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锦州市黑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解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足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锦人发【2009】1号)文件规定,经黑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黑山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黑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七)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取得证书截止时间要求报名起始之日。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和专业应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应聘。
(九)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岗位信息:招聘信息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建议使用电脑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http://219.152.63.192:46219/exam-system-examinee/hsgz)网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需在2024年7月26日9时至2024年7月30日12时,登录(http://219.152.63.192:46219/exam-system-examinee/hsgz)网址,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逾期不再受理。
2、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7月26日9时至2024年7月30日14时登录(http://219.152.63.192:46219/exam-system-examinee/hsgz)网址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4年7月30日16时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审查通过的考生,于2024年8月1日9时至8月4日9:30登录(http://219.152.63.192:46219/exam-system-examinee/hsgz)网址,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三)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复审)、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4、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具体见《黑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更新通知。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考试。
(四)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方面内容,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生自带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4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关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
4、应聘人员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统一确定,笔试成绩通过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查询。
(五)资格审查(复审)
1、人选确定
参加资格审查(复审)的人选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复审)。
2、资格审查(复审)时间、内容
用人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黑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复审)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的名单、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 )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六)面试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公布。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工作由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经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体检人选,加试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名单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公示。
2、体检
体检工作由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指定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经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用),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察的内容进行复查。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即视为本次招聘结束,出现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受聘岗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指导目录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6-5666003
报名网站故障咨询电话:023-67785455
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
2024年辽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军地人才融合,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的通知》(锦政办发〔2021〕5号),经锦州市政府批准,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三)2021年入伍且服役满2年后,正常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在2021年9月1日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
(六)驻锦高校2021届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锦州市应征入伍,不限户籍;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一)不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人员;
(二)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三)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四)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转改士官、提干、考取军校)或退役后不回锦州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咨询电话:0416—5055237,5055239。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提前下载《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打印填写完毕(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的人员需提供入伍前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入伍批准书、退役证、2张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19日16:0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未按时参加报名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其他陪同人员严禁入内。
2.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锦州市太和
区市府路72号)。
准考证发放: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00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统一发放准考证。
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2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笔试相关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等环节)。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五、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事业单位工作能力和素质。每名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8:1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
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通知。
六、体检
1.人选确定
体检人选为面试合格人员。
2.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岗位选择
1.排名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最终排名。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全部小数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总成绩)。
2.岗位选择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专业岗位和非专业岗位。首先,由符合专业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选择专业岗位。其次,放弃选择专业岗位及未选择到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与其余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重新排名,并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非专业岗位。在非专业岗位选择中放弃选择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九、公示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辽宁锦州市南山小学(松山新区实验小学分校)遴选优秀教师27人公告
为保障锦州市南山小学日常教学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锦州市南山小学(松山新区实验小学分校)实际,经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拟为锦州市南山小学(松山新区实验小学分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范围及岗位
面向锦州市直中小学、锦州各县(市、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教师共计27人(班主任18人,科学教师1人,体育教师4人,美术教师2人,音乐教师2人)。
二、公开遴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2.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能胜任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工作;
3.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身份(在公开遴选过程中报考人员身份不能发生变化)且目前在编、在岗;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报名岗位学科对应的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考生报考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9.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事业单位人员尚在试用期或规定的服务期未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经公开遴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存在违反师德规范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教师,不具备报名资格。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内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8日。
三、公开遴选方式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考试考核(面试)方式。
四、公开遴选工作步骤
(一)岗位查询
锦州市南山小学(松山新区实验小学分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资格条件等,可通过锦州高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查询。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公开遴选岗位报名,各公开遴选岗位之间不得兼报。
报名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9时至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16时,报名地点:锦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701室(锦州市福州街29号七楼)。
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公开遴选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公开遴选计划,相关信息在锦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公开遴选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
锦州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公开遴选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由锦州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教育教学能力。试讲和答辩时间共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面试相关事宜将在锦州高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公布。
(五)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1.考察。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公开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由锦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将在锦州高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办理手续。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锦州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岗位聘任
锦州高新区所属各事业单位均实施按编设岗、按岗位聘任的人事管理制度。依据文件规定,对于工作变动人员,只能按照调入单位实际空余岗位进行聘任。若因实际公开遴选教师同层级(等级)超过岗位设置数量,由锦州高新区教育部门会同学校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意见。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公开遴选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遴选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6-3880185
纪律监督电话:0416-3860074
2024年辽宁锦州市南山中学(锦州市实验学校分校)遴选优秀教师15人公告
锦州市教育局拟为锦州市南山中学(锦州市实验学校分校)公开遴选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岗位
面向全市初中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教师共计15人(具体岗位见信息表)。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2.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6年及以上,能胜任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工作,获得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表彰的荣誉。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要求:中级及以下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3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遴选教师岗位信息表》。)
注:存在违反师德规范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教师,不具备报名资格。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公开遴选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遴选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可通过锦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jz.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
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及反映本人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业绩证书(按类别有序整理);
3.报名人员要提供无违反师德规范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证明材料、班主任工作经历证明、六年及以上一线工作经历证明。以上证明材料,由所在学校盖章。
遴选材料需转换为PDF格式,另提供《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Word电子版。发送至公开遴选邮箱:jzsjyjrsk01@163.com,报名邮件主题为:岗位名称+报名人姓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8日17:00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依据上述条件逐一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遴选资格。
(四)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教育教学能力。试讲和答辩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遴选资格。
(五)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1.考察。由锦州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锦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j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等相关手续。
锦州市教育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