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眉山仁寿县教体系统面向县内考调教师(工作人员)29人公告

 
 
  根据《中共仁寿县委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学段教学品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仁委〔2021〕14号)和《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仁委办发电〔2019〕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公开考调29名教师(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s.gov.cn、大美仁寿APP上发布)。
 
  一、考调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县内部分缺编学校(单位)采取公开考核方式调(流)动教师(工作人员)。
 
  二、考调职位和名额
 
  本次共考调教师(工作人员)29名。具体考调岗位及名额见《仁寿县2024年教体系统面向县内第二轮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三、考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不含眉山天府新区)
 
  1.教研中心(财会岗位)、装备站(综合管理岗)考调对象为在本县公办中小学校工作的在编在职教师。
 
  2.农村小学考调对象为在本县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的在编在职教师。
 
  3.高中考调对象为在本县公办高中、初中、九年制学校(初中部)工作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遵守党纪国法。
 
  2.报考高中、教研中心、装备站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3.所学专业、现任教学科两者之一与报考职位对应一致(财会岗位、综合管理岗位不作要求)。
 
  4.须取得报考职位相应层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财会岗位、综合管理岗位不作要求)。
 
  5.考调人员须同意接受人员调(流)动、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否则,不得提出考调申请。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到2024年9月1日后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学校编制空编率20%以上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即2019年9月1日以后公招聘用的教师)。
 
  (5)未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考财会岗位、综合管理岗位的除外)。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考调的。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3日至7月25日(9:00-11:30;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县教体局4楼人事股3。
 
  (三)报名所需资料
 
  ⒈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仁寿县2024年教体系统面向县内第二轮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四)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
 
  1.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条件后,并如实准确填写《仁寿县2024年教体系统面向县内第二轮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考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聘用)资格,两年内(2025年、2026年)不得参加县内公开考调,岗位降级。
 
  2.开考比例。考调岗位考调名额与有效考调人数之间形成差额即可。未形成差额的,调减考调岗位考调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调减或取消考调名额的情况在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示。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中小学校教师考核方式为专业化面试(说课)。总分100分,说课时间10分钟,准备时间10分钟。财会岗位、综合管理岗位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答题时间10分钟,准备时间3分钟。
 
  (二)考核时间、地点。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在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示。
 
  六、考察
 
  根据考调职位和名额,按照考核成绩,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成绩公示后,在8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实行加试,加试方式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共同研究确定,加试成绩100分,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在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的指导下,由聘用学校(单位)对考察人选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办法由聘用学校制定)。如考察不合格者,经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研究同意后,按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考核、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调人员,拟考调人员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无反映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考调的,予以调(流)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流)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流)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流)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考调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核、考察和公示,符合条件的拟考调人员,经县教体局审定后报县人社局办理流动手续。聘用学校(单位)按本校(单位)岗位设置情况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九、组织与监督
 
  为公开、公平、公正、顺利地做好此次考调工作,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分工负责。县人社局负责考调工作的组织;县教体局负责考调工作的实施;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98132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028-36201045
 
  监督电话:
 
  中共仁寿县纪委监委:028-12388。
 
  附件: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22日


2024年四川眉山仁寿县乡镇事业单位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聘27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和共青团四川省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从仁寿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眉山天府新区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下同)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其中乡镇学校11名,乡镇卫生院4名,乡镇下属事业单位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招聘招考栏目http://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4年仁寿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2024年8月8日前在仁寿县服务期满(服务时间须2周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当回避的;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6.仁寿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点: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8-36285701,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怀仁街道仁寿大道延伸线45号仁寿县人社局5楼510)。
 
  (四)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2024年仁寿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核设最低分数线,考核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含各环节递补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划分规则为:所有参加考核人员有效考核成绩平均成绩的80%。
 
  (二)笔试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招聘招考栏目http://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公告。
 
  (三)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3),卷面满分为100分。
 
  (四)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齐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加试一轮,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招聘招考栏目http://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复检及递补。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复检考生到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考核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4.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人员。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综合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考核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招聘招考栏目http://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考核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到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考核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2.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政策规定不再约定试用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外。
 
  3.《岗位表》中未明确具体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受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加试决定选岗顺序),再聘用到具体的乡镇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聘用的乡镇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年限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仁寿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政策咨询电话: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85701
 
  2.监督电话:
 
  仁寿县纪委监委:12388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4年8月1日

2024年四川眉山仁寿县乡镇事业单位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聘27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和共青团四川省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从仁寿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眉山天府新区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下同)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其中乡镇学校11名,乡镇卫生院4名,乡镇下属事业单位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招聘招考栏目http://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4年仁寿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2024年8月8日前在仁寿县服务期满(服务时间须2周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当回避的;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6.仁寿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点: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8-36285701,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怀仁街道仁寿大道延伸线45号仁寿县人社局5楼510)。
 
  (四)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2024年仁寿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核设最低分数线,考核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含各环节递补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划分规则为:所有参加考核人员有效考核成绩平均成绩的80%。
 
  (二)笔试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招聘招考栏目http://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公告。
 
  (三)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3),卷面满分为100分。
 
  (四)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齐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加试一轮,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招聘招考栏目http://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复检及递补。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复检考生到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考核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4.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人员。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综合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考核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信息公开——招聘招考栏目http://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考核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到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考核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2.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政策规定不再约定试用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外。
 
  3.《岗位表》中未明确具体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受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加试决定选岗顺序),再聘用到具体的乡镇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聘用的乡镇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年限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仁寿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政策咨询电话: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85701
 
  2.监督电话:
 
  仁寿县纪委监委:12388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4年8月1日


2024年四川眉山仁寿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眉山市公安局和中共仁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辅警17名,其中普通岗位勤务辅警10名,综合岗位勤务辅警3名,专业技能岗位勤务辅警4名。
 
  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见《仁寿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岗位勤务辅警:具有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其中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综合岗位勤务辅警:具有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其中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专业技能岗位勤务辅警:具有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其中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报名时应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身高。
 
  普通岗位勤务辅警:年龄18至30周岁(1993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19日期间出生),男性净身高1.68米及以上。
 
  综合岗位勤务辅警:年龄18至30周岁(1993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19日期间出生),男性净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58米及以上。
 
  专业技能岗位勤务辅警:年龄18至40周岁(1983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19日期间出生),男性净身高1.65米及以上。
 
  4.热爱公安工作。
 
  5.身体状况。
 
  体形端正、形象气质佳,无口吃,无重听。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癜痕。身体条件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人民警察职位要求的条件及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由仁寿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www.rs.gov.cn)、仁寿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从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止(9:00至11:30;14:00至17:30),报名地点在仁寿县公安局824办公室。报名时须携带真实、准确、填写完整的《仁寿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并提供电子照片),退役军人还需携带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眉山市其他县(区)公安机关员额内辅警报考还须出具所在县(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三)资格初审。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发放《准考证》。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未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料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职位调整。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调减招聘职位招聘名额。调减招聘名额情况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www.rs.gov.cn)上公告。
 
  (五)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对象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体能测试成绩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附件3)。测评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男子)/仰卧起坐(女子)、1000米(男子)/800(女子)米跑4个项目,2项达标即可通过。其中1000米(男子)/800(女子)米跑为普通岗位勤务、综合岗位勤务辅警必考项目。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本次体能测试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试运动风险。
 
  (六)笔试。笔试对象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笔试主要考应试者对基本法律法规常识及时政理论的掌握情况(基本法律法规常识范围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分值100分,笔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参加笔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www.rs.gov.cn)上公布。
 
  (七)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招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政治素养、事业心责任感及计划组织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要素。
 
  面试时间、地点、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排名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www.rs.gov.cn)上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及名次确定
 
  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的方式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排名靠前、面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原则确定考生最终排名。
 
  (九)体检。依据招聘职位和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排名相同的,下列人员优先参加体检: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体检标准应符合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4)。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未完成及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www.rs.gov.cn)上公布。
 
  (十)政审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提供手续完整的《仁寿县公安局2024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审表》(附件5)。仁寿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和考察,因政审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完成体检、政审和考察。
 
  (十一)公示。对政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www.rs.gov.cn)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群众如有情况反映,可向中共仁寿县纪委仁寿县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反映。经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仁寿县公安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和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及岗前培训。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与仁寿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招聘结束后,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薪酬参照仁寿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执行,实行:固定工资、级别工资、补贴、绩效工资等制度,并建立定期工资增长机制。
 
  五、实施监督
 
  招聘全程由中共仁寿县纪委仁寿县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6790856。
 
  六、特别声明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仁寿县公安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应考辅导资料。
 
  本公告由仁寿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6790810。
 
  附件: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仁寿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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