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菏泽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岗位的工作需求。
 
  2.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②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报名);③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和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附件3)全日制本科生。以上引进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3.海(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入围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前300名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仅可报考《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注明“接受海(境)外留学人员报名”的岗位,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所学专业课程需与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匹配度较高,且需符合所需其他条件。
 
  4.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有关要求。
 
  5.有关高校的独立学院毕业生,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6.年龄要求。引进大学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7.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定陶区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已签订引进意向书的)等不得报考,其他有工作单位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符合回避情形的岗位。
 
  9.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岗位及数量
 
  引进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其中,部分岗位(序号25、26)按照《定陶区引进“助企专项人才”实施办法》,采取“助企专项人才”引才工作机制。引进的专项人才具有事业编制,选派至企业工作。在企业工作期间,工资、保险等由所在企业按正式员工核发。基本服务期限为4年,服务期满可选择事业单位或留在企业工作,选择留在企业工作的,收回所占事业编制;选择事业单位工作的,根据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确定工作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00至7月19日16:00。报名人员填写《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岗位相应电子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无人报名的,取消该岗位。
 
  2.资格审查。引进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反馈初审结果,组织初审通过后的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公告。未按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②本人签字确认的《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③与《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4张;④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⑤有工作单位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信。
 
  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引进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引进工作过程中发现初审及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引进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含)为合格线。考试时间、地点及形式以具体通知为准。
 
  同一引进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相比引进计划数较多的,根据情况可增加初试环节。按照初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3的比例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如进行初试,方式和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合格者按照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2.考察。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引进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由引进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引进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通过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引进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和人事关系手续,引进单位和引进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
 
  成立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实施本次引进工作。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各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报名、资格审查、实地考察、档案审查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八、其他
 
  1.人才引进过程中的通知公告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2.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
 
  3.报名咨询电话见《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4.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监督电话:0530—2219006
 
  0530—2223693
 
  附件:
 
 
 
 
 
  菏泽市定陶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1日

2024年山东菏泽定陶区考调工作人员15人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定陶区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考调职位为定陶区部分区直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1.考调范围
 
公务员(参公)职位:全市范围内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事业职位:全市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学校、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考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3)除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5)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9)报考纪委监委机关职位的,还需具备监察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新录用乡镇公务员(事业人员)在乡镇机关(事业)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职位的,还需符合职位表中所列具体回避情形。
 
三、考调程序
 
1.职位查询
 
公开考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具体详见《2024年定陶区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通过《职位表》的电话进行联系。
 
2.网络报名
 
每人限报1个职位,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报名人员打印填写好《2024年定陶区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经单位党组织审核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版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签名的《2024年度定陶区公开考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扫描或拍照,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B-300KB)。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岗位相应电子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用人单位+职位名称+姓名+电话”。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7月31日18:00截止。用人单位于2024年8月1日18:00前通过邮箱及时反馈初审结果,请及时关注本人报名邮箱。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报名期间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可再修改报名信息。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考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
 
3.打印面试通知单。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通过本人报名邮箱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请及时关注本人电子邮箱,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综合比选
 
一般采取面试方式确定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相比计划数较多的,根据情况可增加初试环节。按照面试人选与考调计划3:1的比例,根据初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如进行初试,方式和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1.5: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小数点进位后的人数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应于考察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任免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任免机关为地方党委的需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按要求报考调单位。
 
考调单位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业务工作能力不过硬的人员进入。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任职资格条件、年度考核情况、违纪违规情况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2.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考生自愿放弃考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考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匹配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拟录用现任领导职务人选,根据岗位空缺情况,一般安排相应职级。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其他
 
1.本次考调公告中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年度、本月份。
 
2.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菏泽市定陶区公开考调领导小组解释。
 
3.公开考调咨询电话:0530-2210075、2213867、2217066
 
4.考调工作监督电话:0530-2257566
 
 
 
 
菏泽市定陶区公开考调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山东菏泽定陶区考调工作人员15人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定陶区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考调职位为定陶区部分区直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1.考调范围
 
公务员(参公)职位:全市范围内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事业职位:全市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学校、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考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3)除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5)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9)报考纪委监委机关职位的,还需具备监察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新录用乡镇公务员(事业人员)在乡镇机关(事业)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职位的,还需符合职位表中所列具体回避情形。
 
三、考调程序
 
1.职位查询
 
公开考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具体详见《2024年定陶区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通过《职位表》的电话进行联系。
 
2.网络报名
 
每人限报1个职位,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报名人员打印填写好《2024年定陶区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经单位党组织审核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版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签名的《2024年度定陶区公开考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扫描或拍照,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B-300KB)。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岗位相应电子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用人单位+职位名称+姓名+电话”。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7月31日18:00截止。用人单位于2024年8月1日18:00前通过邮箱及时反馈初审结果,请及时关注本人报名邮箱。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报名期间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可再修改报名信息。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考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
 
3.打印面试通知单。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通过本人报名邮箱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请及时关注本人电子邮箱,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综合比选
 
一般采取面试方式确定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相比计划数较多的,根据情况可增加初试环节。按照面试人选与考调计划3:1的比例,根据初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如进行初试,方式和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1.5: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小数点进位后的人数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应于考察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任免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任免机关为地方党委的需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按要求报考调单位。
 
考调单位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业务工作能力不过硬的人员进入。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任职资格条件、年度考核情况、违纪违规情况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2.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考生自愿放弃考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考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匹配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拟录用现任领导职务人选,根据岗位空缺情况,一般安排相应职级。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其他
 
1.本次考调公告中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年度、本月份。
 
2.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菏泽市定陶区公开考调领导小组解释。
 
3.公开考调咨询电话:0530-2210075、2213867、2217066
 
4.考调工作监督电话:0530-2257566
 
 
 
 
菏泽市定陶区公开考调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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