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省鹤壁市部分事业单位定向选聘高层次人才57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招才引智渠道,推进校地合作,加强鹤壁市高等院校和党校师资建设,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鹤壁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等规定,现组织河南信息科技学院筹建处等5家事业单位分批定向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选聘高层次人才。现将第一批定向选聘公告如下:
 
  一、参加定向选聘的单位及岗位、数量、条件
 
  河南信息科技学院筹建处、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鹤壁技师学院、中共鹤壁市委党校等5家事业单位定向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选聘高层次人才57人,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相关信息见附件1。
 
  二、定向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往届毕业生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2025年7月份毕业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由北京师范大学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报名。如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待2025年7月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如2025年8月底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2025年应届毕业生;
 
  2.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条件说明
 
  1. “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 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定向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河南省鹤壁市招才引智“兴鹤聚才高校行——北京师范大学站”部分事业单位定向选聘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公告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hebi.gov.cn/)发布,同时在兴鹤聚才服务平台网站(https://bwcx.hebi.gov.cn/rencai/)、京师就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时间自第一批选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截止。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2024、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下同)等材料扫描件,《2024年鹤壁市定向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word版本)发送至附件1岗位信息表中选聘单位邮箱。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要确保所填报名信息真实、完整、无误。因个人信息填写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实或不完整,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选聘单位根据发布的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择优筛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结果由选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环节。
 
  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时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对象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北京师范大学出具的证明。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70分以下的不进入体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选聘单位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选,通过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四、其它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及时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的内容、规定和程序报名。保持通讯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定向选聘各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二)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定向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定向选聘等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定向选聘无关,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本次定向选聘工作由中共鹤壁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鹤壁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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