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6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充实教学科研人员队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江苏省税务干部学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教师6名,其中,党建党史类教师3名,税收、会计类教师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5日至2006年8月9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
 
  8.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设户籍限制。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4年9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教学试讲)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由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统一组织。
 
  2.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18日9:00-11:30,考试地点在江苏省税务干部学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党校)(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公益路200号)。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及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s://jshrss.jiangsu.gov.cn/)同时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资格复审。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最终进入面试人员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组织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教学试讲两部分,参加面试人员需同时参加结构化面试和教学试讲。结构化面试、教学试讲分两天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结构化面试、教学试讲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天向考生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教学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和教学试讲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均为50分。
 
  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安排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发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4年8月5日9:00-8月9日16:00;
 
  2、资格初审:8月5日9:00-8月10日16:00;
 
  3、陈述和申辩:8月5日-8月1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5日9:00-8月1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14日9:00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8月12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三)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下辖事业单位的资格。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咨询及工作监督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0510-85535058;
 
  主管部门咨询:025-86634478。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5-83633598 。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八、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事业单位招聘8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4年面向社会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其中: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共81名,面向社会招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研究生专业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2022〕15号),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高函〔2023〕3号)。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日至2006年2月1日期间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7.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
 
  招聘岗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即表示仅招聘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人员也可报考:
 
  (1)国家统一招生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22年及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3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3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有效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 3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情况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版本)为准。
 
  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至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后一个星期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其中单科不得低于6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 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不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以上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人员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的或者放弃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合格分数以上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潜能等,满分100分。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
 
  八、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专业测试(面试)后应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测试(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低顺序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人选名单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官网公布。
 
  九、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承担。体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合格后主动放弃的,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税务总局备案及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负责解释。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安徽省人事考试院。
 
  政策咨询: 0551-62831268(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安徽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835501(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4年2月29日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以下简称陕西省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研究生专业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本科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陕西党建网(www.sx-dj.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rst.shaanxi.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陕西公共招聘网(www.sxggzp.com)、“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陕西省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陕西省税务局咨询电话。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陕西省税务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属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经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西安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或“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08:00至4月3日18:00,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陕西省税务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在陕西省税务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陕西省税务局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由陕西省税务局组织实施。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陕西省税务局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将在陕西省税务局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陕西省税务局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名单等在陕西省税务局网站公布。
 
  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医院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体检均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税务局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履行相关程序,由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注明常用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应及时关注陕西省税务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7695080、029-87695179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监督电话:029-87695181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4年2月27日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以下简称陕西省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研究生专业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本科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陕西党建网(www.sx-dj.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rst.shaanxi.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陕西公共招聘网(www.sxggzp.com)、“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陕西省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陕西省税务局咨询电话。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陕西省税务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属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经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西安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或“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08:00至4月3日18:00,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陕西省税务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在陕西省税务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陕西省税务局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由陕西省税务局组织实施。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陕西省税务局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将在陕西省税务局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陕西省税务局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名单等在陕西省税务局网站公布。
 
  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医院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体检均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税务局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履行相关程序,由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注明常用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应及时关注陕西省税务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7695080、029-87695179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监督电话:029-87695181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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