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德宏州盈江县总工会招聘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25号)文件精神,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盈江县辖区内的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办理、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招聘详情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保洁员,1人。
 
(二)要求
 
1.盈江县户籍,男女不限,高中以上学历,年龄40-50周岁;
 
2.责任意识强,具有较强团队合作精神和吃苦耐劳的职业素养;
 
3.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服务意识,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及不良嗜好。
 
三、相关待遇
 
(一)人社局用就业补助资金给予1690元/人月补贴;
 
(二)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单位部分保险(聘用单位所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后向县人社局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公益性岗位就业报名登记表》。
 
(二)面试。通过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自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招满为止。
 
注意:现场报名及相关咨询请在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地址:盈江县总工会办公室(盈江县蜜回路52号)
 
联系电话:0692-8180540

2024年云南德宏州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1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德宏州检察机关决定公开招聘2024年聘用制书记员1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德宏州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3人。招聘计划详见《德宏州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基本原则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岗位特点,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辅助人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案件受理、审查、宣告等过程中的信息录入、案件材料和法律文书送达等事务性工作;
 
(二)对外接收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审核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办理外来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的登记、扫描、上传、流转等工作;
 
(三)负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负责案件材料的录入、接收、整理、保管及归档;
 
(五)负责法律文书的文印、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
 
(六)协助草拟审查报告中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证据罗列;
 
(七)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检察业务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招聘的人员要符合以下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3.年龄要求以《德宏州检察机关202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为准。其中,年龄为30周岁以下的(199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35周岁以下的(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7.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符合各院岗位设置要求,并提供岗位条件相应的证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各检察院。(详见《德宏州检察机关202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
 
3.报名所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一份;本人近期免冠照彩照两张(小一寸)、电子正规照一份;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与报名相关的其他材料。
 
(二)领取笔试、技能测试准考证
 
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请根据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公布的通知,于笔试前3日到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09办公室领取笔试、技能测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
 
六、加分条件
 
目前检察院在用的临聘人员,经所在单位出具现实工作表现证明的,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折算后加5分。
 
七、考试内容和方式
 
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组成,综合成绩根据3:3:4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一)笔试、技能测试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汇总报考情况后,在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dehong.jcy.gov.cn/)、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2.技能测试时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在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dehong.jcy.gov.cn/)、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3.考试地点: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芒市(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资格复审确认及承诺书》,携带2B铅笔、碳素笔以及橡皮擦,按准考证标明的考点自行前往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考试。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检察业务等内容;
 
5.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计(其中看打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40%、听打占技能测试成绩的60%)。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和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体检由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2.考察由各招聘检察院自行组织实施。聘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察阶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
 
由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虽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需实名反映。
 
(六)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七)重要提示
 
1.本次聘用制书记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德宏检察网、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的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德宏州纪委派驻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0692-2128814。
 
6.报名表和岗位计划表请自行下载,请于报名前填好报名表并贴上照片。
 
7.本公告由德宏州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692-3990666。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dehong.jcy.gov.cn/
 
微信公众号: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5日


2024年云南德宏州检验检测院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德宏州检验检测院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检验检测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博士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1988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三)引进人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不得离开聘用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德宏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
 
(4)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德宏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5)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参加2024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已进入聘用程序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考生可自主选择一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地址:德宏州芒市机场大道46号(德宏州检验检测院七楼办公室);联系人:程思几、苏容平,联系电话:0692-3068168
 
2.网络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地址:476261207@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专业。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9日8:00至7月26日24:00(现场报名:工作时间8:30—11:30;14:30—17:30)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人员提供原件,线上报名人员提供扫描件)。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云南省德宏州检验检测院公开引进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大学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含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支撑材料。
 
四、考核程序及办法
 
(一)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根据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和证明材料,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二)资格复审及现场面试测评
 
1.资格复审。所有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在组织面试工作前,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环节须查验对应岗位要求的、报名环节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现场面试测评。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2.现场面试测评。面试测评方式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情况自行确定。
 
面试测评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3.计算测评分值。面试实行百分制,记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出每人的成绩(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面试测评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将不予聘用。
 
4.面试测评成绩相同时,德宏州生源优先(德宏州生源同等条件下德宏州5种世居少数民族优先,同是德宏州5种世居少数民族的,按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顺序优先);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宏州检验检测院共同研究确定。
 
(三)考察
 
按考生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经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并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并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跨年不再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五、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德宏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二)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违法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咨询电话:德宏州检验检测院人事部门0692-3068168。
 
附件:1.云南省德宏州检验检测院202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人员数及专业条件
 
2.云南省德宏州检验检测院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德宏州检验检测院

 
2024年7月10日


2024年云南德宏州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1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德宏州检察机关决定公开招聘2024年聘用制书记员1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德宏州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3人。招聘计划详见《德宏州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基本原则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岗位特点,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辅助人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案件受理、审查、宣告等过程中的信息录入、案件材料和法律文书送达等事务性工作;
 
(二)对外接收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审核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办理外来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的登记、扫描、上传、流转等工作;
 
(三)负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负责案件材料的录入、接收、整理、保管及归档;
 
(五)负责法律文书的文印、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
 
(六)协助草拟审查报告中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证据罗列;
 
(七)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检察业务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招聘的人员要符合以下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3.年龄要求以《德宏州检察机关202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为准。其中,年龄为30周岁以下的(199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35周岁以下的(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7.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符合各院岗位设置要求,并提供岗位条件相应的证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各检察院。(详见《德宏州检察机关202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
 
3.报名所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一份;本人近期免冠照彩照两张(小一寸)、电子正规照一份;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与报名相关的其他材料。
 
(二)领取笔试、技能测试准考证
 
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请根据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公布的通知,于笔试前3日到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09办公室领取笔试、技能测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
 
六、加分条件
 
目前检察院在用的临聘人员,经所在单位出具现实工作表现证明的,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折算后加5分。
 
七、考试内容和方式
 
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组成,综合成绩根据3:3:4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一)笔试、技能测试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汇总报考情况后,在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dehong.jcy.gov.cn/)、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2.技能测试时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在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dehong.jcy.gov.cn/)、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3.考试地点: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芒市(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资格复审确认及承诺书》,携带2B铅笔、碳素笔以及橡皮擦,按准考证标明的考点自行前往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考试。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检察业务等内容;
 
5.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计(其中看打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40%、听打占技能测试成绩的60%)。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和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体检由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2.考察由各招聘检察院自行组织实施。聘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察阶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
 
由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虽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需实名反映。
 
(六)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七)重要提示
 
1.本次聘用制书记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德宏检察网、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的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德宏州纪委派驻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0692-2128814。
 
6.报名表和岗位计划表请自行下载,请于报名前填好报名表并贴上照片。
 
7.本公告由德宏州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692-3990666。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dehong.jcy.gov.cn/
 
微信公众号: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5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