)1份。
 
  ②获奖证书、文件等加分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县教育发展研究所专(兼)职教研员需提供由县教研所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份。
 
  所有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覆盖本次公开选调全部过程,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选调资格一律无效。
 
  (三)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加分材料进行审查,加分材料不齐备,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1.“四川省特级教师”“四川省骨干教师”、四川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加2分;
 
  2.参加援藏援彝者加2分;
 
  3.近三年,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直属教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电教机构)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全国奖励加2分,省级奖励加1分。同一优质课只加一次最高分;
 
  4.近三年,撰写的本专业(含教育管理)教研文章,制作的课件,完成的课题(须主研人员),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直属教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电教机构)组织的评比,获全国奖励加2分,省级奖励加1分。同一文章、课件、课题只加一次最高分;
 
  5.近三年来,担任县教育发展研究所专(兼)职教研员,每满一年加1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累计加分,加分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拟加分人员情况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于2024年7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到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永昌镇云盘北路24号)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所有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笔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在县教育发展研究所门口醒目位置张榜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二)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考调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岗位选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下午,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达指定候考室集中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5.未参加面试、面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公示
 
  (一)根据岗位选调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结构化面试进行筛选。
 
  (二)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三)拟选调人员和考试总成绩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调动条件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县教体局通知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县教育发展研究所报到工作。
 
  七、聘用
 
  (一)选调人员与县教育发展研究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教育发展研究所给予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不合格者由县教体局另行安排工作岗位。
 
  (二)选调人员在原学校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自然解聘,必须在县教育发展研究所重新竞聘上岗。原聘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缺的,降低岗位等级聘用。
 
  八、选调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选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调动资格,已经被调动的退回原单位,并对相关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办理选调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九、本次选调事宜由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和体育局0816-4823643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委0816-4821390
 
  附件: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9日

2024年四川绵阳北川羌族自治县县城中小学县内选调教师65人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城中小学校面向县城以外乡镇初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65名。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县城初中面向县城以外乡镇初中、小学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县城小学面向县城以外乡镇小学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并完全符合《2024年县城中小学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3.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经验丰富;
 
  4.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不确定档次和不合格的。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永昌镇云盘北路24号)。
 
  4.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选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选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在本次选调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县城中小学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编制所在学校出具的北川县内学校工作年限证明(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1份。
 
  (4)本人教师资格证学科与选调岗位不一致的,还需编制所在学校出具的任教选调岗位相应学科3年及以上证明(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1份。
 
  所有工作、任教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覆盖本次公开选调全部过程,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选调资格一律无效。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于2024年7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到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永昌镇云盘北路24号)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
 
  考试分为考评和面试,所有成绩均保留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考评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得分×30%+教育教学业绩考评成绩×70%
 
  考试总成绩=考评总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一)考评
 
  报考者考评总成绩在面试前公布。
 
  1.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由学校党政干部和教职工对报考者综合素质进行测评打分。
 
  2.教育教学业绩考评
 
  由县教体局教育股和县教育发展研究所对文化学科报考者教育教学业绩进行量化考评,县教体局体育与学校卫生艺术股对音体美学科报考者教育教学业绩进行量化考评。
 
  (二)面试
 
  1.面试时间为2024年7月27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面考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到达指定候考室集中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面试采取试讲(音体美学科含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音体美学科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试讲教材详见附件3。
 
  4.未参加面试、面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公示
 
  (一)根据岗位选调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以考评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评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教学业绩考评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得分”高低确定名次;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三)拟选调人员和考试总成绩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调动条件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县教体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县教体局通知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选调学校报到工作。
 
  七、聘用
 
  选调人员在原学校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自然解聘,必须在选调学校重新竞聘上岗。原聘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缺的,降低岗位等级聘用。
 
  八、选调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选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调动资格,已经被调动的退回原单位,并对相关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办理选调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九、本次选调事宜由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和体育局0816-4823643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委0816-4821390
 
  附件: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9日

2024年四川绵阳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务服务中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服务北川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公务服务能力,加强公务服务干部队伍建设,高质量完成公务服务任务,县公务服务中心在县内事业单位(含教育、卫健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范围
 
  县内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县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三、条件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基层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选:
 
  1.在各级人事选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选期内的;
 
  2.有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5.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四、选调办法
 
  采取面谈、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1:5比例的,组织选调考生进行面谈,如未达到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310办公室(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号)。
 
  咨询电话:0816-482317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北川政务网,了解选调职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方式、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进行报名。报考者报名与选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自行下载《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县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3)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已填写完整并贴上照片的《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县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
 
  3.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从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533f7c5b119098.ipv6best.cn/)打印本人提交的与毕业证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双面复印、提供单位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鲜章);
 
  5.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包括报名时县公务服务中心的资格初审、县人社局的资格复审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选调条件的,选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报选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面谈
 
  报名人数超过1:5,由相关部门组织选调考生进行面谈,面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县公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邀请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并负责监督。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选调人选。
 
  八、体检
 
  (一)根据选调岗位人数,按照报考者选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经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选调岗位报选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选生所出现的空缺及补检不合格,不再递补。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九、考察
 
  主管部门、选调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十、公示
 
  本次选调工作所有事宜均在北川政务网公示。
 
  十一、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需在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结束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如试用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该岗位报考者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照选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二、本公告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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