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满足医院学科发展和人才需求,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若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研究方向、技能和其他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学科高层次人才
 
  胸外科、骨外科、眼科、肛肠外科、泌尿内科、呼吸内科、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皮肤科、妇科、病理科等医学专业。
 
  1.具有岗位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专业对口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副高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正高年龄需在50周岁及以下)。
 
  4.在三级及以上医院工作8年及以上,熟练掌握专业相关疾病的诊疗,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能解决本学科疑难复杂技术问题,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青年骨干
 
  胸外科、肿瘤科等临床专业。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具有医师执业资格,需要规培的需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掌握专业相关疾病的诊疗,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及科研能力。
 
  二、福利待遇
 
  享有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政策福利:
 
  1. 对全职引进的符合《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条件的外地人才可申报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青年才俊,符合条件者分别给予500万元、260万元、120万元、30万元安家费。
 
  2.本地高层次人才每月享受人才津贴1000至5000元不等。
 
  3.新就业的高校博士毕业生可申请大连市住房补贴,标准为:2500元/月,保障期3年(此待遇不与青年才俊安家费同时享受)。
 
  4.在市人才政策基础上,符合我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相关人才类别的,将给予安家费或科研启动经费。
 
  5.特殊专业人才待遇可视人才情况面议。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请应聘人员准备以下证件的清晰扫描版材料,并按下述顺序放入以“岗位+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招聘邮箱rsk84211244@163.com(以“岗位类别+本人姓名”为邮件主题)或现场送至人事科。
 
  (1)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应聘人员签名处务必手写签名)扫描件。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及以上均提供)。
 
  (5)文章或立项证明扫描件。
 
  (6)国外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国内高校毕业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职称证扫描件。
 
  (8)所学专业(方向)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9)工作经历证明的扫描件。
 
  (10)近期1寸免冠彩照(电子版)。
 
  凡《应聘报名表》中涉及的科研项目及发表论文情况、获奖情况等均须提供证书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统一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请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研究方向、业绩成果、岗位匹配度等。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考察及体检
 
  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主要包含政审、犯罪记录情况等,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
 
  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考核工作。
 
  2.报考人员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且学历、学位之间是相互对应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报岗位相符。
 
  4.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411-81880127、81880128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90号机关楼517房间,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辽宁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2024年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雇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4.愿意履行雇员义务,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失信记录;
 
  6.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以及高度的责任感,团结协作;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储备和技能条件;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详见《2024年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雇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所列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00-2024年9月14日16:00。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以邮件到达收件方服务器时间为准)。报名时需按要求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整理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mzzp@gaoxinjob.com,邮件主题需注明: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应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因个人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提供虚假证件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所需上传材料如下:
 
  ①填报《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雇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另附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②《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雇员岗位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③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均须上传);
 
  ④本人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证原件扫描件;
 
  ⑤与所上传本人毕业证相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证码需在本次报名时间的有效期内),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⑥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如有)。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收到报名邮件后48小时内会以邮件及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结果,咨询电话0411-84591990。
 
  (三)面试
 
  1.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将会以邮件及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依据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按以下优先事项顺序进行确定:
 
  ①中共党员;
 
  ②退役军人;
 
  若条件相同,将通过加试方法确定。
 
  (四)考察和入职体检
 
  1.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是否有违法违纪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况。
 
  2.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要求将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不在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3.在考察和体检环节中,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完备相关用人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如因聘用者原因终止劳动合同造成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3.按照市委编办和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的雇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保险等待遇按照大连市政府雇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确保报名网站上填报的手机通畅,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通过资格审查、面试、入职体检等各个环节的,将通过手机短信及邮件形式告知本人,未通过人员恕不通知,敬请谅解。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予以解聘,涉及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①报考材料等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②考察、体检不合格的;
 
  ③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④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
 
  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11-84591990
 
  联系人:杜老师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
 
  特此公告。
 
 
 
 
  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9月6日

2024年辽宁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2024年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雇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4.愿意履行雇员义务,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失信记录;
 
  6.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以及高度的责任感,团结协作;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储备和技能条件;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详见《2024年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雇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所列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00-2024年9月14日16:00。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以邮件到达收件方服务器时间为准)。报名时需按要求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整理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mzzp@gaoxinjob.com,邮件主题需注明: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应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因个人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提供虚假证件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所需上传材料如下:
 
  ①填报《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招聘雇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另附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②《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雇员岗位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③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均须上传);
 
  ④本人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证原件扫描件;
 
  ⑤与所上传本人毕业证相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证码需在本次报名时间的有效期内),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⑥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如有)。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收到报名邮件后48小时内会以邮件及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结果,咨询电话0411-84591990。
 
  (三)面试
 
  1.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将会以邮件及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依据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按以下优先事项顺序进行确定:
 
  ①中共党员;
 
  ②退役军人;
 
  若条件相同,将通过加试方法确定。
 
  (四)考察和入职体检
 
  1.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是否有违法违纪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况。
 
  2.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要求将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不在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3.在考察和体检环节中,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完备相关用人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如因聘用者原因终止劳动合同造成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3.按照市委编办和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的雇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保险等待遇按照大连市政府雇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确保报名网站上填报的手机通畅,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通过资格审查、面试、入职体检等各个环节的,将通过手机短信及邮件形式告知本人,未通过人员恕不通知,敬请谅解。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予以解聘,涉及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①报考材料等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②考察、体检不合格的;
 
  ③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④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
 
  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11-84591990
 
  联系人:杜老师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
 
  特此公告。
 
 
 
 
  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9月6日


2024年辽宁大连市旅顺口区总医院招聘38人公告

  
 
  旅顺口区总医院依托旅顺口区人民医院组建,将旅顺口区中医医院、旅顺口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街道卫生院全部纳入总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根据总医院的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
 
  2.思想品德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不得有纹身;
 
  4.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招聘计划表)。
 
  请附件查看岗位招聘计划
 
  二、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9月13日
 
  2.报名材料:
 
  (1)报名者请下载附件“应聘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
 
  (3)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执业证明的复印件(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及录用资格。
 
  3.报名方式:邮寄快递
 
  4.邮寄地址:
 
  (1)报考旅顺区医院岗位的应聘者请邮寄至:旅顺总医院人事管理中心大连市旅顺口区白云街13号征兵体检站四楼
 
  (2)报考旅顺口区中医医院的应聘者请邮寄至:旅顺中医院人事科大连市旅顺口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顺康街109号11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相关信息、执业证、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应聘人员需参加笔试、面试,在笔试当天,笔试之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可参加笔试。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应聘人员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
 
  完备用人手续。
 
  七、咨询电话
 
  旅顺总医院人事管理中心:0411—86615105
 
  旅顺口区中医医院人事科:0411-39359869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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