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500人公告
9月7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共计500人,其中,交警支队200人、巡特警支队30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第四批哈尔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计划职位表》(以下简称《第四批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三、公告发布网站
1.此次招聘采取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进行。在互联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安局政务公开网页链接: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公安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2.2024年哈尔滨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网站:https://hrbfj202404.ibaoming.net/后续笔试、面试及成绩公示等一切公告通知均在此网站上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原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出差执行勤务;
3.身心健康,体能测评、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特殊标准执行;
4.具有哈尔滨市户籍人员(9区9县);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且国家认证大专及以上学历,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7.设2024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限哈尔滨市户籍)岗,岗位代码为FJ0101、FJ0202(交警支队50人、巡特警支队100人),2024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限哈尔滨市户籍)岗,报名时签订落户哈尔滨市承诺书,先进行体能测评,达标者参加笔试,按岗位设置人数及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进入体检及政审等环节;
8.设既往年度退役士兵(非2024年度)岗,岗位代码为FJ0102、FJ0203(交警支队50人、巡特警支队100人),既往年度退役士兵(非2024年度)岗,先进行体能测评,达标者参加笔试,按岗位设置人数及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进入体检及政审等环节;
9.设大客车司机岗,岗位代码为FJ0201(巡特警支队20人),考试内容为实操和专业知识,按岗位设置人数及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进入体检及政审等环节;
10.市公安局2024年四批次总计须上岗人数2000人,出现人数不足时根据以下顺序依次补录(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有驾驶证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1)2024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限哈尔滨市户籍)岗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补录;
(2)所有既往年度退役士兵(非2024年度)岗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补录;
(3)所有参加第四批次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补录。在第四批次社会考生体能测试时,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前300名考生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通过或放弃人员,不具有后续补录资格。在前300名不足补录人数时,将再次组织体能测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第四批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在各级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公告发布之日时,通过政府公开招聘形式已就业,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上传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哈尔滨市公安局进行审核,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
五、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24年9月9日、10日、1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报考人员须先登录网站填报个人信息,网址:https://hrbfj202404.ibaoming.net以便生成报名登记表,只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现场资格确认地点:道外区红旗大街468号院内。请各位考生准备好相关确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必须携带的材料有:
(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2)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印在一张A4纸上)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3)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4)毕业证书;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本人签字并在签名处按手印;
(6)《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本人及直系亲属签字并在签名处按手印。
2.有以下情况的考生还需提供的材料:
(1)以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其他符合政策加分项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岗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包括已考取的各类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等;
(4)符合招聘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确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上传错误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以准考证和报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笔试内容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等内容)两个科目,满分2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公安基础知识14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网站。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七、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适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八、考试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2×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适时在报名网站发布。
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有驾驶证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九、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男子1000米给予一次复测,未通过体能测评者不予聘用。
十、体检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于体能测评结束后,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注(试用)》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规定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有必要复检的依规复检。
(三)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哈尔滨市公安局依规组织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十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
(二)考察内容
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拟聘用人员信息等。
十二、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哈尔滨市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哈尔滨市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四)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
(五)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三、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0451-87660469。
2.监督电话:0451-87661469。
3.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472。
咨询、监督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十四、注意事项
(一)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个人原因等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新区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招聘45人公告
为加强哈尔滨新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有关规定,按照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工作部署,经新区党工委、新区管委会同意,哈尔滨新区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哈尔滨新区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5人,招聘单位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补助。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哈尔滨新区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ongbei.gov.cn
2.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地区或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6年8月15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8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6.考生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及相对应学位证。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技术职称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有关招聘政策规定等事宜,详见《2024年哈尔滨新区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报考者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与招聘组织方联系。
(一)报名和缴费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仅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享受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准确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具体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至2024年8月29日16:00;
2.报名网站:https://songbei2024syzp.ibaoming.net/
3.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及时查询报名审核结果,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报名审核、需补充材料的,应在报名时限内,根据审核意见要求,完善信息、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核,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因未按时关注报名审核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应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5.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6.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7.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8810 8126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463
8.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9.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用。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9:00至2024年8月29日17: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相关政策
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黑办发[2019]22号)文件规定,鼓励支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管理岗位的可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
4.政策加分申请审核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按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政策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
(三)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一套试卷。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常识,满分为50分。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一套试卷,满分为2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100分。答题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资格确认
(1)确定进入资格确认环节人选。
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确认人选。入选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共同进入资格确认环节。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确认。
(2)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确认。港澳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自愿放弃资格确认的考生,招聘组织方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4)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5)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合格人员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报名网站通知。
4.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组织方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方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其基本健康体检项目实现结果互认。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主要对进入考核环节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条件进行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明确递补意见,需递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有效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设置监督电话:0451-84090990。
报考人员须遵守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注意事项
1.请报考者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附件中《招聘计划表》、《报考指南》等资料,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3.报考者报名时须网络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若存在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和材料、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考者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5.报考者须认真核对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单位和招聘组织方在招聘各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
哈尔滨新区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
2024年8月15日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招聘200名辅警公告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2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道里区政府研究决定,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20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2024年下半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公告发布渠道
(一)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www.hrbdl.gov.cn/(进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二)守护道里公众号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原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
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执行出差、巡逻、看护等各种勤务;
3.身心健康,体能测评、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4.具有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双城区、阿城区、呼兰区户籍人员。(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6.退役军人设置专岗,职位代码为FJ02,学历放宽为高中(中专)及以上;
7.学历取得时间要求:如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或国民教育系列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予以取消招聘资格。已毕业人员需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视力、净身高、BMI指标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军籍、学籍、党籍、团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时,通过政府公开招聘形式已就业,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现役军人或者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表彰的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见义勇为表彰的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同步上交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进行审核,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
五、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线下报名。
1.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洪湖路1号(道里公安分局群力派出所院内)
2.报名时间(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及发放准考证):2024年9月1日-9月3日;
请参加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需携带全部的材料至报名地点完成报名及相关各环节事项。现场报名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不能同时报名多个岗位。
3.需要现场提报的主要材料有:
(1).本人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蓝色背景);
(2).本人户口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人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报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备案表,党校及部队所属院校毕业在学信网无记录信息的需提供入学报名表或成绩单、毕业证原件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佐证材料;
(4).退役军人学历放宽为高中(中专)及以上,需提供本人相关退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政策加分项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本人签字、按指纹后,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报原件。
(7).《报名表》(见附件4)填写完整并按规定在需手写位置抄写相关语句并签名后,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报原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凡因信息填报不全、资料缺失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1:3 比例的,将视情况调整该招聘岗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通知。
(三)通过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
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报名现场直接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笔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迟到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笔试内容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等内容)两个科目,两科科目为一张试卷,满分2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公安基础知识14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等)开考前上交,如未上交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2日后,请登录指定网站查询本人成绩。查询网址详见准考证标注网站。
七、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公示2日,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潜在能力及心理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八、考试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2日后,在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发布。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公安、司法类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优先、有驾驶证者有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九、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试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参加体能测试时请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
(二)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备注:女性在生理期、怀孕期、流产后恢复期间可以申请一次缓考,时间另行通知。延期申请由本人或直系亲属以书面形式于体测日当天上交,如未按期提交视为主动放弃。延期时限最多不能超过7个工作日。超期后,即视为主动放弃。
(三)未通过体能测试者、放弃体测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体检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于体能测评结束2日后,在笔试成绩查询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参加体检时请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
(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包括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束2日内以书面形式由考生本人提出复检申请,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十一、考察及公示
(一)对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
(二)考察内容
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道里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道里区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四)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
十三、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451-86670177
2.监督电话:0451-86620688
咨询、监督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00-16:30)。
十五、注意事项
(一)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负责解释。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招聘公安机关辅警20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道外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200名,其中男性190名,女性10名。招聘岗位为公安机关基层执法部门警务工作辅助岗位(详见附件1:《2024年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辅警招聘计划职位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政府网站链接: http://www.hrbdw.gov.cn/进入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2.报名网站:
http://baoming.amesoft.cn/hrbsdwfj2024-2.jsp后续笔、面试及成绩公示等公告通知均在此网站上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毕业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转业军人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或中专毕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
5.身心健康,体能测试、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净身高:男性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
6.热爱公安工作,愿意投身公安事业,能够适应加班、夜班、执勤、出差、巡逻、看护等任务;
7.具有哈尔滨市九区九县户籍居民(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或者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上传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进行审核,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报名材料、打印准考证、查阅通知和进入各环节人员的公布、公示等均通过网络进行办理。
1.报名网站:
http://baoming.amesoft.cn/hrbsdwfj2024-2.jsp;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5日9:00至8月28日17:00(周六、日不休息);
请参加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址完成报名及相关各环节事项,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变更报考岗位。
3.需要上传的主要材料有:
⑴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
⑵户口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
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同时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⑷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
⑸符合政策加分项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⑹其他材料,包括已考取的各类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等。
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本人签字、按指纹后,以照片或者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原件在现场资格确认时上交。
上传的照片、证件及文件统一为*.jpg格式,大小应限制在1M字节以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上传错误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以准考证和报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笔试内容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考试科目:分为《公安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时事政治等内容)两个科目,满分200分。其中,公安基础知识14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网站。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详见准考证),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进行成绩查询。
七、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是在面试前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的必要环节。届时,需考生本人到现场上交所有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核验后,户口、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驾驶证、各类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其余材料建档留存。考生所提供的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八、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九、考试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 + 政策加分)÷2×60% + 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发布。
十、体能测试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公安技术类专业优先、有驾驶证者(含驾照等级)优先、持有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一)体能测试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试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1.男子组: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13"4≤13"8
1000米跑≤5'25"≤5'35"
纵跳摸高≥25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14"4≤14"8
800米跑≤5'20"≤5'30"
纵跳摸高≥220厘米
备注:女性在生理期期间可以申请一次缓考,时间另行通知。
(三)未通过体能测试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体检
(一)体能测试结束两天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按照招聘流程要求进行体能测试,达标者参加体检,递补考生的体能测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十二、考察及公示
(一)考察程序及标准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按照招聘流程要求进行体能测试,达标者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递补考生的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道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此次招聘考试成绩自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已聘用人员出现离职、解聘等情形,按招聘考试成绩和流程依次递补聘用。
十三、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哈尔滨市道外区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十四、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检查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0451-84015251;
2.政策咨询电话:0451-87663617;
3.监督投诉电话:0451-87663626;
4.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451-84801251。
咨询、监督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十五、注意事项
(一)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负责解释。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