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宜昌市远安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师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远安县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远办发〔2021〕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局属事业单位实际需要,拟组织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单位为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和远安县义务教育学校。具体引进计划如下:
 
  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数学教师1名;远安县义务教育学校:音乐教师1名。详见《远安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以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在远安县最低服务期限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远安县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远安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人才引进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17:30。不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报名视为无效。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下载《远安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需提供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定证书、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1张。
 
  将上述资料扫描(身份证需扫描正反面)后,与Word版报名表一并存入一个文件夹,以“报考学段学科+本人姓名”命名,然后以压缩文件形式(*.rar)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582248364@qq.com;报名人员要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工作人员按公告规定的条件,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an.gov.cn/)公告。考试前,考生需按照相关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领取面试准考证。
 
  在实施考试前,原则上本次招聘教师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
 
  (四)办理准考证
 
  准考证办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办理准考证时,报名人员需提交线上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五)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不组织笔试,直接组织面试。
 
  1.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县教育局按照《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实施。
 
  2.资格复审。面试前,县教育局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领取面试准考证。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实施5天前,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an.gov.cn/)发布。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内容为高中数学教材、义务教育学段音乐教材及教育教学相关知识等。面试方式为说课和答辩,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说课10分钟,分值60分;答辩5分钟,分值40分)。考生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面试要求。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面试设定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低于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考生面试成绩分学科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在面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排名先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并列,则按说课成绩排序确定,说课、答辩成绩均并列的,组织加试。考生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人选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an.gov.cn/)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人才引进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不得列为招聘对象。
 
  (七)公示和聘用
 
  1.县教育局党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情况及考察结果等,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根据查证情况决定是否聘用;若不聘用,县教育局可根据需要按程序依次递补。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研究报县教育局同意后,可从参加该岗位考试考核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3.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情况说明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达到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依程序递补。
 
  四、政策待遇
 
  (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引进的教师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由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给予住房支持。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2万元/人(师范类专业3万元/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1万元/人(师范类专业1.5万元/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5000元/人(师范类专业1万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同时,在远安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3年内,在县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购买县内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一次性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一次性发放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引进人才优先提供人才周转房。
 
  (三)给予人才津贴。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800元标准发放人才津贴(师范类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标准发放)。补贴期限5年。
 
  上述师范类专业的研究生为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即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
 
  五、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远安县教育局
 
  单位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7号
 
  (综治中心)
 
  咨询电话:0717-3813591 18727286330 杨老师
 
  电子邮箱:582248364@qq.com
 
  监督举报电话:0717-3813562 易老师
 
  附件:1-2
 
  1.远安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2.远安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表
 
  远安县教育局
 
  2024年7月8日

2024年湖北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随军家属1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办法》(宜人社发〔2024〕3号)精神,结合宜昌市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工作(含2023年至2024年度)。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为宜昌三峡融媒体中心、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三峡植物园管理处、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宜昌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毓秀路小学共12个事业单位岗位,共招聘12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对象为经旅(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批准随军,且未经政府计划安置的纳入市直统筹安排的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以及军改期间由现役干部转改的纳入市直统筹安排的驻宜部队文职人员家属和其他符合安置条件的家属。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8:30—12:00);
 
  (二)报名地点:宜昌市西陵区桃花岭1号宜昌市征兵办(原桃花岭加油站)。
 
  (三)考生携带《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3)及相关资格审核资料(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军批复、学历证书、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初步审查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四)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或通过邮箱发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和文学等。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5.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1:3面试入围比例开考。对特殊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并通过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笔试成绩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通知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示。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评定成绩30%之和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对特殊岗位确实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并发布公告予以明确。面试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告。面试入围人员公告一经发布,因考生弃权等个人因素造成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开考。
 
  2.面试方案。面试方案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前5个工作日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面试公告在面试实施5天前,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告。
 
  5.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综合成绩计算并排序,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军人综合评定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成绩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示并告知本人。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报考岗位考试评定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告。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门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核。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若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评定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招聘的规定程序办理。
 
  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经考试评定、体检、考核的拟聘随军家属,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各驻军部队按要求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社部门实名进行反映。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社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反映情况者。
 
  (二)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拟聘随军家属,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报告,人社部门下达《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三)新聘随军家属有关待遇、合同签订等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要求
 
  (一)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6397595
 
  监督电话:0717-6397116
 
  附件:1-3
 
  1.《2024年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表》
 
  2.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
 
  3.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
 
  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湖北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随军家属1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办法》(宜人社发〔2024〕3号)精神,结合宜昌市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工作(含2023年至2024年度)。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为宜昌三峡融媒体中心、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三峡植物园管理处、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宜昌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毓秀路小学共12个事业单位岗位,共招聘12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对象为经旅(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批准随军,且未经政府计划安置的纳入市直统筹安排的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以及军改期间由现役干部转改的纳入市直统筹安排的驻宜部队文职人员家属和其他符合安置条件的家属。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8:30—12:00);
 
  (二)报名地点:宜昌市西陵区桃花岭1号宜昌市征兵办(原桃花岭加油站)。
 
  (三)考生携带《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3)及相关资格审核资料(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军批复、学历证书、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初步审查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四)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或通过邮箱发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和文学等。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5.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1:3面试入围比例开考。对特殊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并通过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笔试成绩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通知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示。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评定成绩30%之和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对特殊岗位确实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并发布公告予以明确。面试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告。面试入围人员公告一经发布,因考生弃权等个人因素造成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开考。
 
  2.面试方案。面试方案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前5个工作日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面试公告在面试实施5天前,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告。
 
  5.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综合成绩计算并排序,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军人综合评定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成绩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示并告知本人。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报考岗位考试评定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告。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门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核。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若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评定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招聘的规定程序办理。
 
  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经考试评定、体检、考核的拟聘随军家属,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各驻军部队按要求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社部门实名进行反映。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社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反映情况者。
 
  (二)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拟聘随军家属,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报告,人社部门下达《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三)新聘随军家属有关待遇、合同签订等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要求
 
  (一)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6397595
 
  监督电话:0717-6397116
 
  附件:1-3
 
  1.《2024年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表》
 
  2.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
 
  3.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
 
  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湖北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随军家属1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办法》(宜人社发〔2024〕3号)精神,结合宜昌市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工作(含2023年至2024年度)。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为宜昌三峡融媒体中心、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三峡植物园管理处、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宜昌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毓秀路小学共12个事业单位岗位,共招聘12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对象为经旅(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批准随军,且未经政府计划安置的纳入市直统筹安排的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以及军改期间由现役干部转改的纳入市直统筹安排的驻宜部队文职人员家属和其他符合安置条件的家属。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8:30—12:00);
 
  (二)报名地点:宜昌市西陵区桃花岭1号宜昌市征兵办(原桃花岭加油站)。
 
  (三)考生携带《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3)及相关资格审核资料(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军批复、学历证书、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初步审查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四)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或通过邮箱发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和文学等。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5.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1:3面试入围比例开考。对特殊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并通过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笔试成绩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通知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示。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评定成绩30%之和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对特殊岗位确实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并发布公告予以明确。面试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告。面试入围人员公告一经发布,因考生弃权等个人因素造成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开考。
 
  2.面试方案。面试方案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前5个工作日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面试公告在面试实施5天前,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告。
 
  5.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综合成绩计算并排序,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军人综合评定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成绩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示并告知本人。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报考岗位考试评定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告。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门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核。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若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评定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招聘的规定程序办理。
 
  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经考试评定、体检、考核的拟聘随军家属,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各驻军部队按要求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社部门实名进行反映。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社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反映情况者。
 
  (二)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拟聘随军家属,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报告,人社部门下达《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三)新聘随军家属有关待遇、合同签订等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要求
 
  (一)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6397595
 
  监督电话:0717-6397116
 
  附件:1-3
 
  1.《2024年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表》
 
  2.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
 
  3.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
 
  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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