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平凉市泾川县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计划为县直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补充工作人员5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职位
 
  公开补充职位为八级职员(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等级(职称)。
 
  二、补充对象和条件
 
  (一)补充对象
 
  全县各乡(镇)、县直各事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县吴焕先烈士纪念馆、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2个单位的职位教育系统人员可以报考,其他职位教育、卫生系统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具有1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且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补充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年龄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9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政治素质不过硬、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试用(见习)期内。
 
  7.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与补充工作人员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职位查询
 
  各补充职位、资格条件,详见《泾川县2024年度县直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补充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
 
  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8月27日(星期二)8:30至8月28日(星期三)18:00 。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选择填报职位,自行下载打印《泾川县2024年度县直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详细信息。
 
  (2)报名人员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主要负责人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名人员携带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及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文件复印件(所在单位盖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结婚证(夫妻双方均在乡镇工作5年及以上的提供),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工作有其他要求的,报名人员按其要求办理。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报名人员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29日(星期四)。
 
  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数与补充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同意,减少补充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补充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减少补充计划或者取消职位在泾川门户网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8月30日(星期五)8:30至12:00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笔试前1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要求到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笔试结束后在泾川门户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按照各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2: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泾川门户网予以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计算总成绩,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为解决乡镇干部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对夫妻双方均在乡镇工作累计满5年及以上(以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准)的加1分(不包括在城关镇工作人员)。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1分。
 
  五、考察
 
  考察由各补充人员的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补充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5:1。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干部职工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单位(党委)党组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凡发现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补充工作人员资格。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的,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拟补充人员对象,分别在补充单位和拟补充对象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中共泾川县委组织部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甘肃平凉市静宁县考核招聘24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告

  
 
  根据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卫发〔2020〕35 号)和市卫健委《关于做好2024年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静宁县2024年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年毕业的24名静宁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备较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持有《甘肃省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
 
  (五)毕业时按期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6日,共2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2.报名地点:静宁县卫生健康局301室。
 
  3.携带资料:报名人员持《甘肃省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2寸蓝底照片2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负责现场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不得通过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静宁县2024年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名登记表》,本人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总分值100分。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等。面试划定80分合格线。面试结束后,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需求等情况确定乡镇卫生院服务岗位。
 
  面试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考察
 
  由县人社局负责成立2人以上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函调考察等方式,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县人社局还将审查其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通过在线验证等方式审查其学历、学位。考察应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体检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招聘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在静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备案核准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
 
  2.凡弄虚作假者,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咨询电话:
 
  0933-2588586(县人社局)
 
  0933-2532142(县卫健局)
 
  监督电话:
 
  0933-5963992(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甘肃平凉市事业单位招聘17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等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组织开展平凉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共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2名,其中:市直63名,崆峒区63名、灵台县17名、崇信县10名、庄浪县15名、静宁县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职称或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工作。
 
  5.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以前出生)、30周岁或35周岁以下(1993年9月或1988年9月以后出生),部分研究生和项目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
 
  6.招聘范围要求是本县(市、区)户籍或生源地的,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2024年9月2日)将户籍迁入本县(市、区)。
 
  7.岗位条件要求的招聘对象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当前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在市内外已就业,如报考招聘对象为未就业的岗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起始之日前(不含2024年9月9日)与就业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
 
  8.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含“支企”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经安置入编的人员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9.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liang.gov.cn/)、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ingliang.gov.cn/),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平凉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2)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00至9月13日(星期五)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所报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9月14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9月13日(星期五)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拟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并通过审核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残联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供养人员证明、残疾人证件原件等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3)。报考人员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17号)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18∶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置在平凉市,具体考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3.笔试比例
 
  本次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缩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4.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5.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初在平凉市人民政府、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四)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在主管部门网站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空缺人员依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
 
  (五)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甘人社通〔2016〕35号)》规定,由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2.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通过资格复审应聘人员,依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列入面试环节。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由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划定岗位最低合格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备案。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招聘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程录音录像,当场打分并计算公布成绩。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的方式(平均成绩不是整数的,“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通知。
 
  (六)总成绩确定
 
  应聘播音主持等特殊岗位的人员按照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确定笔试、面试比例。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试中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视为无总成绩。
 
  总成绩确定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在主管部门网站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人选,由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局组织。
 
  1.体检。各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计划和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委托县级以上综合性体检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达不到面试划定合格线的,不得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面试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进行查实,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形成的岗位人员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招聘结果备案
 
  对符合招聘条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局将拟招聘结果及相关资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平凉市委组织部或平凉市人社局备案。
 
  (十)审批聘用
 
  对已备案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应待遇。
 
  四、注意事项
 
  1.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凉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笔试成绩的网站。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工作通知、总成绩公布和拟聘人员公示以市直主管部门网站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通知等有关信息。
 
  2.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4.本公告由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市纪委监委派驻平凉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平凉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933-8212239
 
  报考专业及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市纪委监委:0933-8551769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0933-8224083
 
  政协平凉市委员会办公室:0933-5998236
 
  市残疾人联合会:0933-8577566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933-8213764
 
  市农业农村局:0933-5998566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933-8296338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0933-8212853
 
  市自然资源局:0933-8216295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933-822835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33-8228178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933-8232911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0933-8223461
 
  市水务局:0933-8712602
 
  市融媒体中心:0933-8213904
 
  市林业和草原局:0933-8213645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933-8239566
 
  崆峒区人社局:0933-8352180
 
  灵台县人社局:0933-3625589
 
  崇信县人社局:0933-61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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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宁县人社局:0933-2536953
 
  业务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33-821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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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平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2024年甘肃平凉市静宁县招聘甘肃省2024届公费师范生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教厅〔2020〕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教师函〔2023〕60号)精神,现就静宁县公开招聘甘肃省2024届公费师范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甘肃省2024届公费师范生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静宁籍甘肃省2024届公费师范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较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与平凉市教育局签订《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静宁县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静宁县门户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打印,现场报名时提供。按照公告要求时间在静宁县教育局405室(静宁县城关镇中街15号)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
 
  3.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缺少报名资料、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测评。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教育局配合完成。面试采用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由县人社局负责成立两人以上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函调考察等方式,考察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县人社局还需审查其相关证件及档案,通过在线验证等方式审查其学历、学位,考察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为终检。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按照面试测评、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静宁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备案及聘用。公示期满,对符合招聘条件、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备案,备案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
 
  2.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 0933-2588586
 
  县教育局 0933-2527799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933-5963992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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