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襄阳市襄城区转制学校专项引进优秀教师公告
为确保我区转制学校拥有一批特别优秀的专业教师,助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区深改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襄城改委发〔2023〕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同意,拟为转制学校专项引进部分紧缺学科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根据改制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引进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不超过25人。
二、报名资格
(一)襄城区所属公办学校目前在岗的编外一线代课教师;
(二)报名时须持有现任教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银行工资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符合下列引进条件的证明。资格审核时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时间不得少于15年(出具相应年限社保缴费证明)。
(四)近3年没有因违纪违规受到上级党纪政纪处分者。
三、引进条件
(一)直接引进条件
1.获得全国名师、湖北省特级教师、湖北名师及襄阳市隆中名师的;
2.具有副高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的。
(二)间接引进条件
1.获得市级优质课(现场讲课或说课,下同)一等奖、省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的;
2.获得襄阳市教学基本功比赛、班主任能力大赛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
3.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州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
引进名额首先用于直接引进,直接引进人数不足的,剩余名额用于间接引进。
四、考核考试
(一)直接引进的,通过面谈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二)间接引进的,通过面试(面试形式为讲课)的方式,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三)面谈考核或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设置项目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应达到符合学校教师岗位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满足岗位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放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积极配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待遇
专项引进的优秀教师退休前享受在职在编教师一样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通过专项引进优秀教师岗位补贴的方式,在岗期间按人均每月1500元的标准予以相应补助。专项引进的优秀教师所需工资福利待遇、补贴等经费由区财政统筹,直接划拨到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再划拨到转制学校,由转制学校具体发放到教师个人。通过专项引进的优秀教师,不纳入事业编制内管理,退休后自动取消每月1500元的岗位补助,其个人养老保险按原渠道或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七、工作程序
(一)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于7月22日09:00---7月26日17:00向区教育局提交个人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派人参与组建工作专班,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面谈或面试(以讲课为主)、体检、考察,讨论确定拟引进初步人选。
(三)公示。对经体检、考察后作为拟专项引进的优秀教师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向区政府上报拟引进人选请示,提请区政府研究通过,并按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专项引进优秀教师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襄城区教育局解释,对在专项引进优秀教师具体工作中尚未涉及到的其他有关事宜将商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咨询电话:
襄城区教育局人事股0710---3536289
襄城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1日
2024年湖北襄阳市中医医院(襄阳市中医药研究所)招聘16人公告
根据医院实际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及高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服从医院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相应岗位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填写报名。
或点击链接进行填写报名:https://f.wps.cn/g/nJDy7JJb/
(2)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我单位组织人事科报名(地址:襄阳市樊城区长征路襄阳市中医院至远楼四楼组织人事科)。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如: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指“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以此类推)。
4、资格审查及考核通知。医院筛选后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组织招聘面试。时间另定。
三、招聘办法
(一)考核方式。采取面试或笔、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聘用。
(二)考察、体检。根据考核结果,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考察由我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我院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0-3441694(组织人事科)
襄阳市中医医院(襄阳市中医药研究所)
2024年9月3日
2024年湖北襄阳市中心医院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8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襄阳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8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襄阳市中心医院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80名。岗位条件详情见《襄阳市中心医院2024年度公开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在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结束前,如有岗位计划数未使用完,医院可将剩余的计划数调配给其他岗位使用。
(二)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襄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如:“35周岁及以下”即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引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9月11日,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同时上传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
报名人员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现场报名,也可直接到我单位组织人事处报名。地址:襄阳市东津新区鹿门大道5号襄阳市中心医院东津院区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710-3511271。
2.报名人员到招聘院校现场报名。已经预报名过的,可以不再重复报名。
(二) 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证明材料)等证件原件 (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同步完成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经资格审核合格和初步筛选后,择优列入面试考核对象。
三、考试办法
考试办法为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岗位考核方式,也可两种方式一并进行考核。用百分制计分办法产生招聘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80分。
四、考察、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 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考察由我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办理备案手续。我单位将就业协议书、面试、考核过程中原始材料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三)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办理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招聘结果(包括姓名、学校、专业),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0-3511271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10-3511407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4年湖北襄阳市中心医院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8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襄阳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8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襄阳市中心医院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80名。岗位条件详情见《襄阳市中心医院2024年度公开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在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结束前,如有岗位计划数未使用完,医院可将剩余的计划数调配给其他岗位使用。
(二)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襄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如:“35周岁及以下”即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引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9月11日,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同时上传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
报名人员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现场报名,也可直接到我单位组织人事处报名。地址:襄阳市东津新区鹿门大道5号襄阳市中心医院东津院区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710-3511271。
2.报名人员到招聘院校现场报名。已经预报名过的,可以不再重复报名。
(二) 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证明材料)等证件原件 (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同步完成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经资格审核合格和初步筛选后,择优列入面试考核对象。
三、考试办法
考试办法为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岗位考核方式,也可两种方式一并进行考核。用百分制计分办法产生招聘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80分。
四、考察、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 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考察由我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办理备案手续。我单位将就业协议书、面试、考核过程中原始材料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三)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办理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招聘结果(包括姓名、学校、专业),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0-3511271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10-3511407纪检监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