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潜江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12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潜江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条件
 
  1.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具体界定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2.《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2月3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8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次类推。
 
  3.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的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规培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渠道及时间安排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会议室(潜江市红梅东路8号)。
 
  3.联系方式:18163089664周、18972194415刘。
 
  (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5日9:00至8月9日17:00。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www.qjrsks.cn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潜江市人事考试院(0728-6235833)联系解决。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要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下载并正反面打印的《潜江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登记彩照2张和同版电子照片(U盘现场拷贝,电子照文件命名:姓名+身份证号);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和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两份);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证明材料不符、不清晰等,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4.现场报名时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填写“初审合格”意见并同意报考;对不合格人员写明原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
 
  5.资格审查工作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并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笔试
 
  (一)关于笔试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函告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通过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决定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不再进行报名调剂,其中:取消的招聘岗位已报名考生,不再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1.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参加笔试。
 
  2.科目
 
  ①医学类岗位:医学类岗位相应的《“三基”知识》。
 
  ②公共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范围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等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全部为客观题,按闭卷方式进行。
 
  (三)笔试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所有岗位均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成绩将通过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医学类岗位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卫生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综合组织协调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公共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一)面试入围比例
 
  根据岗位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申请,函告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公示。
 
  (二)面试实施
 
  1.面试通知在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通知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正常开考。本次面试所有岗位均实行7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3.面试当天考生需缴纳50元面试费。
 
  五、总成绩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二)总成绩通过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
 
  (三)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进行第二轮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考察
 
  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潜江市人社局网站上发布通知。
 
  (一)体检工作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潜江市人社局监督指导,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考试成绩等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完成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四)考察合格人员不得擅自放弃岗位,擅自放弃的,相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及有关单位,三年内不受理潜江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报名申请。
 
  七、公示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八、办理聘用手续
 
  (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被聘用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未满的,按照当时的国家、省、潜江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潜江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市委编办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监督指导;
 
  (二)对《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28-6242021;
 
  (三)招考基本政策咨询电话:潜江市人社局0728-6298803;考务咨询电话:潜江市人事考试院 0728-6294338;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与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更正联系方式,以免错失招聘机会。
 
  (五)相关网站
 
  潜江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hbqj.gov.cn/
 
  潜江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hbqj.gov.cn/
 
  潜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qjrsks.cn/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

2024年湖北潜江市事业单位招聘124人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潜来潜就业创业,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总体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初审、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和笔试环节与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同网同时段进行。笔试成绩发布、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和相关招聘事项按本公告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潜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潜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2)。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笔试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4年2月19日至2月27日15: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月27日15:00,注册窗口准时关闭。在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已成功注册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用户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可以更新相关信息。

2.报名: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注册成功的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1日至2月26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2月27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8日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2月28日9:00至2月29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函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公示。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3月6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4年3月26日9:00至3月30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重要提示:笔试准考证是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如进入后续招聘环节仍需使用,请考生妥善保管好。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潜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三个类别分类设考。

2.考试内容参见湖北省人社厅官网的“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的《考试大纲》。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发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一)面试入围比例

根据岗位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申请,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公示。

(二)资格复审安排

1.面试前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相关事宜详见资格复审公告。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认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50元面试费。

2.资格复审结束后,因考生放弃等因素产生的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申请,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公示。

(三)面试实施

1.面试公告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正常开考。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3月7日8:30至3月12日17:30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潜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七、总成绩发布

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考生总成绩。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进行第二次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八、体检、考察

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在潜江市人社局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通知。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考试成绩等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完成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公示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潜江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承担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考察等具体工作。

(二)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潜江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潜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招聘全程,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招考基本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28-6298803;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院 0728-6294338。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更正联系方式,以免错失招聘机会。

(六)相关网站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

潜江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hbqj.gov.cn/

潜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qjrsks.cn/

  附件1:潜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潜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联系表.xls

  附件3:潜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2024年湖北潜江市面向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为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及有关规定,拟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体育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6.湖北省户籍或从湖北省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省的退役军人;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暴力伤害、虐待、涉毒、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岗位表》中其他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书(证明)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8月8日17:00后报名的,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杉林路1号306室)。
 
  4.报名所需资料:
 
  ①《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附电子照片);
 
  ②《诚信承诺书》(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名,请双面打印于《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后);
 
  ③“兵教师”专项招聘退役军人身份认定表;
 
  ④本人身份证;
 
  ⑤毕业证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须提交国家教育部认证证明;
 
  ⑥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资料①、②、③各2份,准备岗位要求资料④至⑥原件及复印件2份(所有打印、复印件使用A4纸,按以上顺序装订为2套,并由本人签名)和电子登记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文件大于30KB,大于300*215像素,照片清晰)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登录潜江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要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本人无法到达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材料及委托书,委托书需双方签字。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证明材料不符、不清晰等,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一)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潜江市教育局结合报名情况和用人需求,提出保留、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的申请,函报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通过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潜江市教育局网站和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如决定取消招聘岗位,所有考生将不再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4年8月14日9:00至8月17日9: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潜江市人事考试院(0728-6294338)联系解决。
 
  (三)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范围包括教育教学、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等基础知识,分值100分,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全部为客观题,按闭卷方式进行。
 
  (四)发布笔试成绩
 
  本次笔试所有岗位均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成绩将通过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潜江市教育局网站、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面试
 
  (一)面试入围比例
 
  根据岗位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潜江市教育局提出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申请,报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公示。
 
  (二)面试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语言表达、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能力、教育教学技能等。
 
  1.面试通知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潜江市教育局网站、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通知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正常开考。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总成绩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三)成绩发布。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潜江市教育局、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考生总成绩。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进行第二次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考察
 
  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在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潜江市教育局、潜江市人社局网站上发布通知。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潜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潜江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完成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七、公示
 
  (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八、办理聘用手续
 
  (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潜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潜江市人社局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招聘全程,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对《潜江市2024年度面向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中专业、学历等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与潜江市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728-6241651;对退役军人身份认定等政策咨询,请与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728-6233307;招考基本政策咨询电话:潜江市人社局0728-6298803;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院 0728-6294338。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更正联系方式,以免错失招聘机会。
 
  (五)相关网站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s://tyjrsw.hbqj.gov.cn/xwzx/gsgg/
 
  潜江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bqj.gov.cn/xwzx/gsgg/
 
  潜江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hbqj.gov.cn/xwzx/gsgg/
 
  潜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qjrsks.cn/
 
 
 
 
 
  潜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潜江市教育局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湖北潜江市事业单位招聘124人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潜来潜就业创业,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总体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初审、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和笔试环节与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同网同时段进行。笔试成绩发布、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和相关招聘事项按本公告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潜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潜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2)。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笔试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4年2月19日至2月27日15: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月27日15:00,注册窗口准时关闭。在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已成功注册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用户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可以更新相关信息。

2.报名: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注册成功的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1日至2月26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2月27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8日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2月28日9:00至2月29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函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公示。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3月6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4年3月26日9:00至3月30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重要提示:笔试准考证是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如进入后续招聘环节仍需使用,请考生妥善保管好。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潜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三个类别分类设考。

2.考试内容参见湖北省人社厅官网的“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的《考试大纲》。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发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一)面试入围比例

根据岗位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申请,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公示。

(二)资格复审安排

1.面试前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相关事宜详见资格复审公告。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认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50元面试费。

2.资格复审结束后,因考生放弃等因素产生的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申请,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公示。

(三)面试实施

1.面试公告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正常开考。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3月7日8:30至3月12日17:30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潜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七、总成绩发布

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考生总成绩。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进行第二次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八、体检、考察

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在潜江市人社局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通知。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考试成绩等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完成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公示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潜江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承担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考察等具体工作。

(二)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潜江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潜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招聘全程,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招考基本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28-6298803;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院 0728-6294338。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更正联系方式,以免错失招聘机会。

(六)相关网站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

潜江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hbqj.gov.cn/

潜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qjrsks.cn/

  附件1:潜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潜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联系表.xls

  附件3:潜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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