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焦作市修武县事业单位招聘65人公告

 
 
  根据《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65人,其中县直事业单位10人,乡镇事业单位10人,县卫健委事业单位45人。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等相关内容详见附件1《修武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其他等条件(详见附件1)。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报名时将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相关项目中详细注明。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
 
  7.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在修武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下派到修武县服务的大学生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修武县农村连续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目前仍在修武县乡镇特岗工作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提供修武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未进入机关事业编制的。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6.服务期未满的订单定向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条件说明:
 
  1.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4.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5.在网上报名时,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在个人简历项中规范填写工作单位及起止时间。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全过程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24年7月31日8:00至8月2日17:00期间登录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uwu.gov.cn),点击“修武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登录后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均需要查验考生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请考生妥善保管。
 
  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报考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名相关信息项中注明在职经历。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彩色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红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内,清晰无变形,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91-7188212。
 
  2.资格审查
 
  招聘组织部门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3.查询初审结果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情况的,报考者应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及时补充或更正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2024年8月2日17:0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和改报岗位。请报考者注意截止时间。
 
  4.网上缴费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2024年8月3日18: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60元(考生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支付方式缴费)。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可享受免缴笔试考务费。申请免缴笔试考务费的考生,需先在网上缴费,于2024年8月4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bg999@126.com),免缴申请审核通过后,笔试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和本人页)、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低保证。相关材料压缩成文件包,文件名称为“申报人姓名+联系方式+(贫困家庭或低保)”。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发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5.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8日8:00至 8月10日9: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6.考试类别为“综合类”岗位的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考试类别为“卫生类”岗位的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相应核减该岗位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因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于2024年8月4日17:00前,到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竹林大道南段公安局北邻)504房间选报其他岗位,逾期不报和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笔试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和卫生类。
 
  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满分均为50分,总计100分。
 
  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20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80分,总计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8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持相关材料到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竹林大道南段公安局北邻)504房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经审核汇总后在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加分提供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达不到拟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笔试总成绩低于45分、考试违纪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将在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避免贻误。
 
  2.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应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证书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采取考生本人(不接受他人代办)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因考生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按岗位考试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及内容
 
  县直事业单位(岗位代码:240101)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其他事业单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同一岗位并在同一面试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岗位在两个以上面试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考生,为避免考生的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对考生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对于面试当天的缺考人员、违纪人员和无效成绩均不作为计算过程的原始数据。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应试者应结合报名环节签订的网上报名协议,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面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避免贻误。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需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体检通知书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结果在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审查考生档案资料、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现实表现等方面,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一个月内(从聘用文件下发之日算起)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视其放弃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在我县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在公开招聘全过程及应聘人员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考试严重违纪违规、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信息发布
 
  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uwu.gov.cn)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本人错误理解、未及时查看以及通讯不畅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本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1-7188212
 
  监督电话:0391-7192292
 
 
 
 
  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河南焦作市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281人公告

  
 
  深入实施省委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坚定依靠创新驱动转型、依靠人才支撑强市,为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先行区贡献人才力量。现结合全市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引进1281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317人,企业(可享受焦作市产业技术科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424人,县(市、区)直事业单位382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158人。(具体引进人才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6)。
 
  二、引进对象条件
 
  (一)市直一般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83所高校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高校名单见附件7;
 
  4.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1。
 
  (二)市直教育系统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432所高校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高校名单见附件8;
 
  4.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2-1。
 
  (三)市直卫生系统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474所高校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高校名单见附件9;
 
  4.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2-2。
 
  (四)企业(可享受焦作市产业技术科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432所高校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高校名单见附件8;
 
  4.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3。
 
  (五)县(市、区)直一般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432所高校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高校名单见附件8;
 
  4.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4。
 
  (六)县(市、区)直教育系统、县(市、区)直卫生系统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周岁;
 
  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3.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4.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5-1、附件5-2。
 
  (七)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对象包括:
 
  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
 
  2.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3.有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6。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拟引进岗位的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是指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40周岁是指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45周岁是指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拟引进岗位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附件6),国内高校毕业生应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技能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将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相关项目中详细注明;
 
  (五)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焦作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在职人员;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于2024年9月11日8:00至9月20日17:00期间登录焦作党建网(http://www.jzdj.cn/),点击“2024年焦作市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发现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进行网上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三)现场资格确认
 
  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焦作市外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凡拟引进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和材料。现场资格确认时,发现报考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网上所填写的主要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如引进岗位人数与通过现场资格确认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5的,该岗位须进行笔试,根据拟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笔试考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加试面试。
 
  面试按照不同岗位类型安排如下:
 
  1.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报考学校的,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报考医疗机构的,采取医疗卫生知识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有特殊岗位需求的,由用人单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面试。
 
  2.企业引进。报考企业岗位的,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用人企业自行组织考试。考试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县(市、区)直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引进,由县(市、区)组织面试。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引进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直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体检由县(市、区)组织实施。
 
  (六)考察
 
  报考事业单位的,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报考企业的,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企业共同组建考察组考察。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引进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才在焦作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对于市直事业单位与企业的人才引进,县(市、区)直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人才引进,从资格审查、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6个环节,分别由市、县两级组织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二)焦作党建网(http://www.jzdj.cn/)为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引进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
 
  (三)严格公开引进纪律。本次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本次企业引进的人才,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后,办理焦作市产业技术科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5年服务期内,享受企业薪酬待遇,同时享受焦作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可以参加焦作市内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5年服务期满后,可选择在企业工作,也可继续申请享受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或安排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
 
  (五)本次引进人才公告由焦作市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市直一般事业单位和企业:0391—3568862
 
  市直教育系统:0391—2992831
 
  市直卫生系统:0391—3569293
 
  沁阳市:0391—5656306  孟州市:0391—8197112
 
  温    县:0391—6132091  博爱县:0391—8685658
 
  武陟县:0391—7298420  修武县:0391—7177568
 
  解放区:0391—2914291  山阳区:0391—3555093
 
  中站区:0391—8765022    马村区:0391—3956135
 
  高新区:0391—3162228
 
  监督电话:0391-3568159
 
 
 
 
 
 
 
 
 
 
 
 
  焦作市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7日

2024年河南焦作市博爱县事业单位招聘146人简章

  
 
  根据《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由博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类别、招聘人数、专业类别等要求详见《博爱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聘用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相应资格要求;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犯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约期未满的订单定向生、地方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博爱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普通高等教育”的表述特指全日制国家统招生。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4.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
 
  5.在网上报名时,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在个人简历项中规范填写工作单位及起止时间。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ai.gov.cn)公布。博爱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招聘的唯一指定网站。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和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查询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1.提交申请
 
  报考者于2024年9月2日8:00至9月6日17:30期间登录博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oai.gov.cn),点击“博爱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
 
  招聘组织部门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9月6日17:3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和改报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24年9月7日17:3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报考者准备银联卡或加载金融账户的社会保障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表及相关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缴笔试考务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请于2024年9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到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发展大道西段188号机关综合办公楼西配楼A506房间)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和本人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请按受理时间及时提交资料,逾期不再办理。
 
  4.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8日8:30至9月21日09: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放弃。
 
  5.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除卫生类(岗位代码240201-240228)不低于2:1外,其他岗位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因核减不再招聘的岗位,通知考生9月9日18:00前到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发展大道西段188号机关综合办公楼西配楼A506房间)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到和不愿重新选报的,通过原网上缴费系统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报考综合类(岗位代码为240101-240133)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
 
  报考卫生类(岗位代码为240201-240228)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基础医疗卫生专业知识》两科。
 
  报考教育类(岗位代码为240301-240325)的人员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学科教材教法、教学技能、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入场,缺一不可。
 
  加分政策和条件: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卷面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政策的考生不累计加分。
 
  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①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④对应学历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已取得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⑤《博爱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③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④对应学历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已取得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⑤《博爱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于报名成功后至2024年9月10日18:00前到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发展大道西段188号机关综合办公楼西配楼A506房间)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将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达不到拟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须考生本人现场提交复审材料。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面试资格确认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打印);
 
  (2)一寸免冠彩照3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编教师还须签署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证明正文中应注明考生的身份证号码、出证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相应公章,请考生提前准备,以免影响面试资格确认。
 
  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因考生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按岗位考试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报考综合类(岗位代码240101-240133)、卫生类(岗位代码240201-240228)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长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
 
  报考教育类(岗位代码240301-240325)的面试采取微型授课方式,备课20分钟,授课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掌握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语言与实现教学目的等基本素质和教学技能。
 
  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如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组织2个及以上面试组的,为避免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将采用“二次平均法”(附件3)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在计算面试平均成绩时,对于面试当天的缺考人员、违纪人员和无效成绩均不作为计算过程的原始数据。
 
  面试结束后,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依次递补。
 
  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落实。在公示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形成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若被聘用人员在一个月内(从聘用文件下发之日算起)不办理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五、纪律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在公开招聘全过程及应聘人员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考试严重违纪违规、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县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中若发现考务工作人员或报考人员违纪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实施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1-8683763  0391—8683951
 
 
 
 
 
  博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河南焦作市修武县事业单位招聘65人公告

 
 
  根据《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65人,其中县直事业单位10人,乡镇事业单位10人,县卫健委事业单位45人。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等相关内容详见附件1《修武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其他等条件(详见附件1)。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报名时将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相关项目中详细注明。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
 
  7.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在修武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下派到修武县服务的大学生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修武县农村连续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目前仍在修武县乡镇特岗工作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提供修武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未进入机关事业编制的。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6.服务期未满的订单定向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条件说明:
 
  1.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4.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5.在网上报名时,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在个人简历项中规范填写工作单位及起止时间。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全过程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24年7月31日8:00至8月2日17:00期间登录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uwu.gov.cn),点击“修武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登录后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均需要查验考生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请考生妥善保管。
 
  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报考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名相关信息项中注明在职经历。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彩色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红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内,清晰无变形,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91-7188212。
 
  2.资格审查
 
  招聘组织部门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3.查询初审结果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情况的,报考者应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及时补充或更正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2024年8月2日17:0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和改报岗位。请报考者注意截止时间。
 
  4.网上缴费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2024年8月3日18: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60元(考生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支付方式缴费)。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可享受免缴笔试考务费。申请免缴笔试考务费的考生,需先在网上缴费,于2024年8月4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bg999@126.com),免缴申请审核通过后,笔试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和本人页)、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低保证。相关材料压缩成文件包,文件名称为“申报人姓名+联系方式+(贫困家庭或低保)”。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发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5.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8日8:00至 8月10日9: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6.考试类别为“综合类”岗位的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考试类别为“卫生类”岗位的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相应核减该岗位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因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于2024年8月4日17:00前,到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竹林大道南段公安局北邻)504房间选报其他岗位,逾期不报和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笔试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和卫生类。
 
  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满分均为50分,总计100分。
 
  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20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80分,总计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8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持相关材料到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竹林大道南段公安局北邻)504房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经审核汇总后在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加分提供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达不到拟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笔试总成绩低于45分、考试违纪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将在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避免贻误。
 
  2.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应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证书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采取考生本人(不接受他人代办)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因考生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按岗位考试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及内容
 
  县直事业单位(岗位代码:240101)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其他事业单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同一岗位并在同一面试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岗位在两个以上面试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考生,为避免考生的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对考生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对于面试当天的缺考人员、违纪人员和无效成绩均不作为计算过程的原始数据。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应试者应结合报名环节签订的网上报名协议,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面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避免贻误。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需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体检通知书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结果在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审查考生档案资料、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现实表现等方面,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一个月内(从聘用文件下发之日算起)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视其放弃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在我县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在公开招聘全过程及应聘人员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考试严重违纪违规、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信息发布
 
  修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uwu.gov.cn)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本人错误理解、未及时查看以及通讯不畅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本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1-7188212
 
  监督电话:0391-7192292
 
 
 
 
  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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