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12人公告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长人社联【2015】8号)以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财务管理岗位2名,专职辅导员岗位1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1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见1)。
 
  2.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3.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4.优先条件:硕士研究生优先,有实际工作经历或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优先。
 
  (三)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7月14日16:00
 
  (二)报名方式:将所需材料清晰扫描,按顺序汇总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30M),命名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
 
  财务管理岗位发送指定邮箱ccszrsc@163.com
 
  专职辅导员岗位发送指定邮箱1493103831@qq.com
 
  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须填写《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编外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字;
 
  *2.个人简历,不超过2页A4纸;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页);
 
  *4.大学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名表中所填奖项获奖证书扫描件;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面试前出具中共党员身份证明,须加盖党组织公章;
 
  *8.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劳动合同、其他相关证书等)。
 
  以上材料未能按要求提供的或材料清晰度不高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截止后概不受理报名事宜;
 
  2.考生需对所填报信息负责,由于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等各类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核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资审时间:2024年7月15日
 
  由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于7月15日16:00后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
 
  (一)财务管理岗位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具体方式及要求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专职辅导员岗位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心理体检+面试”的方式进行:
 
  具体方式及要求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1.笔试
 
  开考比例为5:1。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满足开考比例5:1时进行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依据笔试分数高低按招聘岗位人数5:1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5:1时,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环节。
 
  2.心理体检
 
  拟面试人选需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心理健康体检,体检费用200元/人(费用自理),检测时间、地点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面试
 
  心理体检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方式及要求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拟聘人选确定
 
  财务管理岗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财务管理岗位及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必须密切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及时查询报名及考试相关要求及公示内容等系列信息。
 
  3.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联系电话:财务管理岗位 18543190422
 
  专职辅导员岗位 18843000513
 
  5.人事处网站:http://rsc.ccnc.edu.cn/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7月11日


2024年吉林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12人公告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长人社联【2015】8号)以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财务管理岗位2名,专职辅导员岗位1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1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见1)。
 
  2.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3.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4.优先条件:硕士研究生优先,有实际工作经历或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优先。
 
  (三)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7月14日16:00
 
  (二)报名方式:将所需材料清晰扫描,按顺序汇总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30M),命名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
 
  财务管理岗位发送指定邮箱ccszrsc@163.com
 
  专职辅导员岗位发送指定邮箱1493103831@qq.com
 
  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须填写《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编外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字;
 
  *2.个人简历,不超过2页A4纸;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页);
 
  *4.大学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名表中所填奖项获奖证书扫描件;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面试前出具中共党员身份证明,须加盖党组织公章;
 
  *8.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劳动合同、其他相关证书等)。
 
  以上材料未能按要求提供的或材料清晰度不高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截止后概不受理报名事宜;
 
  2.考生需对所填报信息负责,由于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等各类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核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资审时间:2024年7月15日
 
  由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于7月15日16:00后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
 
  (一)财务管理岗位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具体方式及要求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专职辅导员岗位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心理体检+面试”的方式进行:
 
  具体方式及要求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1.笔试
 
  开考比例为5:1。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满足开考比例5:1时进行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依据笔试分数高低按招聘岗位人数5:1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5:1时,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环节。
 
  2.心理体检
 
  拟面试人选需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心理健康体检,体检费用200元/人(费用自理),检测时间、地点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面试
 
  心理体检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方式及要求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拟聘人选确定
 
  财务管理岗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财务管理岗位及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必须密切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及时查询报名及考试相关要求及公示内容等系列信息。
 
  3.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联系电话:财务管理岗位 18543190422
 
  专职辅导员岗位 18843000513
 
  5.人事处网站:http://rsc.ccnc.edu.cn/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7月11日


2024年吉林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12人公告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长人社联【2015】8号)以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财务管理岗位2名,专职辅导员岗位1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1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见1)。
 
  2.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3.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4.优先条件:硕士研究生优先,有实际工作经历或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优先。
 
  (三)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7月14日16:00
 
  (二)报名方式:将所需材料清晰扫描,按顺序汇总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30M),命名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
 
  财务管理岗位发送指定邮箱ccszrsc@163.com
 
  专职辅导员岗位发送指定邮箱1493103831@qq.com
 
  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须填写《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编外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字;
 
  *2.个人简历,不超过2页A4纸;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页);
 
  *4.大学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名表中所填奖项获奖证书扫描件;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面试前出具中共党员身份证明,须加盖党组织公章;
 
  *8.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劳动合同、其他相关证书等)。
 
  以上材料未能按要求提供的或材料清晰度不高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截止后概不受理报名事宜;
 
  2.考生需对所填报信息负责,由于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等各类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核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资审时间:2024年7月15日
 
  由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于7月15日16:00后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
 
  (一)财务管理岗位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具体方式及要求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专职辅导员岗位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心理体检+面试”的方式进行:
 
  具体方式及要求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1.笔试
 
  开考比例为5:1。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满足开考比例5:1时进行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依据笔试分数高低按招聘岗位人数5:1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5:1时,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环节。
 
  2.心理体检
 
  拟面试人选需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心理健康体检,体检费用200元/人(费用自理),检测时间、地点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面试
 
  心理体检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方式及要求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拟聘人选确定
 
  财务管理岗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财务管理岗位及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必须密切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及时查询报名及考试相关要求及公示内容等系列信息。
 
  3.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联系电话:财务管理岗位 18543190422
 
  专职辅导员岗位 18843000513
 
  5.人事处网站:http://rsc.ccnc.edu.cn/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7月11日

2024年吉林长春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5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引进人才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招聘博士56人。招聘范围为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长春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号)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人才待遇
 
  (一)根据其前期研究成果和入校后的目标任务,给予安家费、高层次人才奖励5-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20万元,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紧缺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确定待遇。
 
  (二)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结合学校实际落实引进人才配套待遇。
 
  (三)引进人才享受学校博士津贴。
 
  (四)引进人才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奖励政策。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3日至2006年8月1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8月1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长春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ccsfdxrsc@126.com。
 
  (二)集中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6日9:00--2024年8月28日16:00。
 
  报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考核,对无人报名或计划未招满的岗位学校将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对剩余计划,学校可以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剩余计划和调整后的岗位条件及报名时间、方式由学校确定后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长春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相关公告。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填写《长春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2号)》(附件2),并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佐证材料扫描件及个人简历(简历含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获奖等)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其中2024年和2025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入党志愿书扫描件及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的需提供职称证;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
 
  2.发送电子邮件时,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不含身份证)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岗位张三)。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学校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招聘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及格线、录取线等事宜待报名结束后由学校另行通知。
 
  2.面试前,由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3.面试成绩在长春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录取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录取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录取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录取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三)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注意事项
 
  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ccsfu.edu.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
 
  十一、其它
 
  本公告由长春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孔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168537 0431-86168792
 
 
 
  长春师范大学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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