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惠州学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惠州学院地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惠州,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和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立项院校、省高校“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单位、省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高校。
二、招聘岗位
惠州学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学生工作,身体条件能适应辅导员岗位工作要求;
6.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校、二级学院(系)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级部长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社联、科协);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院级团组织秘书长(副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惠州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考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无须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进行注册报名。
(三)应聘人员在系统如实填报并上传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惠州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身份证、中共党员相关材料、学生干部证明(须提供任职文件、聘书或院级以上出具的证明);
(4)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5)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将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照必须一致,不得使用生活照或艺术照;
(3)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逾期获得相应学历证书的,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资格审查
(一)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初审,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笔试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入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八、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密切留意惠州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笔试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实施。笔试主要测评内容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学生工作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安排将在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和报名系统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和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另行通知。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资格审查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
2.面试组织。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由惠州学院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所涉及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有关工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察人选。
十、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二)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首日。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确定为拟聘人员的,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限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携带学历学位证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学校将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0752-2529142
学生工作部:0752-2529130
监督投诉电话:纪检监察室:0752-2527273
惠州学院
2024年7月25日
惠州学院地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惠州,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和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立项院校、省高校“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单位、省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目前设有19个二级学院,开设58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18个,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专业4个,通过IEET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4个。现有省重点学科6个,市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44个(国际合作平台1个、院士平台2个、省厅级平台19个),省厅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团队8个。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35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为优秀博士。
(二)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惠州学院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者登录惠州学院招聘网站(https://zpgl.hzu.edu.cn/),查看具体报考岗位要求等信息,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填报相关报名材料并提交。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3.事业编制办理手续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4.境外毕业生可选相近专业报考; 5.报名材料包括:《惠州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自动生成,只需下载打印)、身份证、大学起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职称证书、业绩成果佐证材料等。
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在引进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核为专业性业务考核(试讲或讲座),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须经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企事业单位调配人员申办系统网站(https://ggfw.hrss.gd.gov.cn/rydpo/)和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https://rsc.hzu.edu.cn/180/list.htm)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人力资源部:0752-2529142;纪检监察室:0752-2527273;各二级学院联系方式详见岗位需求表(具体查看惠州学院人才招聘网站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惠州学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惠州学院地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惠州,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和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立项院校、省高校“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单位、省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高校。
二、招聘岗位
惠州学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学生工作,身体条件能适应辅导员岗位工作要求;
6.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校、二级学院(系)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级部长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社联、科协);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院级团组织秘书长(副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惠州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考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无须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进行注册报名。
(三)应聘人员在系统如实填报并上传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惠州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身份证、中共党员相关材料、学生干部证明(须提供任职文件、聘书或院级以上出具的证明);
(4)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5)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将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照必须一致,不得使用生活照或艺术照;
(3)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逾期获得相应学历证书的,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七、资格审查
(一)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初审,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笔试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入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八、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密切留意惠州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笔试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实施。笔试主要测评内容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时事与政策、学生工作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安排将在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和报名系统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和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另行通知。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资格审查结果、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
2.面试组织。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由惠州学院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所涉及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有关工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察人选。
十、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惠州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二)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首日。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确定为拟聘人员的,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限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携带学历学位证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学校将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0752-2529142
学生工作部:0752-2529130
监督投诉电话:纪检监察室:0752-2527273
惠州学院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