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执法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且有环保、执法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身体原因不符合聘用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开远市第二行政中心四楼)办公室406室,报名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联系人:罗晓静,电话:0873—7233685。
 
报名时间:2024年7 月 15 日至 7 月 19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照招聘公告的岗位条件,在现场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3)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并列的,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市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报名者自行承担。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主要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察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生态红河”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试用期满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自愿放弃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试用期待遇:试用期 1 个月,工资 1900元/月。
 
(二)正式聘用期待遇: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待遇2000元/月(不含个人和单位缴纳保险部分)。
 
(三)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实行工龄工资,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具体核发依照单位现有标准执行,转正后加入单位工会,享受工会福利。
 
(四)聘用及解聘管理:聘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根据劳动合同给予解聘。
 
咨询电话:0873—7233685
 
 
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7月10日


云南红河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执法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且有环保、执法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身体原因不符合聘用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开远市第二行政中心四楼)办公室406室,报名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联系人:罗晓静,电话:0873—7233685。
 
报名时间:2024年7 月 15 日至 7 月 19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照招聘公告的岗位条件,在现场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3)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并列的,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市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报名者自行承担。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主要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察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生态红河”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试用期满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自愿放弃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试用期待遇:试用期 1 个月,工资 1900元/月。
 
(二)正式聘用期待遇: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待遇2000元/月(不含个人和单位缴纳保险部分)。
 
(三)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实行工龄工资,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具体核发依照单位现有标准执行,转正后加入单位工会,享受工会福利。
 
(四)聘用及解聘管理:聘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根据劳动合同给予解聘。
 
咨询电话:0873—7233685
 
 
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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