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卫东区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卫东区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及岗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招聘岗位:平顶山市卫东区11家事业单位,拟招聘5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对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一致学位的毕业生;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3、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4、本科学历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生村干部年龄放宽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于2024年7月31日至8月8日在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ong.gov.cn/)公开发布。
 
  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ong.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指定网站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9日9:00至8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平顶山市卫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9日9:00至8月12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8月12日17:00之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平顶山市卫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时使用。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24年8月13日17:00之前,通过指定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本次招聘笔试考试两科,按照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共计60元/人(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脱贫户(享受政策)和防返贫监测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考务费考生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需提供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具的脱贫户(享受政策)和防返贫监测户证明、脱贫户(享受政策)和防返贫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及身份证。以上证明材料于2024年8月13日上午11:00前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wdrsjrsg@163.com。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发布的通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指定网站,以免错过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6、各拟招聘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可于取消岗位公布后至8月15日17∶3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卫东区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各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政策加分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14日(9:00-17:00)将《平顶山市卫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或《大学生村干部证明》(附件3)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平顶山市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东安路南段126号)。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名单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考生需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验证标志),网上打印的《平顶山市卫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海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表》(附件4),报考0101、0102、0201、0202、0301、0302岗位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5)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根据留存的报考信息,与应试人员及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核对。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组织领导、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平顶山市卫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卫东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0375—7019646
 
  0375—3992783
 
  本公告由平顶山市卫东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375—3993020
 
  附件: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平顶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平人社〔2020〕63号)等文件精神及河南招才引智专项行动安排,结合工作需要,特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
 
  平顶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隶属于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财政全供正处级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 名,硕士研究生2名。
 
  1.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能源化工检测科研岗1名。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工学化工与制药类。
 
  2.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综合检验检测岗1名。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工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农学植物生产类;管理学公共管理类。
 
  3.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质量检验科研岗1名。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二、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并具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应具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具有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热爱检验检测事业,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能够胜任检验检测相关工作。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考生可以通过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线上投递简历,报名时间为:报考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线下报名方式:2024年9月7日至8日,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现场(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5张;在职人员报考须有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与应聘有关材料。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另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写明本人姓名。通过资格审查的,签订《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引进人才意向书》,应聘人员本人签字。
 
  四、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聘单位将组织人员进行初审,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保持电话畅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因考生自身原因未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考试与考核
 
  本次招才引智考试与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采取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办法另行制定,并在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pds.gov.cn/)上发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相关资料及资格复审等程序,并及时关注邮箱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二)所提供资料应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5-2588186、0375-2588176
 
  监督电话:0375-2588128
 
  2024年9月6日

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平招才办〔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平顶山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平顶山市职工教育活动中心专业技术岗1名,专业要求:艺术(广播电视)、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文学(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专业。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年龄限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能够适应岗位需要,熟练使用Pr等专业视频剪辑软件,可以独立负责视频的拍摄、剪辑与制作等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7.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和平顶山工会网(https://www.pdsgh.org/)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方式:考生可以通过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线上投递简历并通过邮箱方式向pdszghrsk@163.com投递相关资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3日至9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受理。线上报名时请提供:1.《平顶山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才引智报名表》(附件1);2.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职人员报考须有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4.其他与应聘有关材料。各项资料请按照顺序编号并压缩打包(以姓名-专业-联系方式命名)。
 
  线下报名方式:2024年9月7日至8日,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现场(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报名。线下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平顶山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才引智报名表》(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5张,背面写明本人姓名;在职人员报考须有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与应聘有关材料。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另交复印件各1份。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聘单位将组织人员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保持电话畅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因考生自身原因未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的,后果由本人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签订《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引进人才意向书》,应聘人员本人签字。
 
  (三)考试与考核
 
  本次招才引智考试与考核方式将根据最终报名情况采取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与考核有关要求和面试人员名单另行发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等相关证件原件。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单位的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招聘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0375-3799626
 
  监督电话:0375-3799069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
 
  (二)平顶山市总工会将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后续招聘工作,各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联系电话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我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平招才办〔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专业
 
  平顶山市专用通信局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管理岗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
 
  二、应聘条件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所学专业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且获取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2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之后出生);能熟练掌握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护技术;具备市招才引智有关规定的其他必备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5.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7.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
 
  报考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登录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投递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线上报名请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2.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版;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3.在职人员应聘须有本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4.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二)线下报名
 
  2024年9月7日至8日,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现场(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报名。
 
  线下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须有本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4.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另外,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通过资格审查的,与应聘人员签订《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引进人才意向书》,签订后不得再更改报名岗位。
 
  四、考试、体检与考察
 
  考试方式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根据考试情况,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表现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存在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我单位将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后续招聘工作,各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联系电话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我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后果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pds.gov.cn/)发布。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5-2662286
 
  监督电话:0375-2666856
 
 
 
  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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