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招聘执法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要求详见附表;
 
3、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年龄、学历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公布之日。
 
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年龄

学历

专业

其他任职条件

江北区应急管理局

一线执法辅助岗

1

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能力和写作能力。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1、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0日下午5点止。
 
报名要求:报名者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463841872@qq.com(注明应聘岗位和姓名)。报考者报名时间以具体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招聘报名表非电子文档格式,一律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面谈)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将电话通知面谈,未通过不予回复。报名者须在收到面谈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未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选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
 
3、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另加考面试)。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宁波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5、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放弃考察者淘汰。
 
6、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105199/index.html)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劳动待遇等相关事项
 
聘用人员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说明
 
1、以上编外人员由江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15888056589;联系人: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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