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本院自身发展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能安心在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年龄等要求。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4.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截止时间应在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学历
|
专 业
|
技能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新生儿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医儿科学相关专业
|
具有医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
|
35周岁及以下,主治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
2
|
产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妇产科相关专业
|
具有医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
|
35周岁及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
3
|
口腔医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专业
|
具有医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
|
40周岁以下,有三甲医院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
4
|
脑病TCD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医专业
|
具有医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
|
35周岁及以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
5
|
脑病康复治疗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专业
|
具有毕业证、学位证
|
35周岁及以下,有工作经验及康复治疗师资格证优先。
|
6
|
骨病康复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康复医学专业
|
具有毕业证、学位证
|
35周岁及以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
7
|
针灸推拿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针灸推拿学专业
|
具有毕业证、学位证、技师资格证
|
35周岁及以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
8
|
数据库管理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具有毕业证、学位证
|
35周岁及以下,有实践工作经验、独立负责过项目管理优先。
|
9
|
编码/统计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卫生信息管理/医学统计等相关专业
|
具有毕业证、学位证
|
35周岁及以下,有相关DRG付费工作经验优先。
|
10
|
护士
|
9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专业
|
具有护士资格证及执业证
|
30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优先。
|
11
|
护士
|
9
|
专科及以上
|
护理专业
|
具有护士资格证及执业证
|
30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优先。
|
12
|
医疗设备维修工
|
2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生物工程/机电技术/医学影像等相关专业
|
具有岗位所需相关技能
|
40周岁以下,具有较好沟通能力(有医学装备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13
|
水工
|
4
|
大专及以上
|
岗位所需相关专业
|
具有岗位所需相关技能
|
40周岁以下,经验丰富者优先。
|
14
|
电工
|
2
|
大专及以上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2日。
2.报名方式:
(1)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2)电脑网页登录端:
【腾讯文档】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9月招聘报名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U1Job0RHTGhZbEtN
请将相关证件资料以PDF文件附件形式上传至报名表,要求所有证件材料必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内容排列顺序为:①身份证②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③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⑤第一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岗位所需资格证⑦医师规培证(岗位无特定要求的不上传)⑧个人简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应聘人员条件不符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所有符合岗位条件且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综合技能考核三个环节。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不设笔试环节。
1.笔试(百分制)
笔试重点考核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百分制)
面试内容由自我介绍、课件试讲及评委提问三部分组成。面试内容:相关专业技能知识、语言表达、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对岗位的适应性等。
3.综合技能考核(百分制)
综合技能考核包含现场技能操作、医德医风、专业技术等方面综合考察。
4.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和综合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5%+综合技能考核成绩*25%,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公示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和考察
我院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同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公示
为确保招聘的公正性、规范性和严谨性,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在我院官网公布拟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待电话为029-33320862(组织人事部)、029-33320896(纪委办公室)。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体检结果不影响岗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内,因拟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人员或者应届生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其他事项说明
(一)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限制的,请注明专业方向。
(二)学籍验证报告和学历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下载。
(三)自主招聘工作的进展安排、通知等相关事宜在医院网站(http://www.szfy120.com/)公布。
(四)通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副2号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附院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电话:029-33320862
电子邮箱1197658184@QQ.com
2024年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公告(第三批)
因医院自身发展需要,结合医教研工作发展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招聘相关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名额:本科及以上67人。(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年龄等要求;
5.大学本科毕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可放宽年龄限制;
6.无我院与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历;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截止时间应在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
2.报名方式
(1)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2)点击链接进行报名:
链接:https://f.wps.cn/g/UIPxTkwq/【金山表单】邀你填写「陕中二附院2024年人才招聘(大学本科)报名表}」
投递简历时需上传简历、所有序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护理岗位有专科护士证要求者必须提供专科护士培训证扫描件。
(二) 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考试当日,务必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所有序列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如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还需携带对应岗位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应聘人员条件不符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所有符合岗位条件且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三个环节。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不设笔试环节。
1.笔试(百分制)
笔试重点考核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百分制)
面试内容由自我介绍、课件试讲及评委提问三部分组成。面试内容:相关专业技能知识、语言表达、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对岗位的适应性等。
3.综合技能考核(百分制)
综合技能考核包含现场技能操作、医德医风、专业技术等方面综合考察。
4.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和综合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5%+综合技能考核成绩*25%,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公示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和考察
我院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同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公示
为确保招聘的公正性、规范性和严谨性,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在我院官网公布拟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待电话为029-33350795(组织人事科)、029-33652885(纪委办公室)。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体检结果不影响岗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人员或者应届生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可在我院官网通知公告栏查看考试结果,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拟聘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
咨询电话: 刘老师:029-33350795 15529261798
肖老师:13201920505
咨询时间: 08:00-12:00,14:00-17:30
2.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陕卫科教发〔2021〕)66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因医院自身发展需要,结合医教研工作发展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招聘相关专业各类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政策
对于高层次人才、各专业学(专)科带头人、优秀博士、确有专长人才常年招聘,实行年薪制。按照不同层次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并签订个性化协议;博士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金、博士津贴、购房补贴等共计70万元/人。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名额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名额:硕士研究生及以上34人。(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年龄等要求;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高层次人才可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无我院与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历;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截止时间应在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4日。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可接受全年报名。
2.报名方式
(1)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2)点击链接进行报名:
链接:https://f.wps.cn/g/EpbYQas9/【金山表单】邀你填写「陕中二附院2024年人才招聘(硕士招聘第二批)报名表}」
投递简历时需上传简历、所有序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护理岗位有专科护士证要求者必须提供专科护士培训证扫描件。
(二) 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考试当日,务必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所有序列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如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还需携带对应岗位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应聘人员条件不符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所有符合岗位条件且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三个环节。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不设笔试环节。
1.笔试(百分制)
笔试重点考核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百分制)
面试内容由自我介绍、课件试讲及评委提问三部分组成。面试内容:相关专业技能知识、语言表达、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对岗位的适应性等。
3.综合技能考核(百分制)
综合技能考核包含现场技能操作、医德医风、专业技术等方面综合考察。
4.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和综合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5%+综合技能考核成绩*25%,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公示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和考察
我院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同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公示
为确保招聘的公正性、规范性和严谨性,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在我院官网公布拟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待电话为029-33350795(组织人事科)、029-33652885(纪委办公室)。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体检结果不影响岗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硕士研究生,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管理。博士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事业编制方式聘用管理。试用期满不合格人员或者应届生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可在我院官网通知公告栏查看考试结果,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拟聘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
咨询电话: 刘老师:029-33350795 15529261798
肖老师:13201920505
咨询时间: 08:00-12:00,14:00-17:30
2.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陕卫科教发〔2021〕)66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