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名,公告具体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是一所直属于河北省教育厅、附属于河北工程大学的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坐落于邯郸市经开区毛遂大街与太极路交叉口东南角。
 
  学校由原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组成。其中,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成立于1980年,附属中学成立于1989年。2011年7月,原河北工程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合并,更名为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2020年10月,附属幼儿园并入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
 
  学校中、小、幼各部占地面积共约6469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3929平方米。建有综合运动场、轮滑场地、网球场等各类专用场地;多媒体教室、实验室一应俱全。配备各类专用教室及丰富的活动器械等先进的教育教学设施。学校环境优雅,藏书丰富,文化气息浓厚,加之独有的综合实践课,充分满足了师生学习和活动的需求,是一所宜教宜学的花园式学校。
 
  目前,中、小、幼各部教职工280人(含聘用教师)。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70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4人,中小学高级教师35人,中小学一级教师102人,河北省特级教师2人,河北省骨干教师2 人。在校生(含幼儿园)5200余人。学校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合理,学历水平达标率100%。
 
  学校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工程大学的坚强领导和鼎力支持下,以“服务工程大学,服务社会”为宗旨,秉承“乐学善行·约礼尚德”的校训,瞄准“邯郸一流、河北知名、开放国际”的办学目标,依托河北工程大学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教学管理,以持续攀升的教育质量和良好的校风校貌,赢得了社会广泛关注和学生家长的高度认可。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拟选聘工作人员1名,硕士研究生,年龄在 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和学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为打造学校物理学科教学名师和带头人,提升学校物理教育教学能力和成绩,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实现学校“邯郸一流、河北知名、开放国际”的办学目标,急需选聘一名优秀物理学科硕士及以上专业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高校物理学类专业具有硕士学历和学位的应聘人员。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和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http://www.hebeu.edu.cn/rczp.html)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 10日(9:00-11:30 14:30-17:30;周六、日不接收报名)
 
  报名电话:0310-3965008
 
  报名地点: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
 
  具体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开区毛遂大街与太极路交叉口东南角
 
  (2)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携带《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或国企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组织人事科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组织河北工程大学相关学院教授,我校教务处、教研室、正高和高级教师相关人员组成不少于7人的测评考核小组,采取试讲和现场答辩方式,对其学习及工作经历、物理教育教学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组织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组织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和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http://www.hebeu.edu.cn/rczp.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选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0-3965008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组织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0-3965004(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纪检审计科)
 
  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学校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河北工程大学矿业与测绘工程学院博士人才招聘公告

 
 
  矿业与测绘工程学院(2016年由资源学院更名)是河北工程大学办学历史最为悠久、最具文化传承的学院之一,长期服务于采矿、测绘、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领域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
 
  学院现有教职工61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4人,硕士生导师3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72%,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教师占比16.4%。拥有中国科协海智计划特聘专家、全国煤炭工业先进工作者、全国煤炭教育先进工作者、全国煤炭行业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河北省优秀教师、河北省“三三三”二层次人才、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等国家级和省级人才称号教师20余人。
 
  学院设有采矿工程、测绘工程、安全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4个本科专业,拥有矿业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矿山空间信息工程自设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资源与环境(矿业工程、测绘工程、安全工程)3个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牵头建有河北省煤炭矿井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高校煤炭资源开发与建设应用技术研发中心等4个省级和邯郸市深部巷道围岩控制及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邯郸市自然资源空间信息重点实验室等8个市级科研平台。与美国阿拉斯加大学、东密歇根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等10余所国际知名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近五年,学院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25项,承担企事业委托横向课题20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8项,全国煤炭行业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主编/参编著作5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50余篇,其中SCI/EI论文67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54项,其中3项成功转化。
 
  一、招聘专业
 
  矿业工程、采矿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球物理学、安全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公共管理、软件工程。
 
  二、引进博士的基本条件和相关待遇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胜任高校教学、科研工作。
 
  4.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引进博士业绩成果如符合《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校政字〔2024〕8号)中“青蓝学者”人才必要条件,年龄要求按照“青蓝学者”文件执行。
 
  5.国内博士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博士学位证;国(境)外博士应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本硕博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人才层次及引进业绩条件
 
  人才层次分为:杰出博士、拔尖博士、接收博士。各层次人才的引进业绩条件如下:
 
  1.杰出博士按照《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校政字〔2024〕8号)规定的“青蓝学者”招聘要求。
 
  2.拔尖博士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SCI二区以上或中文EI期刊学术论文3篇,其中SCI一区或TOP期刊至少1篇。
 
  (2)主持省部级以上教研或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的代表性成果,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研究生创新项目并发表SCI二区以上或 EI期刊论文至少2篇。
 
  (3)获国家级奖励1项(限额定人员),或获得省部级奖励1项(一等奖前五、二等奖前三、三等奖前二)。
 
  (4)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3.接收博士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发表SCI或EI期刊论文2篇,其中SCI二区以上至少1篇,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研究生创新项目,并发表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至少1篇。
 
  (2)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1.按照引进博士人才层次和学科需要,可享受对应的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待遇。
 
  2.杰出博士按照《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校政字〔2024〕8号)规定的“青蓝学者”聘期执行。
 
  3.安全科学与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方向引进的拔尖博士,学校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40万元、科研启动费15万元;其他招聘专业引进的拔尖博士,学校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30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安全科学与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方向引进的接收博士,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8万元;其他招聘专业引进的接收博士,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6万元。
 
  4.拔尖博士和接收博士入职一年内享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七级岗待遇。
 
  5.面试考核时,申请安置配偶工作的:杰出博士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符合上级编制内安置政策的,安置正式在编工作;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的,安置编制外工作。拔尖博士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安置编制外工作。接收博士不安置配偶工作。
 
  (四)考核要求
 
  1.杰出博士考核按照《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2.拔尖博士和接收博士的考核要求:
 
  拔尖博士入职2年内,发放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待遇的50%,4年考核期内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完成相应的考核任务后(完成单位须以河北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各项任务不累加折抵),发放其余部分;考核期内未完成考核任务的,不再发放其余部分。
 
  三、联系方式
 
  凌老师
 
  联系电话:0310-3967615;电子邮件:kuangcekyb@hebeu.edu.cn
 
  李老师
 
  联系电话:0310-3968762;电子邮件:xinwang_li@126.com

2024年河北工程大学招聘工作人员19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二层次高校,河北省文明单位,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邯郸市。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美。学校新校区总占地面积4098亩,建筑面积76.32万平方米。
 
  文化传承与创新成绩斐然。以大工程文化为引领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繁荣发展,“大工程文化育工程人”项目获评教育部思政司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创新案例、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全省高校优秀校园文化成果一等奖。成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全国高校第一个八路军129师精神研究会,广泛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凝练形成了以校训“崇德尚善、精工铸新”,校风“敦本务实、知微知彰”为核心的校训校风文化。
 
  学科门类齐全,工程特色鲜明。现有工学、理学、管理学、农学、医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历史学11个学科门类。招生专业72个,其中工程类专业47个,占比达65.2%。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水资源水环境调控及综合管理,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水利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成果丰硕。“十二五”以来,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89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387项。获职务发明专利579项,发表SCI收录论文3698篇。获省部级科研奖励209项,其中河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4项、河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项、河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4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水利部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中国钢结构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4项、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8项。1项成果获评中国地质学会2015年度“十大地质科技进展”。
 
  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学校先后与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19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与20余所高校开展了双学位和交换生项目,与爱尔兰唐道克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建有河北省引才引智示范基地、河北省外国院士(诺奖)工作站以及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19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工程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19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8月(含8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https://www.hebeu.edu.cn/zhaopin.ht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3日18:00。
 
  报名电子邮箱:gcdxgkzp@hebeu.edu.cn
 
  请将《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蓝底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身份证、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缺一不可)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一并打包后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及文件名格式均为: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学位+专业)。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
 
  由河北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时间: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电     话:0310-3969025  0310-3967126
 
  3.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4.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中共党员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签字盖章。
 
  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需预毕业院校出具在读学习证明,需写明入学及预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能否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读期间的现实表现,有无违纪违法记录等内容,由学院及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若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包括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通知。笔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试讲(测试)、答题方式进行,包括抽签确定顺序、试讲(测试)、回答问题、评委评分等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公示。
 
  3.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监督。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各二级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程大学校园网人才招聘栏(https://www.hebeu.edu.cn/zhaopin.ht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 布 招 聘 信 息 ; 通 过 河 北 工 程 大 学 校 园 网 “人 才 招 聘 ”栏(https://www.hebeu.edu.cn/zhaopin.ht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与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0-3969025、0310-3967126(河北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0-3969669 (河北工程大学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河北工程大学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河北工程大学分析测试实验中心博士人才招聘公告

  
 
  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河北省文明单位,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邯郸市。学校位于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美,校区占地面积4098亩,建筑面积76.65万平方米。
 
  河北工程大学分析测试实验中心是主要利用中央省部共建资金建设起来的学校教学、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公共测试平台,是分析测试技术、方法的研发中心,也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实验基地,邯郸市科学仪器探索与教育科普基地。中心仪器设备配套齐全,拥有场发射透射电镜、场发射扫描电镜、液质联用仪等大型仪器设备70余台套,价值7000余万元,下设电镜分析平台、质谱分析平台、色谱分析平台、光谱分析平台、衍射分析平台、热分析及样品制备平台等,分析检测范围覆盖化学、化工、材料、地质、资源、环境、食品、生物、医学等众多领域。
 
  分析测试实验中心秉承“科学公正、准确规范、诚实守信”的质量方针,与社会相关行业和研究机构开展广泛的测试服务和科研合作,为校内外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分析测试服务。
 
  现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入中心,共谋发展。
 
  一、需求专业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仪器分析专业。
 
  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胜任高校教学、科研及大型仪器设备操作和管理工作。
 
  4.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引进博士业绩成果如符合《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 层 次 人 才 支 持 计 划 实 施 办 法 补 充 规 定 》( 校 政 字〔2024〕8号)中“青蓝学者”人才必要条件,年龄要求按照“青蓝学者”文件执行。
 
  5.国内博士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博士学位证;国(境)外博士应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本硕博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人才层次及引进业绩条件
 
  人才层次分为:杰出博士、拔尖博士、接收博士。各层次人才的引进业绩条件如下:
 
  1.杰出博士引进业绩条件按照《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校政字〔2024〕8号)执行。
 
  2.拔尖博士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主持国家级教研或科研项目经历,并取得一定的代表性成果。
 
  (2)发表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至少3篇(其中SCI一区至少2篇)。
 
  (3)获国家级奖励1项(限额定人员),或获得省部级奖励1项(一等奖前五、二等奖前三、三等奖前二)。
 
  (4)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3.接收博士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发表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2篇。
 
  (2)能够胜任相应的高校教学工作,仪器设备操作和管理维护工作。
 
  (三)相关待遇
 
  1.按照引进博士人才层次和学科需要,可享受对应的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待遇。
 
  2.杰出博士按照《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校政字〔2024〕8号)执行或一事一议。
 
  3.拔尖博士和接收博士入职一年内享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七级岗待遇。
 
  4.面试考核时,申请安置配偶工作的:杰出博士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符合上级编制内安置政策的,安置正式在编工作;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的,安置编制外工作。拔尖博士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安置编制外工作。接收博士不安置配偶工作。
 
  (四)考核要求
 
  1.杰出博士考核按照《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2.拔尖博士和接收博士的考核要求:
 
  拔尖博士入职2年内,发放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待遇的50%,4年考核期内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完成相应的考核任务后(完成单位须以河北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各项任务不累加折抵),发放其余部分;考核期内未完成考核任务的,不再发放其余部分。
 
  拔尖博士须完成以下考核任务中第(1)-(3)条中的1项或(4)-(11)条中的3项: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2)作为额定人员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含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国家级社科优秀成果奖。
 
  (3)在《Nature》《Science》《Cell》或其子刊发表论文1篇。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含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五、二等奖前三、三等奖前二)。
 
  (5)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教研或科研项目2项。
 
  (6)发表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3篇(其中SCI一区至少1篇)。
 
  (7)作为第一发明人获2项以上职务发明专利授权。
 
  (8)到账项目经费累计600万元。
 
  (9)获教师教学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
 
  (10)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1项或省级二等奖以上2项。
 
  (11)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包括: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科技工作者、教书育人楷模、教学名师、高校优秀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思想政治工作类(综合性)荣誉称号。
 
  接收博士须完成以下考核任务中第(1)-(3)条中的1项或(4)-(11)条中的2项: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2)作为额定人员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含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国家级社科
 
  优秀成果奖。
 
  (3)在《Nature》《Science》《Cell》或其子刊发表论文1篇。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含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五、二等奖前三、三等奖前二)。
 
  (5)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教研或科研项目2项。
 
  (6)发表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2篇。
 
  (7)作为第一发明人获2项以上职务发明专利授权。
 
  (8)到账项目经费累计400万元。
 
  (9)获教师教学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
 
  (10)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1项或省级二等奖以上2项。
 
  (11)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包括: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科技工作者、教书育人楷模、教学名师、高校优秀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思想政治工作类(综合性)荣誉称号
 
  三、联系方式
 
  张老师0310-3967706
 
  电子邮箱:zhixiao351@heb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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