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湘西州永顺县事业单位招聘57人公告

  2024年永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永顺县事业单位人才发展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等要求详见《2024年永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说明
 
  1.招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具体详见岗位计划表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7月24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7月24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2.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正在永顺县服务和服务期满后仍在永顺县服务的县外户籍“四项目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本县范围及以上的招聘岗位。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招聘岗位,工作经历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2022年、2023年、2024年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5.面向残疾人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应残疾等级、并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应按规定在县级残联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后方可报名。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岗位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永顺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9.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财务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主要通过:
 
  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的招考信息栏目(http://www.ysx.gov.cn/zwgk/xzfxxgkml/rsxx/zkxx/)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原则需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前来的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另需提供《2024年永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委托报名授权书》(附件5)。
 
  2.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7月2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以上报名截止时间内未按报名要求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报名资格。
 
  3.现场报名地点: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详细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湘潭路19号。
 
  4.报名要求:
 
  (1)考生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大)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简介表,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现场须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基本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报考县融媒体中心和县公安局相关岗位的考生应先到县融媒体中心(永顺县灵溪镇猛洞河路43号,县融媒体中心4楼办公室,咨询电话:15874348728)和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办公大楼519室,咨询电话:18797441045)进行相关资格审查,通过后再到现场报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3),该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或者所学专业系《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外专业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和有关部门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认证文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复审、考察聘用前资格再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县融媒体中心的女出镜记者(岗位代码Z14)和播音主持(岗位代码Z15)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其余岗位考试方式为单独笔试。考试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五)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内容。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合卷,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专技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合卷,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3.笔试实际有效参考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此类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程序。
 
  4.笔试范围主要参考《2024年永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4)。
 
  5.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8月22日-8月2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准考证领取地点:永顺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6.笔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详见准考证);笔试地点:永顺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7.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五年内或终身限制报考。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终身限制报考。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笔试结束后,对考试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报考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面试
 
  1.县融媒体中心的女出镜记者(岗位代码Z14)和播音主持(岗位代码Z15)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末位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无法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2.面试实际有效参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此类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程序。
 
  3.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另行适时在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七)综合成绩合成。笔试加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单独笔试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八)成绩公布。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公告另行适时在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九)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以下办法处理:单独笔试的岗位,如综合成绩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技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采取复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笔试加面试的岗位,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采取复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州禁毒委〔2020〕10号文件执行,面向残疾人招聘的岗位同时参照我省面向残疾人定向招录公务员职位体检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到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公告另行适时在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公告发布后因体检对象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末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再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县人社局,拟聘人员名单在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拟聘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公示后,如有放弃,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按程序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因个人原因放弃应在体检公告发布前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及时书面报告合规合理放弃事由,否则视为不诚信考试)。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对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人事管理规定。
 
  (三)报考人员请在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假借人社部门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人社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公告以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为准。
 
  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招考咨询电话:0743—5225630
 
  永顺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743—5234895
 
 
 
 
 
 
  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2日
 


2024年湖南湘西州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城区学校(事业单位)选调212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县域内教师队伍结构,缓解城区学校师资紧缺现状,促进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在编教师公开选调212名工作人员进城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及岗位
 
  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3.在本县农村学校工作的在编教师;
 
  4.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条件和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按照相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含定向生和已获得基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
 
  4.调动工作未满一年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及相关说明
 
  1、选调采取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教学或岗位必备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分值: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占80分。
 
  2、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根据报名情况,按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重新确定选调计划数。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至少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个程序。
 
  3、报考学段以报考人员在本单位编制学段为准,初中编制教师不可以报考小学、幼教学段岗位(初中编制的原小教、幼教阶段公费定向生及音体美教师除外)。
 
  五、选调程序
 
  为确保公平公正有序,选调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进行指导,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县教体局及相关学校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
 
  公告和相关选调信息通过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时间和网站:2024年8月5日9:00至8月7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网站http://www.ysx.gov.cn/zwgk/xzfxxgkml/rsxx/“2024年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城区学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
 
  (2)网上注册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②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岗位级别原则上与选调岗位级别相吻合,高职需低聘。
 
  ②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选调公告和岗位职数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
 
  ③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10M以内)。
 
  ④网上报名在报名完成界面点击“确认提交”之前,可以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一旦报名完成界面点击“确认提交”后,就修改不了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提示:请报考人员在点击“确认提交”前仔细复核报名信息无误)。
 
  ⑤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内按操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流程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8月7日—8月8日8:00-12:00,15:00-18:00。
 
  (2)地点:县教体局阳光服务大厅(一楼)。
 
  (3)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
 
  ①《2024年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城区学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2024年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城区学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证明》(附件2);
 
  ⑦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任职文件。
 
  资格审查工作由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会同选调单位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调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1.选调考试方式:笔试。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8月10日上午8:00—8月12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调考试。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示:2024年8月14日通过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考生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成绩公示。
 
  5.分数查询:有查分需求的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8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教体局纪检监察室申请查分。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成绩(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总分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最后一道题的得分多少依次确定;若再相同,则依次往前一道题类推。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2024年8月15日通过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考察对象名单。
 
  (六)考察
 
  考察由县教体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现实表现及违纪违法情况进行查询,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选岗
 
  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
 
  地点:溪州中学报告厅。
 
  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报考学科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单位的工作岗位,未按时参加选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选岗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3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事业单位)选调考试。
 
  (八)公示及聘用
 
  县教体局将研究拟聘人员报县人社局备案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县教体局下发聘用通知,各选调单位按相应选调岗位等级对岗聘用,已获得乡村或特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岗位聘用按相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本次选调人员自聘用之日计算,三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次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的5名工作人员,聘用后将不能参评中小学教师职称。
 
  六、选调纪律
 
  1.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禁止使用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竞争,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
 
  2.单位出示证明时须认真审核,因审核产生的相关问题由所在单位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考试工作人员要公正清廉,杜绝不正之风。涉及到本人亲属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违纪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举报电话:
 
  县教体局纪检监察室:0743-5228210
 
  县教体局人事股:0743-522232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湖南湘西州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城区学校(事业单位)选调212人公告 ..

  
 
  为进一步优化县域内教师队伍结构,缓解城区学校师资紧缺现状,促进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在编教师公开选调212名工作人员进城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及岗位
 
  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3.在本县农村学校工作的在编教师;
 
  4.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条件和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按照相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含定向生和已获得基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
 
  4.调动工作未满一年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及相关说明
 
  1、选调采取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教学或岗位必备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分值: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占80分。
 
  2、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根据报名情况,按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重新确定选调计划数。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至少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个程序。
 
  3、报考学段以报考人员在本单位编制学段为准,初中编制教师不可以报考小学、幼教学段岗位(初中编制的原小教、幼教阶段公费定向生及音体美教师除外)。
 
  五、选调程序
 
  为确保公平公正有序,选调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进行指导,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县教体局及相关学校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
 
  公告和相关选调信息通过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时间和网站:2024年8月5日9:00至8月7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网站http://www.ysx.gov.cn/zwgk/xzfxxgkml/rsxx/“2024年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城区学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
 
  (2)网上注册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②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岗位级别原则上与选调岗位级别相吻合,高职需低聘。
 
  ②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选调公告和岗位职数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
 
  ③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10M以内)。
 
  ④网上报名在报名完成界面点击“确认提交”之前,可以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一旦报名完成界面点击“确认提交”后,就修改不了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提示:请报考人员在点击“确认提交”前仔细复核报名信息无误)。
 
  ⑤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内按操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流程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8月7日—8月8日8:00-12:00,15:00-18:00。
 
  (2)地点:县教体局阳光服务大厅(一楼)。
 
  (3)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
 
  ①《2024年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城区学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2024年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城区学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证明》(附件2);
 
  ⑦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任职文件。
 
  资格审查工作由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会同选调单位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调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1.选调考试方式:笔试。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8月10日上午8:00—8月12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调考试。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示:2024年8月14日通过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考生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成绩公示。
 
  5.分数查询:有查分需求的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8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教体局纪检监察室申请查分。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成绩(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总分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最后一道题的得分多少依次确定;若再相同,则依次往前一道题类推。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2024年8月15日通过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考察对象名单。
 
  (六)考察
 
  考察由县教体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现实表现及违纪违法情况进行查询,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选岗
 
  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
 
  地点:溪州中学报告厅。
 
  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报考学科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单位的工作岗位,未按时参加选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选岗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3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事业单位)选调考试。
 
  (八)公示及聘用
 
  县教体局将研究拟聘人员报县人社局备案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县教体局下发聘用通知,各选调单位按相应选调岗位等级对岗聘用,已获得乡村或特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岗位聘用按相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本次选调人员自聘用之日计算,三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次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的5名工作人员,聘用后将不能参评中小学教师职称。
 
  六、选调纪律
 
  1.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禁止使用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竞争,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
 
  2.单位出示证明时须认真审核,因审核产生的相关问题由所在单位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考试工作人员要公正清廉,杜绝不正之风。涉及到本人亲属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违纪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举报电话:
 
  县教体局纪检监察室:0743-5228210
 
  县教体局人事股:0743-522232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湖南湘西州龙山县事业单位招聘45人简章

  
 
  根据龙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发展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措施》(湘人社规〔2024〕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县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等要求详见《2024年龙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简介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信息,通过龙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备注: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信息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说明
 
  1.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的户籍在公告发布之日前须在岗位要求的行政区域或报考人员本人考入高等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正在龙山县服务或服务期满后仍在龙山县服务的县外户籍“四项目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本县范围及以上的招聘岗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18周岁以上指2006年8月19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3.面向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未落实编制内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
 
  面向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是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单位的上述普通高校毕业生。
 
  4.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本县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且连续任职满3年或累计任职满5年。任职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
 
  5.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应残疾等级、并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应按规定在县级残联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后方可报名。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招聘岗位,工作经历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由工作单位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律监察以及与该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需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前来的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另需提供《2024年龙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委托报名授权书》(附件4)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8月2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以上报名截止时间内未按报名要求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报名资格。
 
  2.报名地点: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一楼人才市场大厅。详细地址:龙山县民安街道世纪路19-1号。
 
  3.报名要求:
 
  ⑴考生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页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⑵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简介表,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⑶报名时,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派人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基本要求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县外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在对报考人员任职年限、在岗表现、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初审把关的基础上作出书面推荐,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名。
 
  ⑷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或者所学专业系《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外专业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和有关部门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⑴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为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研究确定。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⑵笔试内容: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合卷,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合卷,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需两科均参考方计算有效笔试总成绩。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范围主要参考《2024年龙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5)。
 
  ⑶笔试时间:2024年8月31日(详见准考证);笔试地点:龙山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⑷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24年8月2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龙山县人社局一楼人才市场大厅。
 
  2.面试
 
  ⑴需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从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同时进入面试。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2次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⑵只需进行笔试的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程序对象。
 
  ⑶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若出现面试未形成有效竞争或实际参考未达面试开考比例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在龙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3.成绩合成
 
  ⑴笔试、面试的岗位。龙山县城建管理站39消防工程审验人员、龙山县燃气管理办公室40结构工程师、靛房镇自然资源所41乡村规划师3个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⑵只需笔试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对笔试+面试的岗位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笔试加面试的岗位,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总成绩又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采取复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只需笔试的岗位,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采取复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州禁毒委〔2020〕10号文件执行。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按照公布的适当放宽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体检时间地点将适时在龙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另行公告。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公示后,如有放弃,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拟聘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登记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龙山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假借人社部门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人社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对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六、本招聘公告由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43-6230575(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43-6238611(县纪委监委)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