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绍兴越城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为满足越城区卫健系统工作需要,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越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办法
 
  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招聘)调配工作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且不限户籍范围。
 
  二、招聘计划
 
  本次越城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式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有关要求等详见《2024年越城区卫健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年龄18到35周岁(1988年8月30日至200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本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日9:00-9月10日16:00。【点击进入报名入口】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日9:00-9月10日17: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9月2日9:00-9月11日12: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办理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特殊紧缺岗位,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9月28日9:30
 
  已缴费人员需从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五)笔试
 
  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通知
 
  笔试时间:上午 9:00-11:30  《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通过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公布,也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查询。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
 
  (六)资格复审复核
 
  资格复审复核的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招聘计划数3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复核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经复核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复核。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复核或资格复审复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递补,逾期视作放弃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有要求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减员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不足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且考试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后,逾期未领取报到通知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越城区卫健系统(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连续3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报考的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一致的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资格复审复核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报考的学位是指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的学位。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未获得配套学位证书的,不得以其他专业获得的学位证书来替代报名。
 
  (三)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证明及工作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社保证明即可。工作经历指全日制工作的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计算到2024年8月31日止。
 
  (四)成人教育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五)“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在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的人员;国(境)外毕业生是在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含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应聘。
 
  (六)2024年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2024年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境外、国外学历学位未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不得报考。越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2024年预签约人员不得报考。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八)考生需完成全部考试科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九)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十)招聘等相关信息可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查询。
 
  (十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一经发现资格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十二)资格条件及专业设定等请咨询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十三)政策咨询电话:0575-88316967、0575-88376465。
 
  (十四)纪检监督电话:0575-88361625。
 
  附件:
 
 
 
  越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30日

2024年浙江绍兴越城区民政局编外人员招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共7名。
 

岗位设置

人数

性别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工作年限要求

民政经办人员(01)

3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9日之后出生)

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民政经办人员(02)

4

 

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热爱并安心民政工作,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独立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退役军人、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7.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镇街户籍。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越城区已在编编外用工;
 
6.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址:越城区婚姻登记处(胜利东路600号一楼北侧)颁证厅。
 
3.报名资料: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年工作社保证明,其他符合报名与加分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予以登记确认。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与照片不予退还,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领取地点:越城区婚姻登记处(胜利东路600号一楼北侧)颁证厅。领取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二)笔试
 
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通过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公布。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着重考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语言表达以及举止仪表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加分:获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3分,并提供证书原件,三者不能累加);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加2分。二者(资格证书和社工专业)取其一。
 
计算总成绩: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考试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根据考生的实际确定)。
 
(四)体检与考察
 
最终得分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终得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怀孕无法完成体检的人员,须在休完国家法定产假前完成。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越城区民政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另有单位就职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待遇
 
具体岗位服从单位的分配,工资、福利待遇按区级机关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如有严重违规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辞退。
 
五、其他
 
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3.工作经历指全日制工作(有社保缴纳单位)的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的社保记录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计算到2024年7月19日止。
 
4.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产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5.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需笔试和面试都合格)当年有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考试合格而未被聘用的人员列入雇员储备库,如今后有缺额,可从储备库中按岗位设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补。
 
6.请考生在招考结束前密切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公告,以免错漏信息。
 
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咨询电话:0575-85725969。
 
8.招聘各环节受纪检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0575-88613337。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浙江绍兴越城区第二批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4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越城区第二批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实施办法
 
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招聘)调配工作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且不限户籍范围(特殊说明的除外)。
 
二、招聘计划
 
本次越城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式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有关要求等详见《2024年越城区第二批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取得境内高校的学历、学位证书时间或境外高校的学历、学位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时间要求在2024年12月31日前。
 
(四)成人教育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
 
(五)年龄18到35周岁(1988年8月16日至2006年8月15日期间出生),特殊说明的除外。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本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6日16:00。【点击进入报名入口】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6日17: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7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办理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
 
报名缴费后,将根据报名情况,对缴费人数1:5及以下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特殊紧缺岗位,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9月21日14:30
 
已缴费人员需从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五)笔试
 
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通过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公布,考生也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查询。
 
(六)资格复审复核
 
资格复审复核的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招聘计划数3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复核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由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先复审后复核,复审与复核当场进行。经复核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复核。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复核或资格复审复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递补,逾期视作放弃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有要求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在资格复审复核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等相关材料;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减员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不足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且考试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后,逾期未领取报到通知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报考的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一致的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资格复审复核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报考的学位是指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的学位。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未获得配套学位证书的,不得以其他专业获得的学位证书来替代报名。
 
(三)未在目录内的专业,按照相近相似原则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把握审核。
 
(四)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证明及工作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社保证明即可。工作经历指全日制工作的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计算到2024年8月底。
 
(五)“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在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的人员;国(境)外毕业生是在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含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应聘。
 
大学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和农技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以“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应聘。
 
(六)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对象为:入伍地为越城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在越城区应征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后或大学就读期间在越城区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人员。
 
(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等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八)考生需完成全部考试科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九)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十)招聘等相关信息可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查询。
 
(十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一经发现资格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十二)资格条件及专业设定等请咨询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十三)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8月26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扫描件发送至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邮箱ycrsks@sina.com(联系电话0575-88376465),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
 
(十四)政策咨询电话:0575-88376465、0575-88611201。
 
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咨询电话:0575-85732511。
 
(十五)纪检监督电话:0575-88317003。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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