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福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6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43期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协作支队勤务辅警
 
  二、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男性辅警60人
 
  三、工作职责
 
  参与协作支队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为监控、安全看护以及其他可由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工作等。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而定,需轮值夜班及周末班。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在1984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高165CM以上。
 
  6.身心健康、形象良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公安机关工作纪律。
 
  8.从福州市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的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的,不得报考。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符合上述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后应当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10.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年人均7.2万元,具体工资标准按照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并依法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统一配发制式服装,执勤期间提供食宿,非执勤期间,食宿自理。
 
  六、招聘程序
 
  经报名审核、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公示后,签订劳务合同。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考试不指定培训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七、报名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初审,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31日,考生将《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发送至协作支队邮箱:fzyq87026384@163.com,请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内回复信息。咨询电话:87026384。
 
  八、现场资格审查
 
  经初审合格后,用人单位将通知考生在指定时间到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88号2楼会议室开展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表格须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报名人签名”栏目由报名人员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上网查询并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选择在线打印);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3张;
 
  6.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九、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如实上报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考生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实,或是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不诚信行为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报名初审环节结束后,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若发现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3.考生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提出放弃等情况的,一年内不得报考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4.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5.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j.fuzhou.gov.cn/)和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通讯畅通。
 
  6.本公告由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福建福州市闽清县新任教师(研究生_省内本科高校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公告

  
 
  根据《2024年闽清县新任教师(研究生、省内本科高校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梅教人〔2024〕5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闽清县新任教师(研究生、省内本科高校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专项)补充招聘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岗位
 
  补充招聘岗位为2024年闽清县新任教师(研究生、省内本科高校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拟聘人员选岗后剩余部分岗位,具体学科及招聘计划数见附件1。
 
  二、补充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2024年闽清县新任教师(研究生、省内本科高校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梅教人〔2024〕5号)规定的招聘条件(文件查询网址:http://mqx.fuzhou.gov.cn)。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四)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2.报名承诺书(附件3)原件1份(考生签名于报名现场进行)。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各1份。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件)1份,此项仅202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要求经所在高校院系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章,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参加教资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研究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7.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港澳等地区学习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毕业尚未取得的,应提供国外或港澳等地区学历学位证书,另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已收件(或在办)”相关证明。未毕业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书面正式承诺书、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应体现毕业时间)。
 
  8.其他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无法提供的,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四、招聘办法
 
  采取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核的招聘办法。面试主要采取片段教学、回答专家提问等形式。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若个别岗位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
 
  五、面试时间
 
  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
 
  六、选择岗位
 
  2024年闽清县新任教师(研究生、省内本科高校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专项补充招聘根据公布的岗位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开自愿选岗。
 
  七、其它事项
 
  1.未尽事项均按照《2024年闽清县新任教师(研究生、省内本科高校师范类应届优秀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梅教人〔2024〕5号)执行。
 
  2.补充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2332723。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30至17:30。
 
 
 
 
  闽清县教育局
 
  2024年9月3日

2024年福建福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事业单位招聘222人公告

  
 
  根据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福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工作。本次共有45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2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福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招聘信息发布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fuzhou.gov.cn/zgfzzt/srsj/fzrs/)、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om/)。
 
  (四)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报考者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
 
  2.招聘岗位要求通过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必须在2024年9月12日前通过考试。工作经历等需计算年限的条件,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9月12日。
 
  3.年龄的计算均以2024年9月12日为截止时间。例如,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日期应在1988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2日间。
 
  4.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2024年9月12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打开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地市导航”—“福州”,进入“2024年福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页面(以下简称“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网络报名
 
  报考者应在2024年9月12日8:00至9月14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完成报名手续。报名需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0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填写完整个人信息、慎重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
 
  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可在报名后1-2个工作日后登录查询审核结果。
 
  3.申诉
 
  审核不通过和报考资料不全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9月12日8:00至9月15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提交申诉和报考补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对“专业资格不符”结论有异议的报考者建议先与招聘单位电话沟通后,再补充提交申诉材料。
 
  4.岗位开考比例要求
 
  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待申诉审核结束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者请于2024年9月15日14:00-17:00,登录个人界面自行选择岗位改报,逾期视为放弃报考。
 
  5.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可于2024年9月26日后登录上述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照片不合格的报考者应在9月18日17:00前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照片不合格者,无法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定于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14:30-17:00考《申论》。地点设在福州市,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2.笔试加分
 
  符合文件规定的拟加分对象请于10月8日8:00-10月9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上传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笔试加分手续所需条件、证明材料、办理时间和地点将于9月20日前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曾通过享受有关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3.笔试成绩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门,满分各为100分,两门成绩(裸分)均设置60分合格线。笔试综合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满分为100分;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在笔试综合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笔试总成绩按笔试综合成绩、笔试加分累加计算。笔试总成绩和排名拟于2024年10月28日公布在报名网站,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首页-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四、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招聘岗位分别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者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应取得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3.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总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将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另行公告。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报名网站。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五、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总成绩排列;若笔试总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都相同,报考者名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列;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5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六、考察和体检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2.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部分岗位对身体条件有具体要求的,按该岗位要求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递补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七、聘用公示
 
  1.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或报名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1.学历认证要求
 
  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证书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省外“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认可,并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关信息在“学信网”可查询。
 
  (5)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文件,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与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报考者需使用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报考,取得该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3.专业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4.工作经历的认定
 
  (1)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察时做最终确认。
 
  (2)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文凭的毕业生。
 
  九、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网站和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十、咨询和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91-83351484,违纪违规问题举报监督电话:0591-83336450。
 
  2.具体招聘岗位有关信息和招聘审核进展情况,请联系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3.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4.电话接听时段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本公告由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岗位信息表.xlsx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

2024年福建福州市连江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76人公告

  
 
  根据《连江县医院等四家公立医院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连政办[2023]55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连江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参照聘用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拟面向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人员招聘参照聘用制管理人员76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024年连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参照聘用制管理)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且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博士及以上研究生40周岁以下);
 
  6.具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连江县在编在岗卫技人员及参聘制管理编外人员;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年龄、现役等资格条件均以2024年8月23日为截止日期(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可推迟至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卫生健康专题(网址:http://www.fzlj.gov.cn/xjwz/ztzl/wsyjsfwzt/,下同)及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s://www.fzrsrc.com)发布。招聘后续通知的信息公开渠道为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8月23日8:00-8月26日17:00前,登录下方报名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并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同时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及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如因照片模糊等不符合规范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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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采取先网络初审,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1.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8:00-8月26日17:30,报考者可在此期间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申诉时间:2024年8月23日8:00至8月30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3.未达开考比例岗位: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截止2024年8月26日17:30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2024年8月27日8:00至8月29日17:00期间延长报名。
 
  4.下载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9月 5日24:00前自行登录上述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原则上在录用前不得更改,否则因联系沟通障碍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试办法
 
  招聘对象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的岗位采用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不含1:10)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入面试。本专科岗位考生采用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有关降低开考比例根据相关文件执行。
 
  4.本次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医学类专业考生笔试为医学基础知识,题型为客观题,非医学类考生笔试为公共科目。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样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需保留笔试准考证,面试考试审核需要。
 
  6.符合招考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福建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加分证明材料须于报名时提供,逾期未提供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7.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福州市连江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
 
  (二)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直接面试考核的岗位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岗位及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不含1:10)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
 
  2.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复审。
 
  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期间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其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可推迟至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提前告知连江县卫生健康局,如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福州市连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予以递补。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3.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
 
  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直接面试考核的岗位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岗位,报考人员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人员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及排名将在福州市连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择岗
 
  报考县总医院临床医师19个岗位及超声影像诊断医师2个岗位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开自愿选择具体科室,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
 
  七、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
 
  生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1.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福州市连江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一经录用,即实行聘用管理。试用期为半年,五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未实行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要取得本专业职称)予以解聘。在聘用合同存续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参照编内人员执行,所需经费按原资金渠道予以保障。
 
  5.参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我县卫健系统服务期不低于五年(规培时间和半年及以上的进修不计入服务期)。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并按相关程序予以聘任。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6.年度考核不合格,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未与用人单位续聘的;被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7.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
 
  (2)规定日期前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
 
  (3)体检、审档不合格的;
 
  (4)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九、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按照《关于在连江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中建立公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
 
  行)》(连委办[2005]69号)要求实施。
 
  十、其它事项
 
  1.考试过程邀请连江县人大、政协及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
 
  督,严格执行相关回避、保密等有关制度,对考试中出现的泄
 
  密、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
 
  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相关事宜由连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连江县江南乡魁岐村朝晖路800号 邮编:350500
 
  政策咨询电话:0591-62999263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591-83660057
 
  监督电话:0591-62999236
 
 
  连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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