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该岗位属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岗位及招聘条件见职位表。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业务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 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需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 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文件处理、文稿写作、新媒体技能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文身;
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4日至2006年9月4日期间出生);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
绵阳游仙区利民南路99号 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3办公室
4.报名应携带的材料
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填写好的《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
5.资格初审
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将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报名信息中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并确保通讯畅通。
6.职位调整
本次招聘的岗位技能测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员数量与招聘数量之比),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及职位,并及时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技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技能考试
技能测试分为文字速记、表格制作两部分,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正式开考后1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技能测试成绩将在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报名人员数量与招聘数量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技能测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该职位由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
由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后不解决户籍迁移。
五、薪酬待遇
工资、社保、工会福利等按照招录单位聘用人员有关制度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816-2252804),受理举报。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由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五)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16-2349860
附件:
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4日
2024年四川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员额教师96人公告
根据《绵阳市安州区中小学员额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6名员额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
96名。岗位职数分配见《绵阳市安州区2024年员额教师招聘岗位职数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程序和办法择优选拔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3.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学科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5.新聘任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备研究生学历或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8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健康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原单位开除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 7月29- 8月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期间照常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三楼301室(单位地址:绵阳市安州区文卫路3号)。
4.提交材料
(1)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者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同底4张);
(3)填写《绵阳市安州区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附件2)。
5.程序及要求
(1)选择岗位。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岗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安州区2024年员额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二)资格审查。
(1)8月6日,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接受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审查监督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问题即取消招聘资格,故本次招聘实行公示,但在聘用前不设定公示期限。
(2)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在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安州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公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于8月9日9:00-17:00到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三)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考核由招聘工作办公室按照下列工作要求和程序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笔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9:30—11:00)
(2)笔试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学科相关知识和运用能力等。笔试成绩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安州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公示,并按规定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进入面试人员按通知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人员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人数不足岗位职数1:3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弃考和成绩为0分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2024年8月13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面试当日进入面试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地点:各招聘学校。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个人职业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采取试讲方式。时间共40分钟,其中备课20分钟,讲课20分钟,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可采用“试讲+才艺展示”进行。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告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安州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公示,并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再相同,按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1.体检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体检由招聘学校组织进行,并将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通知体检人员。体检医院须为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2.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序递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递补)。因生理原因体检延期,以及体检复查截至8月17日下午5:00终止。因生理原因延期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复查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截至8月17日下午5:00后不再递补(以电话通知为准)。
4.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察。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包括涉罪查询在内的综合考察。
(六)聘用。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带上有效身份证到招聘单位报到,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员额任教师由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实行单位自主聘用、自行管理、按岗定薪。
(七)岗位调剂。8月17日递补结束后,各招聘单位统计空缺岗位并上报区教体局。8月18日,区教体局汇总空缺岗位,并通过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安州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和学校员额教师招聘微信群进行公示。8月21日上午10:00,根据报名时有意向参加岗位调剂的考生组织二次选岗。二次选岗位在区教体局六楼会议室(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文卫路3号)进行,按照该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序选岗。二次选岗后,由二次选岗单位按照本《公告》要求组织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
六、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及最后拟聘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安州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岗位调剂等公示、公告均在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安州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请报考者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要求参加招聘。报考者未及时查看公告或未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报考者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身份证、《笔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
(四)员额教师,是指经区政府审批同意使用的编外专任教师,员额教师薪资按年人均6.5万元包干(含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五险一金部分),由区财政给予保障。其他事项按照《绵阳市安州区员额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七、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八、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安州区教体局员额教师招聘咨询电话:0816-4338020
附件:
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四川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科研助理招聘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需求导向、按岗聘用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二)岗位职责
科研助理主要从事科研辅助研究、田间管理、项目财务助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验技术等。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热爱农业科学研究,责任心和事业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 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 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员。
5.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日。
(3)报名邮箱:mnyrs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为“科研助理+最高学历+专业”
(4)报名时须将以下资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科研助理报名审核表》电子档(附件1);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其他可证明本人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相关资料。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报名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如报名资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将不予通过审核。
2. 资格审查
由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对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择优通知面试,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予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等相关事项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另行通知。
(三)体检
1.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未进入体检者不予通知。
2.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3. 体检可申请复检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五)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将在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官网(http://www.mynky.cn/)公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通知时间前往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合同期一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
五、岗位待遇
按照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享有国家法定假日。
六、其他
1. 因考生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产生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 考生须对填报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不清楚影响资格审查的或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不真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3. 考生报名时所留E-mail、电话应准确并保持畅通,因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4. 未尽事宜可咨询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人事科(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联系电话:0816-2822112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四川绵阳市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31人公告
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省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工作要求和精神,现就做好绵阳市2024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招募人数
按照招募工作安排,2024年绵阳市招募银铃计划讲学教师31名(具体区域和学校见附件1:2024年绵阳市招募银铃计划讲学教师明细表)。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省内退休优秀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二)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65岁;
2.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教育教学工作;
3.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4.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四、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提升。
五、履约管理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教师连续讲学。相关县(市)教体局与招募的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县(市)教体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解除银龄讲学服务协议。
六、招募程序
(一)现场报名
2024年8月27日至8月30日,有意向的、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到相关县(市)教体局人事股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退休证明材料,以及县级以上荣誉证书等教学能力与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江油市教体局:联系人,郭灵麟,咨询电话,0816-3221246
盐亭县教体局:联系人,马星,咨询电话,0816-7122200
北川县教体局:联系人,杨晓舟,咨询电话,0816-4823643
平武县教体局:联系人,黄晓华,咨询电话,0816-8822101
梓潼县教体局:联系人,邹清蓉,咨询电话,0816-8219234
(二)资格审核、确定人选及公示
县(市)教体局根据申报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招募人选,并于8月31日前进行公示。
(三)体检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市)教体局通知讲学教师自行前往相关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近六个月体检报告。
(四)签约及上岗任教
县(市)教体局与招募的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2024年9月秋季学期,讲学教师到受援学校任教。
七、其他事项
(一)经费保障。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原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中央财政安排银龄讲学教师财政专项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等补助。
(二)政策保障。银龄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保险等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