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大连金普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5人公告
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13号)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5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所用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6. 报考人员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含8月20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 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公费师范生;
9.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0.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8:00—8月22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或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平台,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每名考生只有一次报名机会且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考生姓名、证件号码和个人照片一经注册,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考生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三)网上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段内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同时,报名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用人单位咨询。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24日8:00至8月25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已在准考证上注明。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使用。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不予聘用。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00—10:30。报考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一致。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入围成绩并列者以及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3:1比例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的公告将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发布。
(六)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必须经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无故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大连金普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2.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网上认证件(网上认证件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及以前毕业无学历学位认证件的,需提交《毕业生登记表》进行佐证;
4.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网上确认件”指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及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无网上确认件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
5.三年及以上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工作经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名单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公示。
(八)考察和体检
结合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并对考察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选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和服务期限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2.请考生随时关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www.dljphr.com/),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用人单位沟通,因未及时关注网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411-8769540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辽宁大连金普新区新建幼儿园(托育中心)招聘56人公告
根据新区学前教育工作需要,依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劳动合同制教职员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不具有事业编制身份,共计教师(育婴师)、保育员(育婴员)、保健员、厨师4个岗位56人。具体岗位信息见《金普新区新建幼儿园(托育中心)合同制教职员工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4.具备幼儿园各岗位所需要的招聘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备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7.年龄符合相应岗位要求。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微信公众号“金普教育”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2日8:30—2月23日16:00。
2.报名方式:
登录报名平台http://jpjszp.fanedu.net 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原件的照片(JPG或PNG格式)。报名时须上传的材料及顺序为: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金普新区新建幼儿园(托育中心)合同制教职员工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填写并A4纸打印,手写签字(按手印)后上传。
③资格(执业)证。上传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还要上传教师资格证网上确认件(即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查询结果)。2008年及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无网上确认凭证的,需上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
④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须上传: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认证件(即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上传的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而非《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初中、高中及中专学历只上传毕业证原件照片即可。
⑤本人简历(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考生使用手机号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手机号一经注册,不得修改。报名时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考生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6.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上传的材料如有缺项、漏项等情况,将影响考生网上资格审查,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资格审查
对考生上传的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报名完成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
(四)面试
1.面试时间
2024年2月27日(周二)8:30
2.面试人员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3.面试地点
大连金普新区金牌园幼儿园(大连市金州区玄德路251—6号)
4.面试方式
(1)教师(育婴师)岗位
教师(育婴师)岗位面试采取抽签试讲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使用统一规定的课本(附件3),课本由考点统一提供。试讲具体章节面试当日抽签确定。面试备课时间8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其他岗位
保育员(育婴员)、保健员、厨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不予聘用。
5.其他事项
(1)面试当日考生应在8:10前到达考点签到,未到达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大连金普新区新建幼儿园(托育中心)合同制教职员工招聘报名表》参加面试。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及擅自使用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候考室的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结束后到达候考室的,从剩余签号抽取面试序号。考生按面试顺序到备课室进行备课,备课结束后到考场进行面试。
(5)考生携带抽签序号进入面试考场,除备课纸外(考点提供)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含教具)。进入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年龄、毕业院校、单位、身份证号等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不戴口罩。
(6)考生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室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再返回考场听分,监督员核实身份证后,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字迹工整清晰)。签字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或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7)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面试结束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8)考生自备饮用水、午餐。
(五)考察体检
结合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入围人员还需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体检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选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金普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和服务期限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合同制教职员工聘用(备案)手续,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2.本次招聘考试不打印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是参加考试的唯一凭证,请确保报名表中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准确无误,因身份证信息不准确而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411-87695407。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4.请考生随时关注“金普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本次报名网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因没有及时关注公众号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