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沧州沧县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沧人社字〔2011〕133号)和《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备案的批复》(沧人社批〔2024〕5号、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具体岗位、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沧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4年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报考者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具有沧州辖区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沧州辖区户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19日(以报名第一天为准)。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2024年8月19日算起(报名的第一天)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以后各招聘环节的通知、成绩等信息均在此官方媒体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沧县政府网,点击人事招聘考试网站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信息填写完毕提交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后,考生完成报名审核(因个人原因不能考试的不能退费)。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2024年8月23日17:00。
 
  审核结束时间:2024年8月24日17:00。
 
  交费结束时间:2024年8月25日17:00
 
  报名网址:http://cangxian.pzhl.net
 
  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或取消的招聘数量可调整到本单位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对少数专业紧缺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但必须形成有效竞争。
 
  (三)考试
 
  1.笔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比例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2.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具体事项以网上通知为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规则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全部结束后,在考点公布成绩,考生也可登陆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4.计算综合成绩及确定岗位排名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此后环节的考生。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在此后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办法确定。
 
  (四)体检
 
  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项目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五)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等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官方媒体,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本公告由沧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059901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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