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峡江县农业农村局招聘公告

  

  2022年峡江县农业农村局招聘临时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行政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峡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行政人员2名(聘用制,无编制)。

  二、聘用人员条件

  (一)聘用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1.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7年3月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当代文学、秘书学专业等优先;

  3.熟悉办公软件,能熟练地操作现行办公系统;

  4.有驾驶证的男性优先;

  5.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6.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品行优良,能严格遵守机关各项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

  7.身体健康,有进取精神,肯吃苦耐劳;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人员待遇

  具体面议。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及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峡江县高铁新区城投大厦5楼511室)。

  采取邮箱报考人员需要下载并认真填写《峡江县农业农村局招聘临时人员报名表》(附件),连同报名附件打包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jxlrlgs@163.com,邮件主题农业农村局+姓名+电话。

  2.报名所需要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3.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10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双休日除外);

  4.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2名确定考察对象;

  6.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通知上岗后进入聘用试用期,时间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二年一签。若出现体检或试用不合格、中途主动离岗的情形,依次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递补补录或重新面向社会招聘。

  六、其他事项

  1、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考生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由峡江县旭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有关事项由峡江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邓女士,联系电话:0796-7108150

  

峡江县旭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峡江县农业农村局招聘临时人员岗位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一寸照片

  

  民族

  

  籍贯

  

  政治

  面貌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及学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个人简历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奖惩情况

  

  

  

2022年江西吉安市新干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新干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专业技术人才不足问题,深入推进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雨污管网建设工作,县城市管理局研究并经上级同意,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3个,每个专业招聘1人,男女不限,具体如下:

  

1.文学类、新闻传播类专业,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

  

3.环境工程水处理专业、水污染控制工程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体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正常处理公务;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用人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的;

  

8、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9、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4年8月30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8月30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其他条件符合(附件1)中的岗位信息要求。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公开报名:凡符合上述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候必须本人到场,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电子档案备案表、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7日(工作日,8:00-17:30),地点:新干县城东政务服务中心4楼局办公室(401)。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9月12日-13日,地址同上。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9月12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县城市管理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安排: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笔试和面试各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①笔试:考试内容主要考察文字组织及写作能力,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②面试: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四)体检、考察、递补、公示及聘用

  

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比例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合成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施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由新干县城市管理局组成考察工作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重点考察其素质、工作情况和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资格条件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公示:在新干政府网公示7天。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而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基本工资每月3200元(含个人部分缴纳养老保险、失业险等),绩效考核每月600元,综合每月工资约3800元,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增加1200元。另公差享受同等公差补助。

  

(二)单位负责交养老保险、生育险、失业险、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

  

(三)享受正式干部职工同等工会福利,享受年终奖金50%。正式招录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发绩效,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上述待遇。

  

五、有关要求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我县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四)咨询电话:0796-2611022(新干县城市管理局)

  

(五)本公告由新干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新干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商务局招聘公告

  2022年吉安市万安县商务局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为加快万安商务事业的发展,因工作需要,并经县政府批准,万安县商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市场发展股商贸工作人员。

  岗位条件:

  1、年龄:42周岁以内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0年1月1日(含)以后;

  2、学历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精通OFFICE办公软件,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性格开朗、待人热诚,形象气质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懂得基本的商务礼仪;

  5、工作热情积极、细致耐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工作抗压能力,适应经常性出差;

  (二)投资促进股安商工作人员。

  岗位条件:

  1、年龄:42周岁以内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0年1月1日(含)以后;

  2、学历及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熟练PS、CRD等修图软件、OFFICE办公软件,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性格开朗、待人热诚,形象气质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懂得基本的商务礼仪;

  5、工作热情积极、细致耐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工作抗压能力,适应经常性出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5日至1月3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万安县商务局办公室(万安县工业服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796—5701469。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万安县商务局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万安县商务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两科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范围和教材,满分为100分。笔试由万安县商务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万安县人社局办理准考手续。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万安县商务局实施。面试工作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0天内完成。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应聘人员提出放弃等而出现岗位空缺,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凡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3.待遇

  聘用人员上班地点为县商务局,先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性质属于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2600元/月(包含“五险”)。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万安县商务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核由万安县商务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对体检、考核生提出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考核后,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万安县商务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万安县商务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等未尽事宜,届时将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anan.gov.cn上公布。

  2.公开招聘工作由万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

  3.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万安县商务局0796-5701469。

  附件:万安县商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3人公告

  

万安县财政局等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万安县财政局等县直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职位

  

1.万安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2.万安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1名;

  

3.万安县卫生健康和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万安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乡镇在编在岗(事业编)、财政全额拨款的具有三年以上财政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万安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在编在岗(事业编)、财政全额拨款的具有连续两年以上民政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万安县卫生健康和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相关规定满服务期限(有其他规定的,适用其他规定)。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医学类,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其他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其中,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需从事殡改工作;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5.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财政、民政等工作经历以乡镇或所在单位认定为准,同时结合个人档案认定。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尚在任职、录(聘)用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已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因参加选调聘用到新单位,职称发生变动的,由本人负责。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现场报名,(联系电话5839805,联系人张敏)。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写《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同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和所有在职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有关情况证明;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档案材料复印件均需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和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报考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审查合格)之比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命题、制卷和阅卷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考察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选名单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考察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而出现名额空缺,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考察人选的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将综合考察人选的工作表现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拟选调人员。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拟选调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严格执行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

  

3.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咨询、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民政局 5701202;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委 5701204,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人社局5839855。

  

七、本方案以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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