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黔南州中医医院人才引进公告

  
 
  为认真做好优质医疗资源“州管县用”对口帮扶工作,2024年我院采取“组团式”帮扶“州管县用”人才引进政策,拟引进一批人才到罗甸县人民医院开展“组团式”帮扶工作。为确保此次引才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我院2024年“组团式”帮扶“州管县用”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才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引进人才5名(事业编制),具体详见《黔南州中医医院2024年“组团式”帮扶“州管县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二)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黔南州中医医院2024年“组团式”帮扶“州管县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的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高校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6.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
 
  9.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本州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辞职不满1年的;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统一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南州卫生健康局、黔南州中医医院官网上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黔南州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通过邮箱报名(邮箱地址:rsk3199@126.com),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邮件需上传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职称证书等扫描件。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至邮箱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应按要求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材料。取得国外、香港、澳门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的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面试
 
  1.经资格审查,符合申报职位要求的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2.面试设置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凡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面试后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3.每个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4.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考务办公室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岗位,可依次递补。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黔南州中医医院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省、州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考察时不能提供个人(学籍)档案等资料,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引进对象,由黔南州卫生健康局统一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此次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聘用后需到罗甸县人民医院开展“组团式”帮扶5年,实行“州管县用”。帮扶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贵州省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人员激励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黔组通〔2023〕10号)执行,有关人才优惠政策按《黔南州中医医院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执行。帮扶时间结束后,经个人申请且考核为优秀的,回本院工作。
 
  (二)此次聘用人员,在帮扶期间,可选择参加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研究生享受中级职称待遇并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帮扶为期一年以上的,在职称评聘上可予以适当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六、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要求
 
  (一)本次引才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在引才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次引才专业参照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
 
  (四)本引才方案由黔南州中医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确定。
 
  (五)报名咨询电话:0854-8253752
 
  (六)监督电话:
 
  黔南州卫生健康局:0854-8317525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8222575
 

2024年贵州黔南州长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考调33人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调工作成立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以县委组织部部长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分管人才工作副部长为副组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为成员单位,下设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专业基础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考调到所需岗位。
 
  1.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事业岗位,但身份将随岗位转变,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工资结构按新进岗位工资政策进行套改。
 
  2.事业编制人员报考事业岗位,考调人员原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根据考调单位的岗位情况重新考核聘任,如考调职位仅有管理岗位的,聘用到管理岗位,薪随岗变;如考调职位对应岗位无空岗的,执行高职低聘,且薪随岗变,工资结构按新进岗位工资政策进行套改。
 
  (二)考调程序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三、考调职位
 
  详见《长顺县2024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考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考调对象
 
  本次考调范围为全县各镇(乡、街道)、县级单位设在镇(乡、街道)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3. 截止2024年9月13日,报考人员需具有我县镇(乡、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含县级单位设在镇、乡、街道的机关事业单位)3年以上在编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无不合格<不称职>、不定等次情况(试用期内不定等次除外);
 
  4.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身体条件;
 
  5.须具备考调岗位所需资格的其他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人员;
 
  4.试用期内人员;
 
  5.其他不符合参加考调条件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考调公告及相关信息统一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gzcsx.gov.cn/)上发布。
 
  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9月10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1)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30 - 18:00);(2)2024年9月14日(上午9:00 -?12: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综合会议室。
 
  3.报名所需资料(按顺序装订)
 
  (1)《长顺县2024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证件照电子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核对无误,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考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教育、卫健系统人员还需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所有人员都需要签订报考承诺书;
 
  (5)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长顺县2024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直单位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
 
  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将考调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资格审查后,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考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考试
 
  本次考调采取面试加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环节根据职位报名人数情况采取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具体事宜将另行发布公告。
 
  (二)面试加分
 
  2021年以来个人获得县级党委、政府以上综合表彰在面试总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县级加1分、州级加2分、省部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同一个项目受多个层级表彰的只加最高级别分值一次。
 
  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每有一年度评为“优秀”等次的加1分。
 
  (三)岗位专业测试
 
  面试结束后,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岗位专业测试范围,岗位专业测试可采取笔试、实际操作、现场讲解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具体方式由考调单位根据考调岗位特点和需要拟定方案报县直单位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自行确定并组织测试。
 
  (四)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面试总成绩×50%+岗位专业测试成绩×50%。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考调单位组织实施。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考调计划数加1”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
 
  考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政治素质和个人征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素质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以及身体能否胜任考调职位要求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还须查阅干部档案,认真核实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等入口材料和公务员登记(参照登记)表等身份材料,如实拟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后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空缺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考察结束后要对人选进行人岗相适比选,由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未按成绩名次的须报考调办同意)。经考察无合适人选,考调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按程序报县考调领导小组审批方可取消或减少考调人数。
 
  八、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各考调单位各职位的考察情况确定拟考调人员,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根据单位空编情况办理调动手续(乡村振兴驻村队员原则上需待此轮驻村期满后,方能办理调动手续)。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考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考试统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公开考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好岗位专业测试、考察等相关工作,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公开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坚决杜绝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在公开考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854—6822193 ??0854—6825683
 
  监督电话:0854—6826096 ??0854—6821643
 
 
 
  长顺县县直单位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贵州黔南州独山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3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根据工作安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数量
 
  此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3名,具体引进职位、引进条件等详见《独山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原则
 
  独山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所有职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职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引进对象为截止2024年9月8日及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以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引进的,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国外及港澳台学历的,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满足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截止到2024年9月8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现役军人;
 
  8.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人员;
 
  9.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截止到2024年9月8日仍为独山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11.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2.截止到2024年9月8日为独山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不足一年的人员;
 
  1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聘用后即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评、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通过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 )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9日9:00—9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智考中国”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40)进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对照公布的职位一览表只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测评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选定所报职位后,须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正确提交《报名信息表》。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测评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逾期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和经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报名人员须规范上传以下附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以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报考职位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一本及以上的考生需上传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招生办等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以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引进的,除上传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外,还须上传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国外学历的,须上传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上传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于2024年9月8日及以前取得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6)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需上传经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中、小学教师还须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证明示例见附件2;
 
  (7)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如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4日17:00。各用人单位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独山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引进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等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已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应聘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修改。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截止2024年9月13日17:00)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9月13日17:00至9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自行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本《引进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测评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对象为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独山县经济开发区创客大厦三楼338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网上打印的《独山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报考职位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一本及以上的考生需提供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招生办等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以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引进的,除提供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外,还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国外学历的,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6)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于2024年9月8日及以前取得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经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中、小学教师还须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证明示例见附件2;
 
  (8)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四)测评
 
  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测评,测评方式具体如下:
 
  1.报考中共独山县委、县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独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独山县社区矫正中心、独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独山县中医医院、独山县人民医院、独山县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经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采取面谈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谈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在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应聘人员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进行测评。测评可不指定题目,测评组成员均可向考生提问了解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表现及其他履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全方位了解每一位考生,根据面谈情况确定拟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人选。
 
  第一,测评工作组通过提问了解考生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表现及其他方面情况,对考生的专业技能、学习情况、履职能力等进行测评。第二,面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凡面谈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结构化面试资格。面谈成绩仅作为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的条件,不计入结构化面试成绩。第三,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结果,原则上在达到面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到低按面谈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3:1比例拟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引进职位参加面谈人员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该职位暂停引进。第四,进入结构化面试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引进计划。职位引进计划减少的,参加该职位的应聘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在面谈结束后对减少、暂停引进的职位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 )进行公布。
 
  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凡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追加考试内容,根据追加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每个职位在达到结构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参加面谈和结构化面试。
 
  2.报考独山高级中学、独山县第六中学岗位的,测评方式视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情况来确定,如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超过25人的,采取面谈加试讲的方式进行;如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为25人及以下的,直接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面谈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在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应聘人员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进行测评。测评可不指定题目,测评组成员均可向考生提问了解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表现及其他履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全方位了解每一位考生,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进入试讲环节人选。
 
  第一,测评工作组通过提问了解考生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表现及其他方面情况,对考生的专业技能、学习情况、履职能力等进行测评。第二,面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凡面谈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试讲环节资格。面谈成绩仅作为进入试讲环节的条件,不计入试讲成绩。第三,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结果,原则上在达到面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到低按面谈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3:1比例拟定进入试讲环节人员名单,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引进职位参加面谈人员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该职位暂停引进。第四,进入试讲环节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引进计划。职位引进计划减少的,参加该职位的应聘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在面谈结束后对减少、暂停引进的职位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 )进行公布。
 
  试讲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凡试讲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追加考试内容,根据追加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每个职位在达到试讲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参加面谈和试讲。
 
  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每个职位引进计划数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结构化面试成绩或试讲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必须在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特殊情况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规定时间未到体检地点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省州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有本公告第三条“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第(七)点“以下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2.进入考察人员须将个人档案在规定时间内邮寄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若在规定时间内未邮寄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及备案
 
  对符合引进条件且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引进(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文件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后在独山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周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要求辞职或调出独山县工作的,须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五、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有关人才引进事宜发布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公布的人才引进相关信息。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认真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才单位或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本公告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32211603236118
 
  监督电话:0854—3367367
 
 
 
  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

2024年贵州黔南州平塘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9人简章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及《中共平塘县委办公室 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平委办字〔2022〕95号)要求,为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社区工作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满足社区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平塘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选聘原则和方法
 
  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选聘条件、选聘程序、选聘结果“三公开”制度。选聘工作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及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选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9名(其中社区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1人、社区专职网格员18人)。选聘岗位详见《平塘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选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
 
  ①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认定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为起止进行计算);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③具备以下条件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本县域内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计算、不含在村工作年限)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报考对象需为平塘县户籍(生源)人员,或配偶为平塘县户籍人员,户籍迁入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6.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一览表》。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7.在读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8.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含2024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9.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其他要求: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平塘县内仍在岗的村(社区)职业化管理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及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在平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pt.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根据相关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招聘报考人员需缴纳100元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未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平塘县金盆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4.报名所需材料:①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填写《平塘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贴好照片,打印后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②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携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符合放宽学历的报考人员,对应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役军人(退伍证),西部计划志愿者(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三支一扶”人员(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在村工作年限)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近5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相关表彰文件或证书)。④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3张交给负责报名审核的工作人员)以及电子照片一份。⑤报名时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名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和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②由他人代报的(代报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按手印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比照上述规定执行。③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与提交的证件不一致或由于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对报考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查,重点结合《选聘简章》及岗位要求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基本信息,对符合选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详细耐心地说明理由。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及聘用等资格。
 
  (四)组织考试
 
  选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准考证发放。
 
  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平塘县金盆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为笔试、面试统一准考证。
 
  2. 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试卷分值为100分,笔试由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治政策理论水平、社区工作者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9月7日。地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选聘人数不高于3:1(含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分值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9月21日。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一律禁止进入候考室。
 
  4. 成绩计算。本次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选岗
 
  1.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选岗对象。
 
  2.选岗方式采取总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选择岗位的方式进行。选岗完成后出现放弃或其他情形需要递补的,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笔试分数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直接递补该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选岗。
 
  (六)体检
 
  1.完成选岗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必须在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4.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报考人员应在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七)考察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2.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
 
  (八)公示和选聘审批
 
  1.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街道党工委行文,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结合选岗情况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
 
  2.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只发放该岗位对应的职务薪酬和最低档次基础级别薪酬总数的80%,不享受绩效薪酬、学历津贴和职业资格津贴。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选聘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起,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薪酬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套改工作方案》执行,四岗(社区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含五险一金个人代扣部分),五岗(社区专职网格员)大专以上学历年收入不低于2.9万元(含五险一金个人代扣部分)。薪酬待遇后期根据学历提升、工作年限、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级和考核晋级等条件情况进行调整。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本次选聘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选聘简章》规定,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
 
  (四)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五)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对违反选聘纪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的取消选聘资格。
 
  (八)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未尽事宜由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均在平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pt.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咨询电话:0854-7231866(金盆街道)
 
  监督电话:0854-7232069(县委组织部)、0854-7230918(县委社会工作部)、0854-7221574(县人社局)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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