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舟山市岱山县银龄教师招募公告(一)
根据年度计划和工作需要,岱山县决定面向省内外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资深教师,到岱山县教育局下属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本次计划招募银龄教师2名,见下表。
招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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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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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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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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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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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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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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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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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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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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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年龄一般在58周岁及以下(1965年8月25日以后出生),男教师年龄一般在63周岁及以下(1960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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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具有高级教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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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jyr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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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在一线教育教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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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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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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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募对象、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
主要为优秀退休教师。
(二)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教师岗位所需的身体素质、专业精神和工作作风,女教师年龄一般在58周岁及以下(1965年8月25日以后出生),男教师年龄一般在63周岁及以下(1960年8月25日以后出生);特别紧缺或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业务精湛,曾获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授予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先进荣誉或设区市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各类课堂教学比武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优秀退休教师优先。
5.退休前一直在一线教育教学岗位上。
(三)岗位职责
招募到的银龄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承担课堂教学为主,原则上要求满工作量,由受援学校和银龄教师商议后在讲学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三、待遇保障
银龄教师支援服务期间,实行按职称和人才政策差异化的待遇保障。讲学教师年薪待遇实行税前总量包干,为副高级职称的每年15万元;正高级职称的每年20万元;省特级教师及以上层次人才的,待遇面议。其中总量的70%为基础性津贴,30%用于考核奖励,考核良好的发放总量的85%,考核优秀的发放总量的100%。
服务期间,对县外的银龄教师给予报销一年两次探亲交通费。受援学校要为银龄教师及配偶提供必要生活设施。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材料
根据个人情况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退休证书;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舟山市岱山县银龄教师报名申请表》1份(附件1,可下载后填写);
5.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证件;
6.退休前一线教育教学证明材料。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7日16:00。
2.报名邮箱:dsjyrsk@163.com。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岱山县银龄教师报名申请表》(WORD格式),连同报名所需其他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一并打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标注为“应聘XX学段XX岗位+教师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初审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7日17:00。报名对象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电话联系组织人事科0580-4470603或通过邮箱反馈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提供材料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4.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教师,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报名对象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通过现场确认。
(二)招募考试
1. 招募考试由岱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招募考试形式为“试讲+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招募考试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课堂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
3. 每位报名对象安排备课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结构化面试15分钟。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试讲低于60分的,不进行结构化面试。考试总成绩中,试讲占60%,结构化面试占40%。
4. 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仅参加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5. 报名对象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入围体检的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根据体检报告视情组织安排拟入围教师体检,体检结束后,由教育局组织安排考察,主要考察入围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章守纪、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等情况,最终确定拟招募人选名单。
(四)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招募人选,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各受援学校与拟招募银龄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支援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连续讲学。银龄教师服务期间,由招募学校对其进行学年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支援服务的,予以解除协议。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0580-4470603 组织人事科魏老师;
(二)招募信息发布平台
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ishan.gov.cn/,此网址为发布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银龄教师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岱山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5日
2024年浙江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研究,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儿童保健医生1名。目前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编外卫技人员月工资绩效已实行同工同酬管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舟山市妇幼保健院、舟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一家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医院现有职工983人,其中高级职称209人,硕士69人,浙江省“151”第三层次人才6人,浙江省医坛新秀5人,浙江省中青年临床名中医1人,舟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资深人才)3人。医院开放床位425张,设 11个病区及 ICU、 NICU。医院临床专业齐全,妇产科、儿科医疗技术水平市内领先。医院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中心辐射全市,生殖医学中心、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为市内唯一。
二、招聘要求
需求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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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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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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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儿科学、临床医学(儿科方向)
本科:临床医学、儿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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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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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后出生);
2.2023年及之前毕业的研究生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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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户籍不限。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16: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并转换成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fbrsk5040@126.com。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5.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结果会于2024年9月20日20:00前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报名人员,请报名人员及时查看邮件。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五、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入围对象。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65040。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4年9月6日
2024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3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树立注重基层一线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激发全区村社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共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面向村党组织书记2名、社区党组织书记1名。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定海党建网(http://www.dhdj.com.cn/)
(二)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
后续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定海党建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要求:①现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累计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2年以上(任职时间计算至2024年8月23日);②男50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23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23日后出生);③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档案赋分、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9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所在镇(街道) 党(工)委。
3.报名材料:
(1)2024年舟山市定海区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5)委托他人报名的,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6)所提供的复印件加盖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公章。
4.资格审查。由镇(街道)党(工)委初审,区委组织部牵头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再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注重考察应试人员时事政治、基层党务、村社工作知识及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档案赋分
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履职表现等情况,确定赋分要素,由区委组织部对其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查后,确定其档案得分。档案的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24年8月23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档案赋分计算初始成绩,初始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 +档案赋分。按照初始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注重对应试人员语言表达、分析判断、组织协调、处理解决具体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考察了解。面试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开始前两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定海区委组织部递交放弃面试资格承诺书,定海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将按该岗位的初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初始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始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初始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定海党建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定海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具体聘用单位为现任职村社所在的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村(社区)干部录用后,原村(社区)工作岗位、担任职务保持不变。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0172,0580-2037438;监督电话:12380-2。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3日
2024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健康系统第四批招聘编外人员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定党政办发〔2018〕4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规范的通知》(定党政办发〔2018〕17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文件精神,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6名,其中区卫生健康局1名,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1名,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1名,区医疗急救站小沙急救点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第四批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附件1)。
二、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告公示栏。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上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3年9月4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8年9月4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3年9月4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8年9月4日以后出生。
4.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
在2024年9月4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9月5日(共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定海区卫生健康局703组织人事科(定海区东山路289号公共卫生大楼);
(3)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定海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报名时应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报名驾驶员岗位的还须携带驾驶证、无违法犯罪记录、3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相关证书及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
(4)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9月6日前通过电话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2)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报经区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相应专业能力等方面的测试。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25倍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经笔试后按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定海区卫生健康系统新入职人员体检基本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阶段,由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考察。
(四)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子站导航/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面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子站导航/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定海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0580-2320113。
定海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0580-8127686。
定海区医疗急救站0580-8043619。
定海区卫生健康局0580-202052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区医疗急救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定海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0580-2320113。
定海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0580-8127686。
定海区医疗急救站 0580-8043619。
定海区卫生健康局0580-2020523。
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