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批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公告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二批次优秀博士和高层次人才,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前来应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2024年度我校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安徽中医药大学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岗位联系人及联系信息等详见(附件2)。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2.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3.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相关待遇
 
2024年度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除享受基本工资待遇外,若认定为学校高层次人才的还享受丰厚的人才待遇,具体引进标准及待遇等以学校现行政策为准。
 
四、招聘程序
 
依据《安徽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及《安徽中医药大学博士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进行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即日起可报名,年内有效,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应聘博士填写并提交《诚信承诺书》(附件3)、《安徽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同时提交个人简历和业绩材料,业绩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论文检索报告(论文发表当年中科院分区)、主持项目、论著、获奖证书等。申请学校高层次人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一份代表性成果同行评议专家鉴定意见书(附件5)。
 
所有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到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统一命名为“2024博士招聘-姓名-应聘岗位所在院部-岗位代码”如“张三-药学院教师-202404”)。
 
(二)资格初审
 
根据公布的应聘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报人事处审核。个人提供的材料与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
 
对于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标准的应聘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将申请人提供的代表性成果进行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并依据岗位设置要求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进行审查和评价。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须现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应聘简历”、“诚信承诺书”、“安徽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及各项业绩材料纸质版(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或在校学习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并承诺报到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海外留学毕业生在报到时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现场考核
 
用人单位根据报名及审核情况,按招聘办法规定成立7名专家组组织招聘考核。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背景、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最后加权计算得出考核最终成绩,考核成绩当场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若有1/3专家建议“不同意录用”,则直接淘汰。
 
(五)心理测试
 
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在用人单位安排下参加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总成绩,未经同意不按时参加心理测评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
 
体检工作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采用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和业绩情况,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人事处,由人事处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校审定。
 
(八)公示
 
人事处在网上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签约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审定后在规定时间内来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551-68129047。
 
六、其他事宜及联系方式
 
招聘公告由安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老师、郑老师,联系电话:0551-68129017。
 
人事处联系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龙子湖路350号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图书馆830室,邮编:230012。
 
 
 
 
 
 
 


2024年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批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公告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二批次优秀博士和高层次人才,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前来应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2024年度我校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安徽中医药大学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岗位联系人及联系信息等详见(附件2)。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2.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3.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相关待遇
 
2024年度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除享受基本工资待遇外,若认定为学校高层次人才的还享受丰厚的人才待遇,具体引进标准及待遇等以学校现行政策为准。
 
四、招聘程序
 
依据《安徽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及《安徽中医药大学博士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进行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即日起可报名,年内有效,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应聘博士填写并提交《诚信承诺书》(附件3)、《安徽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同时提交个人简历和业绩材料,业绩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论文检索报告(论文发表当年中科院分区)、主持项目、论著、获奖证书等。申请学校高层次人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一份代表性成果同行评议专家鉴定意见书(附件5)。
 
所有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到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统一命名为“2024博士招聘-姓名-应聘岗位所在院部-岗位代码”如“张三-药学院教师-202404”)。
 
(二)资格初审
 
根据公布的应聘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报人事处审核。个人提供的材料与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
 
对于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标准的应聘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将申请人提供的代表性成果进行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并依据岗位设置要求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进行审查和评价。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须现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应聘简历”、“诚信承诺书”、“安徽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及各项业绩材料纸质版(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或在校学习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并承诺报到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海外留学毕业生在报到时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现场考核
 
用人单位根据报名及审核情况,按招聘办法规定成立7名专家组组织招聘考核。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背景、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最后加权计算得出考核最终成绩,考核成绩当场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若有1/3专家建议“不同意录用”,则直接淘汰。
 
(五)心理测试
 
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在用人单位安排下参加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总成绩,未经同意不按时参加心理测评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
 
体检工作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采用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和业绩情况,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人事处,由人事处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校审定。
 
(八)公示
 
人事处在网上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签约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审定后在规定时间内来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551-68129047。
 
六、其他事宜及联系方式
 
招聘公告由安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老师、郑老师,联系电话:0551-68129017。
 
人事处联系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龙子湖路350号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图书馆830室,邮编:230012。
 
 
 
 
 
 
 

2024年安徽中医药大学编制外招聘硕士人员4人公告

 

为做好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人员4名(编制外),具体岗位计划如下: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须通过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留学归国人员英语不作要求,应聘体育教师为国家一级运动员的英语不作要求。
 
(七)拟录用人员自录用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八)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自2024年6月3日起到2024年6月13日截止,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zhaopin.ahtcm.edu.cn:8898/zp.html#/报名须在线注册并按要求投递简历及相关附件材料,应聘岗位须与学校发布的招聘岗位计划保持一致,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材料:
 
(1)《诚信承诺书》(材料模板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签字后扫描上传);
 
(2)应聘简历(个人准备);
 
(3)个人基本材料: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2.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的应聘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PDF扫描件);2024年尚未毕业的在校生提供研究生学生证;
 
(4)个人业绩材料:1.英语成绩单 2.国家运动员证书(体育教师)3.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参与课题情况、各类获奖证书等。
 
(5)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资格审核
 
(一)线上资格审核
 
根据公布的岗位条件,审核应聘对象名单。审核结果在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若对审核结果有疑问,可在审核复议期间来电申请复核(复议电话随审核结果同步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聘用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岗位报名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通过资格审查,拟参加笔试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若有涉及岗位取消或核减的将在笔试前公布,请考生在笔试开考前关注人事处网站公告及时掌握考试信息,若不涉及岗位取消或核减的不另发公告通知。
 
(三)准考证
 
通过线上资格审核或复议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网站登陆后自助打印准考证。
 
六、招聘考核
 
采取笔试、心理测评及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范围为专业知识及能力。
 
具体参考书目如下:
 
1.中西医结合学院实验教辅岗: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生理学》(新世纪第五版)赵铁建,朱大诚主编
 
2.药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实验教辅岗:人民卫生出版社《无机化学》第8版 (十四五教材全国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第九轮规划教材)杨晓达主编
 
3.药学院中药资源中心实验教辅岗:科学出版社《药用植物学》(全国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王德群、谈献和主编
 
4.体育健康学院体育教师: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中医药院校体育与健康统编教程》(2014版)吴志坤等主编
 
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通过人事处网站于2024年6月21日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岗位数,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心理测评
 
拟进入面试人员需在学校安排下,参加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按时参加心理测评的不予录用。
 
(三)面试(试讲、技能考核)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PPT试讲(时间15分钟,自拟于岗位相关内容)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试讲占50%、技能考核占50%),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课堂讲授及岗位技能实操等。具体时间、地点等通过人事处网站于2024年6月22日公布。
 
七、成绩合成
 
应聘者的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权形成,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如各项考核成绩加权形成后的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总成绩于面试后2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根据考核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应聘者与岗位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有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上述考核分数都相同,按照规定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考察(资格复审)与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党组织负责实施,并成立由三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日常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不具备报考资格情形。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由用人单位通知拟聘人员到学校指定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及《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如发现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有上级文件规定不适宜担任高校教职工岗位情形的,考察视为不予合格。
 
人事处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校审定,确定拟聘人员最终名单。
 
九、公示
 
人事处在网上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在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录用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到学校人事处报到,办理签约手续。
 
十一、招聘时间、地点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3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14日;
 
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及复议时间: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18日(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1日
 
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
 
面试考试时间:2024年6月23日
 
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51-68129047。
 
十三、联系方式
 
招聘公告由安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老师、郑老师,联系电话:0551-68129017
 
线上报名地址(附件下载):http://zhaopin.ahtcm.edu.cn:8898/zp.html#/
 
人事处联系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龙子湖路350号(少荃湖校区),邮编:2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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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24年度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度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组织方式与信息发布方式
 
2024年度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成绩合成、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取消或核减岗位计划数、笔试成绩、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专业测试成绩、合成考试最终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各环节信息均会发布在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意愿;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必须符合招聘计划公布的要求,招聘计划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均采用周转池编制聘用,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招聘对象还须满足《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周转池制度人才标准》(附件2),其中“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满足其中一项条件即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
 
1、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填写《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成PDF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zzrsc4836169@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代码+专业。
 
请核实所填内容再投递,如非填写信息有误,请勿多次投递。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9:00至7月11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学校于7月12日18:00前在学校官网公布通过报名的人员名单。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4日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1、考试内容: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报考岗位专业不同,考试内容有所区别,满分100分。主要根据岗位性质,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包括思想政治、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等内容。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3、笔试考试地点设在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及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
 
a.《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
 
b.本人签署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
 
c.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符合《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周转池制度人才标准》(附件2)中“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的佐证材料(以上材料皆需原件);
 
d.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
 
e.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位和学历认证材料的,可凭有关证件材料等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书(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具体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试讲时长为15分钟,分值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专业测试考场的考生不足 2人(含2人),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对于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五)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将及时在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及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聘用人员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
 
六、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专业测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4836169(校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53-4836139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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