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环卫站招聘环卫工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白鹤洞街环卫站环卫工人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人。根据相关要求,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环卫一线保洁多名,清运司机和跟车司机若干。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环卫工作,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上级安排,服从工作岗位调剂;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环卫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有环卫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资薪酬及待遇
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24〕3号)文件执行、白鹤洞街道环卫站管理办法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7月24日至招满即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除外)
2.地点:荔湾区白鹤洞街环卫站,荔湾区鹤松里后街8号。联系人:赵小姐,联系电话:020-81008736。
3.填写《白鹤洞街环卫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四)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白鹤洞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4年7月24日
广东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环卫站招聘环卫工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白鹤洞街环卫站环卫工人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人。根据相关要求,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环卫一线保洁多名,清运司机和跟车司机若干。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环卫工作,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上级安排,服从工作岗位调剂;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环卫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有环卫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资薪酬及待遇
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24〕3号)文件执行、白鹤洞街道环卫站管理办法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7月24日至招满即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除外)
2.地点:荔湾区白鹤洞街环卫站,荔湾区鹤松里后街8号。联系人:赵小姐,联系电话:020-81008736。
3.填写《白鹤洞街环卫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四)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白鹤洞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4年7月24日
广东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环卫站招聘环卫工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白鹤洞街环卫站环卫工人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人。根据相关要求,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环卫一线保洁多名,清运司机和跟车司机若干。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环卫工作,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上级安排,服从工作岗位调剂;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环卫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有环卫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资薪酬及待遇
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24〕3号)文件执行、白鹤洞街道环卫站管理办法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7月24日至招满即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除外)
2.地点:荔湾区白鹤洞街环卫站,荔湾区鹤松里后街8号。联系人:赵小姐,联系电话:020-81008736。
3.填写《白鹤洞街环卫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四)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白鹤洞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