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金华义乌市气象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义乌市气象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文秘工作岗位,编外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国范围内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等相关专业;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写作能力,工作认真仔细,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刑满释放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3.有失信人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6.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条件者,可携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也可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及时电话确认,报名资料除原件外概不退回。
 
1.报名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网络报名不受作息时间限制)。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上午11: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址:义乌市商城大道J7号义乌市气象局2楼206办公室。
 
网络报名邮箱:404362624@qq.com。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9-85520923,15381715828。
 
3. 报名所需材料
 
◆个人简历
 
◆身份证正反面
 
◆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
 
◆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须有有效期内二维码在线验证)等其他所需证书(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单位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经历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阶段相关材料提供不全的,须在资格审查前及时补齐。
 
(三)考核方式
 
考核为“履历量化考核+面试”方式,其中面试阶段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1.履历量化考核: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
 
3.面试实施3天前,入围面试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履历量化考核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该次报考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违法犯罪记录查询、遵纪守法情况、个人思想品德、学历真伪查验、工作经历真伪查验等。
 
(六)录用
 
考察结束后,无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办理入职手续并备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根据单位需要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工作经历、任职时间、获得荣誉时间等认定统一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2.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组织方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4.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体检费由本单位承担。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气象局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和解释。
 
义乌市气象局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

2024年浙江金华义乌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招聘24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和医院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计划开展义乌市中心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单位介绍
 
义乌市中心医院(原市人民医院)创建于1941年2月,是义乌市规模最大的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017年11月成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全托管医院。
 
医院成功获评中国胸痛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级创伤救治中心、国家呼吸与危重症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国家级血栓中心优秀单位、国家级高血压达标中心、国家级房颤中心、国家级动物致伤防治中心等一系列国家级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岗位24人,具体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及相关情况见《2024年义乌市中心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2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部分要求具有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除外,详见招聘计划)。符合“两个同等对待”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专业对口、勤奋好学、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符合招聘岗位相关条件。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和规培方向要与招聘岗位相匹配。
 
3.年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24日, 招聘计划中要求30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94年8月24日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9年8月2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应聘者户籍不限。
 
5.村卫生室、服务站岗位除应符合招聘条件外,录用后需在该岗位工作不少于6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工作岗位为服务站。
 
6.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2024年义乌市中心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定向委培生、规培生)、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现役军人;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受过刑事处罚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8月24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岗位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查询(改报)、公布核减(取消)岗位、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8月24日8:00—8月26日17:00。网址: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进入网站后点击“人才招聘-考生登入”,凭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公开招聘”,完善“个人信息”,点击“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岗位的均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各报考人员应在岗位附件栏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并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学历证书);学信网查询结果;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取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浙江省卫生人才招聘管理系统的“考生来源”栏选择“政府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选项。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4日9:00—8月27日17:00。
 
招聘单位在线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看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的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改报)
 
时间:2024年8月28日8:00—8月29日17:00。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考生修改个人信息提交后,务必重新选择岗位再次提交进行报名,仅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岗位的均为报名无效,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四)公布核减岗位
 
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5倍时,按报考人数的1/2(四舍五入)核定招聘计划。仅有1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研究生(临床、口腔和中医专业为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岗位除外。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相应信息在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在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4日00:00—9月6日24:00。
 
已通过报名审核人员须在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平台“公开招聘-状态查询”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主要检验报考人员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村卫生室、服务站岗位合格分为4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9月7日,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等)。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周内公布,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七)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入围成绩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缺考或笔试成绩不合格,以及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取消成绩者,不得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义乌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粘贴一寸免冠近照)(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结果以及其它报考岗位所需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线上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资格复审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八)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检验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内容为公共题,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招聘名额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5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提供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等面试凭证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九)体检
 
1.各岗位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可进行加试。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体检结果为不合格。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十)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 执行。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面试须书面报告所在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说明
 
(一)成绩查询。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时间及地点、拟聘用人员等有关招聘工作情况将在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及相关医共体等用人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聘程序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考专业及试卷科目。具体报考岗位专业范围和考试试卷科目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应聘人员在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以及存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义乌市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若遇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报名平台问题,请及时与系统管理员联系,电话:0571-87709405、87709326。
 
考务电话: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五、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义乌市中心医院及相关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二)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义乌市中心医院监察室,电话:0579-85209987。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义乌市中心医院医共体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浙江金华义乌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博士研究生15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义乌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招引力度,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决定统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15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义乌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附件1)。
 
义乌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的招聘程序和具体要求按照《2024年义乌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开展。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须相对应。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普通高校专业设置目录以及招聘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对应。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形式。下载并填写《2024年义乌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和学历学位证书等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邮件标题为“应聘XX岗位+姓名”。
 
3.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收到应聘材料后,根据招聘计划及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及考试考核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荣誉证书等招聘岗位有要求的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岗位匹配度的相关资料。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试考核
 
各岗位(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除外)考试形式为面试,不设开考比例,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专业能力、学术修养、科研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通过面试、试讲、答辩等形式,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师德素养、科研能力、教学水平、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发展潜力及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市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300/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考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工资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薪酬待遇执行,同时享受义乌市相关人才政策。
 
五、注意事项
 
(一)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二)招聘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五)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5530732(报考政策)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浙江金华义乌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99人公告

 

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乌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浙大四院医共体、义乌市中心医院医共体、义乌市中医医院医共体等3个医共体和义乌市妇幼保健院、义乌市第二人民医院、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义乌市皮肤病医院等4家公立医疗单位共计划招聘99名工作人员(报备员额制),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及相关情况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各医共体同步发布医共体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2022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部分要求具有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除外,详见招聘计划)。符合“两个同等对待”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24日,招聘计划中要求30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94年8月24日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9年8月2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符合招聘岗位相关条件。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和规培方向要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五)村卫生室、服务站岗位除应符合招聘条件外,录用后需在该岗位工作不少于6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工作岗位为服务站。
 
(六)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定向委培生、规培生)、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现役军人;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8月24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查询(改报)、公布核减(取消)岗位、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8月16日通过义乌市卫健局和义乌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义乌政府门户网站 卫健局 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29583/index.html)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请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准确、全面,联系电话保持通话畅通,以便招聘过程中及时联系。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8月24日8:00—8月26日17:00。网址: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进入网站后点击“人才招聘-考生登入”,凭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公开招聘”,完善“个人信息”,点击“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岗位的均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各报考人员应在岗位附件栏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并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学历证书);学信网查询结果;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取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浙江省卫生人才招聘管理系统的“考生来源”栏选择“政府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选项。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4日9:00—8月27日17:00。
 
招聘单位在线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看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的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四)查询(改报)
 
时间:2024年8月28日8:00—8月29日17:00。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考生修改个人信息提交后,务必重新选择岗位再次提交进行报名,仅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岗位的均为报名无效,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五)公布核减岗位
 
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5倍时,按报考人数的1/2(四舍五入)核定招聘计划。仅有1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研究生(临床、口腔和中医专业为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岗位除外。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相应信息在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在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4日00:00—9月6日24:00。
 
已通过报名审核人员须在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平台“公开招聘-状态查询”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笔试
 
笔试主要检验报考人员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村卫生室、服务站岗位合格分为4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9月7日,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等)。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周内公布,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八)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入围成绩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缺考或笔试成绩不合格,以及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取消成绩者,不得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义乌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粘贴一寸免冠近照)(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结果以及其它报考岗位所需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线上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资格复审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九)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检验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内容为公共题,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招聘名额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5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提供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等面试凭证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十)体检
 
1.各岗位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可进行加试。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体检结果为不合格。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一)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十三)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面试须书面报告所在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说明
 
(一)成绩查询。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时间及地点、拟聘用人员等有关招聘工作情况将在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及相关医共体等用人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聘程序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考专业及试卷科目。具体报考岗位专业范围和考试试卷科目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应聘人员在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以及存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义乌市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若遇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报名平台问题,请及时与系统管理员联系,电话:0571-87709405、87709326。
 
考务电话: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1。
 
卫健局人事科:85258121,85258123,监督电话:89907300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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