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选调2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13家事业单位使用21名事业编制,在市直事业单位及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选调工作人员。参照《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选拔方式。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选调单位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选调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选调工作中涉及工作年限、年龄、文化程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9月10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35周岁: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在最近3年公开选调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后无故放弃或违反考试纪律处于禁考期的;
 
  5.未达到所在事业单位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长期请病事假不能正常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
 
  回避情形: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选调人员与选调单位工作人员需回避的,执行规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四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四平市铁西区南建平街52号,人才市场)。
 
  报名提供资料:
 
  《2024年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蓝色背景照片)(附件2)一式三份;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单位同意报考、本人编制性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上一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资格审查人员现场予以签字盖章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五、开考比例
 
  (一)笔试
 
  本次公开选调,四平市殡仪馆、四平市社会精神病院、四平市邮政业安全中心三家单位选调4个岗位设置开考比例为1:3,以上单位4个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此选调岗位取消。其他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测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免笔试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时,对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笔试加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1:3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六、选调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免笔试选调岗位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总成绩(参加笔试加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进入最终成绩计算。即:最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公开选调人员按照选调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由选调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认真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以上各环节,均不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选调。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到选调单位上岗工作。各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十、选调工作未尽事宜或出现特殊情况,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0434-3267026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吉林四平市梨树县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梨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4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不含1988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1日(含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均以2024年7月31日为准(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范围
 
  此次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43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中“是否为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栏中标注为“是”的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自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之日起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处于待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状态,未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等不在此范畴),或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届毕业生是否就业其报名均不受限制。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出现役时间据公告发布之日不满1年的,与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政策。
 
  (三)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24年梨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
 
  7.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74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时至8月14日12:00时。
 
  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按所学专业、岗位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并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报名时,按照岗位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www.chsi.com.cn可下载)、执业证、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彩色电子图片(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介于100K以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上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全部页。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读学校出具的《2024年梨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学校或学院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校或学院盖章原件和毕业证原件。
 
  3.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考生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考生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所学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条件。
 
  (4)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2024年梨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报考。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时至8月14日15:00时。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改报其它岗位。
 
  3.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8月14日15:00时。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等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三)缴费
 
  1.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时至8月14日19:00时。
 
  2.收费标准: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3.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全部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2.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体检等环节需持有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
 
  四、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一)笔试
 
  1.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均为客观题,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岗位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3.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于2024年8月19日至21日(8:30时-11:30时,13:30时-17:00时),将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报名缴费成功页面纸质版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梨树县梨树镇向阳街2号),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梨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考生于笔试结束5日后在报名网站上查询笔试成绩。笔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
 
  (二)资格条件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经资格条件复审,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将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体检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有文件依据的);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或同时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关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考生,或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无故不参加体检或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聘用)关系且无法提供聘用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四)本次招聘,被聘用人员服务期为五年,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核实,均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将通过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请注意查询。
 
  2.此次招聘的有关政策,由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说明(电话:0434-5288077);具体岗位条件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说明(电话详见附件1)。
 
  报名平台技术支持客服热线:400-838-929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另行电话通知。
 
  5.本次招聘如出现空岗、递补等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具体事宜。
 
  温馨提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包含涉密环节和内容,请各社会机构、各考生审慎对待,依法依规对外提供或公布信息,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考试组织部门保留依法追究权利。
 
 
 
  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吉林四平市梨树县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梨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4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不含1988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1日(含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均以2024年7月31日为准(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范围
 
  此次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43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中“是否为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栏中标注为“是”的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自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之日起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处于待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状态,未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等不在此范畴),或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届毕业生是否就业其报名均不受限制。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出现役时间据公告发布之日不满1年的,与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政策。
 
  (三)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24年梨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
 
  7.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74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时至8月14日12:00时。
 
  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按所学专业、岗位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并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报名时,按照岗位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www.chsi.com.cn可下载)、执业证、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彩色电子图片(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介于100K以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上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全部页。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读学校出具的《2024年梨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学校或学院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校或学院盖章原件和毕业证原件。
 
  3.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考生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考生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所学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条件。
 
  (4)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2024年梨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报考。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时至8月14日15:00时。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改报其它岗位。
 
  3.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8月14日15:00时。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等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三)缴费
 
  1.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时至8月14日19:00时。
 
  2.收费标准: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3.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全部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2.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体检等环节需持有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
 
  四、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一)笔试
 
  1.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均为客观题,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岗位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3.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于2024年8月19日至21日(8:30时-11:30时,13:30时-17:00时),将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报名缴费成功页面纸质版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梨树县梨树镇向阳街2号),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梨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考生于笔试结束5日后在报名网站上查询笔试成绩。笔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
 
  (二)资格条件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经资格条件复审,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将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体检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有文件依据的);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或同时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关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考生,或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无故不参加体检或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聘用)关系且无法提供聘用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四)本次招聘,被聘用人员服务期为五年,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核实,均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将通过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请注意查询。
 
  2.此次招聘的有关政策,由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说明(电话:0434-5288077);具体岗位条件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说明(电话详见附件1)。
 
  报名平台技术支持客服热线:400-838-929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另行电话通知。
 
  5.本次招聘如出现空岗、递补等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具体事宜。
 
  温馨提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包含涉密环节和内容,请各社会机构、各考生审慎对待,依法依规对外提供或公布信息,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考试组织部门保留依法追究权利。
 
 
 
  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吉林四平市梨树县事业单位考调15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委办公室、县委编办、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医疗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公开考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
 
  二、考调岗位
 
  本次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考调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梨树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基本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考调范围
 
  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梨树县所属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梨树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基本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2.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日以后出生(不含1988年9月2日);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日以后出生(不含1983年9月2日);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三年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未达到所在事业单位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3.2寸免冠彩色近期标准照片,纸质版2张;
 
  4.《2024年梨树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竖表。
 
  5.电子版所需材料有:
 
  ①《2024年梨树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竖表和横表;
 
  ②1寸彩色照片(像素约295×413,格式JPG,大小不超过100kb,照片备注名为身份证号,末尾字母需大写,图片要清晰完整)。
 
  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命名为:公开考调+报名人员姓名+手机号(例如:公开考调张三13500000000),压缩后发送至邮箱:rsj5288077@163.com。如不按公告要求命名电子版材料,将视为未报名处理,不予接收材料。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
 
  发放时间:2024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发放地点: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三)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要求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按评分高低排名进行录取,不及格人员不予录取。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方式再行录取。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拟考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道德品质、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政情况、是否构成回避关系以及与考调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五)体检
 
  考察通过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调资格,不再递补。
 
  (六)递补和调剂
 
  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研究核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未通过考察的;
 
  2.查实参加考调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考调结果的;
 
  3.导致考调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不包括自愿放弃)。
 
  考调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在其他岗位人员中择优调剂。
 
  (七)公示
 
  确定拟考调人员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对用人单位无异议的考调人员,由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调必须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434-5288077
 
 
 
  中共梨树县委组织部
 
  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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