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招聘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17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定海区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舟山市定海区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定海区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定海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1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计划数详见《2024年定海区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
 
http://www.dinghai.gov.cn/col/col1229318264/
 
(二)舟山市定海区定海党建网站(公示公告)http://www.dhdj.com.cn/index.html
 
(三)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
 
http://www.dinghai.gov.cn/col/col1495752/index.html
 
其中,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具体查询途径为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品行;
 
2.热爱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社区建设;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4日后出生);
 
4.要求“舟山户籍”的以2024年7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2日,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舟山市定海区社会治理中心(定海区人民南路126号110室)。
 
3.参加报名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者还需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2张,加分材料(相关工作经历需提供历年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如实填写《2024年舟山市定海区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考报名表》(见附件2)。如有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区委社会工作部会同招聘街道对报名信息进行材料审核,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1门,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实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有下列情况者笔试成绩可以加分:持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加4分,持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加2分;具有2年及以上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的加2分;党员或退役军人加1分。所有加分项累计不超过5分。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加分项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再行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主动放弃或其它情况退出面试的考生,入围面试人员不进行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值)×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含加分内容)高者列前位。体检和考察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决定予以聘用。如选择自动放弃的,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定海区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统一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具体分配。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电话:0580-8291291。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
 
 
 
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
 
舟山市定海区委社会工作部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健康系统第四批招聘编外人员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定党政办发〔2018〕4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规范的通知》(定党政办发〔2018〕17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文件精神,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6名,其中区卫生健康局1名,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1名,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1名,区医疗急救站小沙急救点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第四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附件1)。
 
二、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告公示栏。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上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3年9月4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8年9月4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3年9月4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8年9月4日以后出生。
 
4.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
 
在2024年9月4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9月5日(共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定海区卫生健康局703组织人事科(定海区东山路289号公共卫生大楼);
 
(3)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定海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报名时应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报名驾驶员岗位的还须携带驾驶证、无违法犯罪记录、3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相关证书及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
 
(4)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9月6日前通过电话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2)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报经区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相应专业能力等方面的测试。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25倍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经笔试后按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定海区卫生健康系统新入职人员体检基本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阶段,由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考察。
 
(四)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子站导航/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面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子站导航/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定海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0580-2320113。
 
定海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0580-8127686。
 
定海区医疗急救站0580-8043619。
 
定海区卫生健康局0580-202052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区医疗急救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定海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0580-2320113。
 
定海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0580-8127686。
 
定海区医疗急救站 0580-8043619。
 
定海区卫生健康局0580-2020523。
 
 
 
 
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浙江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研究,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儿童保健医生1名。目前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编外卫技人员月工资绩效已实行同工同酬管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舟山市妇幼保健院、舟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一家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医院现有职工983人,其中高级职称209人,硕士69人,浙江省“151”第三层次人才6人,浙江省医坛新秀5人,浙江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1人,舟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资深人才)3人。医院开放床位425张,设 11个病区及 ICU、 NICU。医院临床专业齐全,妇产科、儿科医疗技术水平市内领先。医院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中心辐射全市,生殖医学中心、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为市内唯一。
 
二、招聘要求
 

需求专业

需求学历学位

备注

研究生:儿科学、临床医学(儿科方向)

本科:临床医学、儿科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后出生);

2.2023年及之前毕业的研究生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户籍不限。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16: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并转换成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fbrsk5040@126.com。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5.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结果会于2024年9月20日20:00前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报名人员,请报名人员及时查看邮件。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五、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入围对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65040。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4年9月6日
 
 

2024年浙江舟山市岱山县银龄教师招募公告(一)

 

根据年度计划和工作需要,岱山县决定面向省内外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资深教师,到岱山县教育局下属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本次计划招募银龄教师2名,见下表。
 

招募岗位

招募

人数

户籍

要求

年龄

要求

专业要求

报名邮箱

备注

初中语文

1

浙江省户籍

女教师年龄一般在58周岁及以下(1965年8月25日以后出生),男教师年龄一般在63周岁及以下(1960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具有高级教师职称。

dsjyrsk@163.com

退休前在一线教育教学岗位

高中历史

1

 

二、招募对象、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

 

(一)招募对象

 
主要为优秀退休教师。
 
(二)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教师岗位所需的身体素质、专业精神和工作作风,女教师年龄一般在58周岁及以下(1965年8月25日以后出生),男教师年龄一般在63周岁及以下(1960年8月25日以后出生);特别紧缺或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业务精湛,曾获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授予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先进荣誉或设区市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各类课堂教学比武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优秀退休教师优先。
 
5.退休前一直在一线教育教学岗位上。
 
(三)岗位职责
 
招募到的银龄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承担课堂教学为主,原则上要求满工作量,由受援学校和银龄教师商议后在讲学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三、待遇保障
 
银龄教师支援服务期间,实行按职称和人才政策差异化的待遇保障。讲学教师年薪待遇实行税前总量包干,为副高级职称的每年15万元;正高级职称的每年20万元;省特级教师及以上层次人才的,待遇面议。其中总量的70%为基础性津贴,30%用于考核奖励,考核良好的发放总量的85%,考核优秀的发放总量的100%。
 
服务期间,对县外的银龄教师给予报销一年两次探亲交通费。受援学校要为银龄教师及配偶提供必要生活设施。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材料
 
根据个人情况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退休证书;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舟山市岱山县银龄教师报名申请表》1份(附件1,可下载后填写);
 
5.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证件;
 
6.退休前一线教育教学证明材料。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7日16:00。
 
2.报名邮箱:dsjyrsk@163.com。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岱山县银龄教师报名申请表》(WORD格式),连同报名所需其他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一并打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标注为“应聘XX学段XX岗位+教师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初审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7日17:00。报名对象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电话联系组织人事科0580-4470603或通过邮箱反馈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提供材料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4.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教师,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报名对象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通过现场确认。
 
(二)招募考试
 
1. 招募考试由岱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招募考试形式为“试讲+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招募考试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课堂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
 
3. 每位报名对象安排备课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结构化面试15分钟。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试讲低于60分的,不进行结构化面试。考试总成绩中,试讲占60%,结构化面试占40%。
 
4. 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仅参加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5. 报名对象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入围体检的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根据体检报告视情组织安排拟入围教师体检,体检结束后,由教育局组织安排考察,主要考察入围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章守纪、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等情况,最终确定拟招募人选名单。
 
(四)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招募人选,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各受援学校与拟招募银龄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支援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连续讲学。银龄教师服务期间,由招募学校对其进行学年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支援服务的,予以解除协议。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0580-4470603 组织人事科魏老师;
 
(二)招募信息发布平台
 
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ishan.gov.cn/,此网址为发布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银龄教师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岱山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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